基金經理:田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1.田弘標準普爾500指數(shù)成份股證券投資基金(QDII-FOF)(以下簡稱“基金”)已于2019年7月8日經中國證監(jiān)會核準登記發(fā)行。中國證監(jiān)會對基金的注冊并不意味著中國證監(jiān)會對基金的風險和收益做出實質性的判斷、建議或擔保。
2.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注冊機構為田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基金托管人為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信銀行”),境外基金托管人為布朗兄弟哈里曼有限公司。
3.基金類型為QDII。該基金的運作模式是契約性、開放性和主動性的。
4.基金根據申購費、申購費和銷售服務費的不同收取方式,將基金份額分為不同類別。投資者認購/申購時收取認購/申購費,贖回時按持有期收取贖回費,不再從該類基金資產中計提銷售服務費的基金份額,稱為A類基金份額。從該類基金資產中計提銷售服務費、無申購/申購費用、贖回時按持有期收取的贖回費用的基金份額,稱為丙類基金份額。
5.本基金通過本公司直銷機構和基金銷售機構的銷售網點公開發(fā)售。
6.基金發(fā)售期限為2019年9月16日至2019年9月20日。
7.該基金為發(fā)起基金,最低募集金額為1000萬元人民幣。
基金可以根據中國證監(jiān)會和國家外匯管理局批準的境外投資額度(以下簡稱“外管局”)限制基金銷售規(guī)模(美元額度折合人民幣)。發(fā)行期內有效申購(不含募集利息)金額超過中國證監(jiān)會和國家外匯局核準的境外投資額度(美元額度折算成人民幣)的,本公司將另行公布申購確認方式。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資產規(guī)模不受募集規(guī)模上限限制,但基金管理人有權控制基金申購規(guī)模,根據基金外匯額度暫?;鹕曩?。
8.基金募集期間,基金銷售對象為法律法規(guī)允許投資證券投資基金的個人投資者、機構投資者、發(fā)起基金提供者、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和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以及法律法規(guī)或中國證監(jiān)會允許購買證券投資基金的其他投資者。
9.投資者如欲認購本基金,必須在本公司開立基金賬戶,已開立該賬戶的投資者無需再開立賬戶。
10.在募集期間,投資者可以多次認購基金份額。募集資金期間,通過本公司網上直接交易或其他銷售機構進行首次申購的最低金額為10.00元(含申購費,下同),追加申購的最低金額為10.00元。通過我行直銷網點首次認購(不含網上交易)的最低金額為人民幣10,000.00元,追加認購的最低金額為人民幣1,000.00元。各銷售機構對最低申購限額和交易級別差異有其他規(guī)定的,以各銷售機構的業(yè)務規(guī)定為準。
11.基金單個投資人(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高級管理人員或作為初始資金提供人的基金管理人除外)累計認購基金份額達到或超過基金份額總額50%的,基金管理人可以通過比例確認的方式限制投資人的認購申請。如果基金管理人接受一個或部分認購申請,基金管理人有權拒絕全部或部分認購申請,這可能導致投資者變相逃避上述50%的比例要求。投資者認購的基金份額數(shù)量,由登記機構在基金合同生效后確定。
12.募集期內有效認購資金產生的利息將轉換為基金份額,歸基金份額持有人所有,利息轉讓份額以登記機關的記錄為準。
13.銷售組織接受訂閱申請并不意味著申請必須成功,而僅僅意味著銷售組織確實收到了訂閱申請。認購確認以登記機構確認結果為準。投資者應在基金合同生效后,通過銷售網點或其提供的其他方式查詢最終交易確認及認購股份情況。對于認購申請和認購份額的確認,投資者應及時查詢,并適當行使其合法權利。
14.本公告僅解釋與基金發(fā)行相關的問題和規(guī)定。想了解該基金詳情的投資者,請閱讀2019年9月12日《證券時報》刊登的田弘標準普爾500指數(shù)發(fā)起證券投資基金(QDII-FOF)招募說明書?;鹫心颊f明書和本公告將同時在公司(www.thfund.com.cn)網站上發(fā)布。投資者還可以通過我們的網站了解我們公司的詳細情況以及與基金發(fā)行相關的問題。
15.銷售網點、開戶、認購詳情請咨詢各銷售機構。投資者在沒有銷售網點的地方,請撥打我們的客服電話(95046)查詢購買情況。
16.發(fā)行期間,如發(fā)行機構有增加,本公司將及時披露基金銷售機構名單。
17.本公司可根據各種情況對基金的發(fā)行安排進行適當調整,并可根據基金的銷售情況延長或縮短基金的發(fā)行時間,并及時公告。
18.風險警告:
證券投資基金是一種長期投資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資,降低投資單一證券帶來的個體風險。基金投資不同于銀行儲蓄、債券等金融工具,可以提供固定收益預期。投資者在購買基金時,不僅可以按持股比例分享基金投資產生的收益,還可以承擔基金投資帶來的損失。
基金投資海外證券市場,基金凈值會因海外證券市場波動、匯率波動等因素而波動。投資有風險。投資者在認購(或購買)基金時應仔細閱讀本招股說明書,充分了解基金產品的風險收益特征和產品特征,充分考慮自身的風險承受能力,理性判斷市場,對認購(或購買)基金的意愿、時機和數(shù)量等投資行為做出獨立決策。投資者在獲得基金投資收益的同時,也要承擔基金投資中的各種風險。基金投資產生的風險分為以下三類:一是境外投資的特殊風險,包括境外市場風險、匯率風險、政治風險;二是開放式基金的風險,包括流動性風險、管理風險、大額贖回風險和衍生投資風險;第三,基金的特殊風險。詳見招股說明書第十七節(jié)“風險披露”。
基金主要投資于追蹤標普500指數(shù)的海外基金(包括ETF),努力有效追蹤標普500指數(shù)的走勢?;鸬拈L期平均風險和預期收益率高于混合基金、債券基金和貨幣市場基金。
同時,該基金是一個啟動基金?;鹉技瘯r,基金管理人以自有資金認購基金,金額不少于1000萬元,認購的基金份額持有期限不少于三年。在基金合同生效三年之日(自然日),基金凈資產價值低于2億元的,基金合同自動終止,基金合同期限不得通過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方式延長。如果《基金合同》生效三年后繼續(xù)存在,且基金份額持有人少于200人或基金凈資產價值連續(xù)60個工作日少于5000萬元,則按照《基金合同》約定的程序終止和清算基金合同,無需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投資者將面臨基金合同可能終止的不確定性風險。
基金不是保本基金,基金經理不能保證投資基金不會虧損。
投資者應認真閱讀《基金合同》、《招募說明書》等信息披露文件,獨立判斷基金的投資價值,獨立做出投資決策,自行承擔投資風險,了解基金的風險收益特征,根據自身的投資目的、投資經驗和資產狀況判斷基金是否符合自身的風險承受能力,通過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其他具有基金銷售業(yè)務資格的機構購買基金。
基金管理人承諾本著誠實、信用、勤勉的原則管理和使用基金資產,但不保證基金的一定利潤或最低收益?;疬^去的業(yè)績并不能預測其未來的業(yè)績,基金經理管理的其他基金的業(yè)績并不能保證基金的業(yè)績。
基金單一投資人(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高級管理人員或作為發(fā)起基金提供人的基金管理人除外)持有的基金份額不得達到或超過基金份額總數(shù)的50%,但因基金運作過程中贖回基金份額而被動達到或超過50%的除外。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機構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一、籌資基本情況(一)基金名稱及代碼
基金名稱:田弘標準普爾500指數(shù)贊助證券投資基金(QDII-FOF);
基金簡稱:田弘標準普爾500指數(shù);
基金代碼:A類:田弘S&P 500A,007721;
丙類:田弘標準普爾500C,007722。
(2)基金類型
QDII .
(三)基金的運作方式
合同類型已打開并已啟動。
(4)基金份額的類別設置
根據認購費、認購費和銷售服務費的不同收取方式,基金份額分為不同類別。投資者認購/申購時收取認購/申購費,贖回時按持有期收取贖回費,不再從該類基金資產中計提銷售服務費的基金份額,稱為A類基金份額。從該類基金資產中計提銷售服務費、無申購/申購費用、贖回時按持有期收取的贖回費用的基金份額,稱為丙類基金份額。
基金的a類和c類基金份額分別設置代碼。由于基金成本的差異,基金的A類基金份額和C類基金份額分別計算,計算公式為計算日每類基金的凈資產值除以計算日售出的該類基金份額總數(shù)。
(五)基金期限
不規(guī)則。
(六)出售基金份額的面值
本基金發(fā)售的基金份額面值為人民幣1.00元。
(七)募集對象
依法可以投資證券投資基金的個人投資者、機構投資者、保薦人、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和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以及法律法規(guī)或者中國證監(jiān)會允許購買證券投資基金的其他投資者。
(八)籌資方式
通過各個銷售組織的基金銷售網點,可以在基金經理披露的基金銷售組織目錄中找到各個銷售組織的具體列表。
(九)籌資規(guī)模限制
該基金為發(fā)起基金,最低募集金額為1000萬元人民幣。
基金可以根據中國證監(jiān)會和國家外匯局批準的境外投資額度(美元額度折合人民幣)限制基金發(fā)行規(guī)模。發(fā)行期內有效申購(不含募集利息)金額超過中國證監(jiān)會和國家外匯局核準的境外投資額度(美元額度折算成人民幣)的,本公司將另行公布申購確認方式。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資產規(guī)模不受募集規(guī)模上限限制,但基金管理人有權控制基金申購規(guī)模,根據基金外匯額度暫?;鹕曩?。
(十)發(fā)行期限
本基金的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額發(fā)售之日起不得超過3個月。
基金發(fā)售期限為2019年9月16日至2019年9月20日。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據基金銷售情況,在募集期內適當延長、縮短或者調整基金的發(fā)售時間,并及時公告。
二.基金銷售相關規(guī)定(1)認購賬戶
想認購該基金的投資者必須在我公司開立基金賬戶,已經有此類賬戶的投資者無需再開立賬戶。
(2)認購方式
該基金的認購采用全額支付認購的方式。資金未足額支付的,申購無效,基金管理人返還無效申購款。
投資者在發(fā)售期間可以多次認購基金份額,認購申請一經受理,不得撤銷。
(3)認購率
1.該基金的股票面值為1.00元,按面值出售。
2.訂閱費用
投資者可在發(fā)售期內多次認購該基金,認購比例根據每次認購申請單獨計算。
基金分為a類和c類基金份額。投資者認購A類基金份額時支付認購費,認購C類基金份額時不支付認購費。
本基金的甲類基金份額認購率如下:
認購費用由認購人承擔,主要用于基金募集期間發(fā)生的營銷、銷售、注冊等各項費用,不計入基金財產。
基金申購費率參與優(yōu)惠活動情況請參見銷售機構頁面。
3.認購份額的計算(1)甲類基金份額的認購
基金申購采用“金額申購、股份確認”的方式。基金的申購金額包括申購費和申購凈額。計算認購份額的公式為:
認購凈額=認購金額/(1+認購率)
(注:適用絕對費用金額超過500萬(含)的訂閱,凈訂閱金額=訂閱金額-固定訂閱費用)
訂閱費=訂閱金額-凈訂閱金額(注:訂閱費=適用絕對費用金額超過500萬(含)的訂閱的固定訂閱費)
認購份額=(認購凈額+認購利息)/基金份額發(fā)售面值
舉例:投資者投資10萬元認購基金的A類基金份額,認購將產生50元利息,對應的認購率為0.80%,那么他可以獲得的認購份額為:
凈認購金額= 10萬/(1+0.80%) = 99,206.35元
訂閱費= 10萬-99,206.35 = 793.65元
認購份額=(99,206.35+50)/1.00 = 99,256.35份
申購金額和份額的計算結果應保留至小數(shù)點后兩位,小數(shù)點后兩位的部分應四舍五入,因誤差造成的損益由基金財產承擔。
(2)認購丙類基金份額
基金申購采用“金額申購、股份確認”的方式。
認購份額=(認購金額+認購利息)/基金份額發(fā)售面值
舉例:某投資者投資1萬元認購該基金的C類基金份額。假設認購期間產生的利息為5.00元,可認購的基金份額為:
認購份額= (10,000+5.00)/1.00 = 10,005.00份
申購金額和份額的計算結果應保留至小數(shù)點后兩位,小數(shù)點后兩位的部分應四舍五入,因誤差造成的損益由基金財產承擔。
(四)投資者認購基金份額
1.訂閱時間表
基金發(fā)售期限為2019年9月16日至2019年9月20日。
2.訂閱方式及確認
投資者在發(fā)售期間可以多次認購基金份額,認購申請一經受理,不得撤銷。
投資者在T日規(guī)定時間內提交申購申請的,應在T+2日通過基金管理人直銷系統(tǒng)、基金管理人客服中心或其他銷售機構查詢申購申請是否被成功受理。
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資者應通過基金管理人直銷系統(tǒng)、基金管理人客服中心或其他銷售機構查詢認購確認股份。
3.認購限額(1)在募集期內,投資者可以多次認購基金份額。募集資金期間,通過本公司網上直接交易或其他銷售機構進行首次申購的最低金額為10.00元(含申購費,下同),追加申購的最低金額為10.00元。通過我們直銷網點首次認購(不含網上交易)的最低金額為10000.00元,追加認購的最低金額為1000.00元。各銷售機構對最低申購限額和交易級別差異有其他規(guī)定的,以各銷售機構的業(yè)務規(guī)定為準。
(二)基金單個投資者(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高級管理人員或者作為發(fā)起基金提供人的基金管理人除外)累計認購基金份額達到或者超過基金份額總額50%的,基金管理人可以通過比例確認的方式限制投資者的認購申請。如果基金管理人接受一個或部分認購申請,基金管理人有權拒絕全部或部分認購申請,這可能導致投資者變相逃避上述50%的比例要求。投資者認購的基金份額數(shù)量,由登記機構在基金合同生效后確定。
(五)銷售機構
1.直銷機構:田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包括直銷網點和網上直銷交易系統(tǒng))。
2.其他銷售機構:螞蟻基金
3.募集期間如新增其他銷售機構,本公司將及時披露基金銷售機構名單。
三、基金的開戶和申購程序
在我們的直銷網點開戶和訂購的程序
1.開戶和訂閱時間
募集期間9:30-17:00(周六、周日、節(jié)假日照常營業(yè),申請個人投資者預入場)。
2.開戶
(一)個人投資者開戶應提供的信息:
1)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2)銀行卡(儲蓄卡)復印件;
3)本人簽字確認的完整的《賬戶業(yè)務申請表》;
4)本人簽署并確認的已完成的投資者風險能力測試問卷;
5)委托他人代為辦理的,還應提供委托書、代理人有效身份證明及復印件。
(二)機構投資者開戶應提供的信息:
1)提供《開放式基金開戶業(yè)務申請表》(機構版)一式兩份,填寫完畢并加蓋單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經理簽字;
2)提供填好的開放式基金業(yè)務印鑒卡一式三份;
3)提供《開放式基金業(yè)務委托書》,填寫完整并加蓋單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授權人簽字;
4)投資經理應提供一份填寫完畢并加蓋單位公章和經理簽字的《風險承受能力測試問卷》復印件;
5)提供《投資人傳真委托服務協(xié)議》一式兩份,填寫完整并加蓋單位公章;
6)提供填寫完整并加蓋單位公章的《投資者風險通知及確認函》;
7)提供填寫完整并加蓋單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簽字的《機構稅收居民身份證申報單》;(請根據《開放式基金賬戶開戶申請表》中的稅務居民信息提供)
8)提供《非自然人受益所有人信息登記表》及相應的證明文件,填寫完整并加蓋單位公章和經理簽字;
9)提供加蓋單位公章的營業(yè)執(zhí)照正、副本或者企業(yè)法人、社會團體或者其他組織的主管部門或者民政部門出具的登記證明復印件;
10)提供加蓋單位公章的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復印件;(提供的營業(yè)執(zhí)照為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明的,可以不提供此項);
11)提供加蓋單位公章的從事金融相關業(yè)務資格證書復印件;
12)提供銀行出具的加蓋單位公章的銀行賬戶證明復印件;
13)提供加蓋單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證件的正、反面復印件;
14)提供加蓋單位公章的代理人有效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
15)提供田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認為與基金賬戶開立有關的其他證明材料;
3.認購(1)個人投資者申請認購手續(xù)所需信息:
1)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2)資金結算證明或復印件;
3)本人簽署并確認的完整的《交易業(yè)務申請表》;
4)委托他人代為辦理的,還應提供委托書、代理人有效身份證明及復印件。
(二)機構投資者辦理認購手續(xù)所需信息:
1)提供加蓋預留印鑒并經經理簽字的《開放式基金認可/申購贖回業(yè)務申請表》(機構版);提供加蓋單位公章的代理人有效身份證件正反面復印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普通投資者需要提供以下信息:
當基金產品的認定/申購申請高于自身風險評估的風險水平時,應提供投資者簽署的《風險錯配警示函》和《投資者確認書》。
4.認購資金的分配
申請認購本基金的投資者應將全額認購資金匯入本公司以下基金直銷基金賬戶:
戶名:田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開戶銀行:中國工商銀行天津西康路支行
銀行賬號:0302011229300234825
中國人民銀行大額支付系統(tǒng)銀行號10211000156
5.注意事項(1)投資者必須注明所認購基金份額的名稱或基金代碼。
(2)下列情況將被視為無效訂閱
1)投資者已繳納資金,但逾期未辦理開戶手續(xù)或開戶不成功的;
2)投資者已撥付資金,但未在期限內辦理認購手續(xù);
(三)投資者繳納的認購資金少于其申請認購的金額;
4)我公司確認的其他無效資金。
(3)如因上述情況導致投資者認購無效,公司和開設直銷賬戶的銀行不承擔任何責任。
6.有關投資者通過我們的網上交易系統(tǒng)認購基金的相關業(yè)務規(guī)則和注意事項,請訪問我們的網站(www.thfund.com.cn)。
7.投資者在其他銷售機構開戶和認購的程序,以各銷售機構的相關業(yè)務規(guī)定或指令為準。
8.法律法規(guī)或中國證監(jiān)會允許購買證券投資基金的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和其他投資者的開戶和申購程序,按照銷售機構的業(yè)務規(guī)定執(zhí)行。
四.清算和結算
1.在登記機構確認認購資金無效后的5個工作日內,將投資者的無效認購資金或未確認的認購資金劃入投資者的指定賬戶。
2.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前,所有認購資金將存入一個專門賬戶,募集期內有效認購資金產生的基金利息將轉換為基金份額,歸基金份額持有人所有,利息轉讓份額以登記機關的記錄為準。
3.基金募集完成后,登記機構將根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業(yè)務規(guī)則和《基金合同》的規(guī)定,完成基金份額持有人權益的登記。
動詞 (verb的縮寫)基金驗資與基金合同生效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基金的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額發(fā)售之日起不得超過三個月。
基金募集結束時,基金管理人應當督促基金登記機構將募集資金劃入基金托管人為基金開立的專用資產托管賬戶。
自基金份額發(fā)售之日起3個月內,基金可以在募集期限屆滿后停止發(fā)售基金,也可以由基金管理人根據法律、法規(guī)和募集說明書的規(guī)定決定,在10日內聘請法定驗資機構進行驗資,但發(fā)起基金的資金提供者認購金額不得低于人民幣1000萬元,并承諾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持有基金不少于3年?;鸸芾砣藨斪允盏津炠Y報告之日起10日內,向中國證監(jiān)會辦理基金備案手續(xù)。
基金募集符合基金備案條件的,基金合同自基金管理人完成基金備案手續(xù)并獲得中國證監(jiān)會書面確認之日起生效;否則,《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應當在收到中國證監(jiān)會確認文件之日宣布基金合同生效。基金管理人應將募集期間募集的資金存入專用賬戶,在募集結束前任何人不得動用。
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募集期內有效認購資金產生的利息將轉換為基金份額,歸投資者所有。
基金合同未生效的,基金管理人以其固有財產承擔因募集行為產生的債務和費用,并在募集期限屆滿后30日內將募集資金連同同期銀行活期存款利息返還給投資者。
6.(1)基金管理人
名稱:田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天津保稅區(qū)(中央商務區(qū))響螺灣師曠國際大廈甲座1704-241號
辦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區(qū)馬場路59號天津國際經濟貿易中心A座16樓
法定代表人:敬先東
成立于2004年11月8日
電話:95046(二)基金托管人
名稱: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東城區(qū)朝陽門北街9號
辦公地址:北京市東城區(qū)朝陽門北街9號
法定代表人:李清平
聯(lián)系人:中信銀行資產托管部
電話:4006800000 (3)海外托管
名稱:布朗兄弟哈里曼公司
地址:紐約百老匯140號,郵編:10005
法定代表人:威廉·泰雷(執(zhí)行合伙人)
組織形式:伙伴關系
期限:持續(xù)經營(4)基金銷售機構
1.直銷機構:
(1)田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銷中心
地址:天津保稅區(qū)(中央商務區(qū))響螺灣師曠國際大廈甲座1704-241號
辦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區(qū)馬場路59號天津國際經濟貿易中心A座16樓
法定代表人:敬先東
電話:(022)83865560
傳真:(022)83865563
聯(lián)系人:思源
客服電話:95046(2)田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辦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區(qū)月壇北街2號月壇大廈A座20樓
電話:(010)83571789
聯(lián)系人:周娜(3)田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辦公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qū)陸家嘴環(huán)路166號30樓E-F單元
電話:(021)50128808
聯(lián)系人:張新祿(4)田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廣州分公司
辦公地址:廣州市天河區(qū)珠江東路6號廣州周大福金融中心16樓05室
電話:(020)38927920
聯(lián)系人:周波(5)田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辦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區(qū)金田路2030號卓越世紀中心4號樓3401室
電話:0755-32980136
聯(lián)系人:胡珊珊(6)田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辦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區(qū)轎子大道365號中海國際中心F座705-707號
電話:028-65159777
聯(lián)系人:譚博(7)田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網上直銷交易系統(tǒng)包括田弘基金官方網上直銷系統(tǒng)(www.thfund.com.cn)、田弘基金APP等。投資者可以通過上述系統(tǒng)辦理基金申購等業(yè)務。有關業(yè)務處理和業(yè)務規(guī)則的詳細信息,請登錄公司(www.thfund.com.cn)的官方網站。
2.其他銷售組織:
(1)螞蟻(杭州)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區(qū)武昌街文怡西路969號樓5樓599室
辦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區(qū)唐婉路18號黃龍時代廣場B座6樓
法定代表人;祖國明
聯(lián)系人:韓愛斌
客戶服務電話:400-0766-123
網站:www.fund123.cn
3.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選擇其他符合條件的機構代理基金銷售,并及時公布和披露基金銷售機構名單。
(五)登記機構
名稱:田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保稅區(qū)(中央商務區(qū))響螺灣師曠國際大廈甲座1704-241號
辦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區(qū)馬場路59號天津國際經濟貿易中心A座16樓
法定代表人:敬先東
電話:95046
傳真:(022)83865563
聯(lián)系人:博和隆(六)律師事務所
名稱:上海同利律師事務所
地址:上海市殷誠中路68號時代金融中心19樓
辦公地址:上海市殷誠中路68號時代金融中心19樓
負責人:余偉峰
電話:021-31358666
傳真:021-31358600
經辦律師:明、
聯(lián)系人:陳英華(7)會計師事務所及經辦注冊會計師
名稱:普華永道中天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qū)陸家嘴環(huán)路1318號星展銀行大廈6樓
辦公地址:上海市湖濱路202號普華永道中心11樓
管理合伙人:李丹
電話:(021)23238888
傳真:(021)23238800
經辦注冊會計師:薛婧、周毅
聯(lián)系人:周毅
田弘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9月12日
1.《天弘500 天弘標普500發(fā)起式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份額發(fā)售公告》援引自互聯(lián)網,旨在傳遞更多網絡信息知識,僅代表作者本人觀點,與本網站無關,侵刪請聯(lián)系頁腳下方聯(lián)系方式。
2.《天弘500 天弘標普500發(fā)起式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份額發(fā)售公告》僅供讀者參考,本網站未對該內容進行證實,對其原創(chuàng)性、真實性、完整性、及時性不作任何保證。
3.文章轉載時請保留本站內容來源地址,http://f99ss.com/shehui/150692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