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nóng)歷5月5日,作為特定時期,唐朝之前南北共有,但差異很大。
有限目力所及,中原稱“五月五”為多,其淵源甚久,求證于史書,見于《史記》、《后漢書》、《北史》等。而在經(jīng)學系統(tǒng)中,也有相關(guān)記載。其別稱“端五”,最早見于西晉周處《風土記》:“仲夏端五,烹鶩角黍。端,始也。謂五月五日?!盵1]周處,義興陽羨人(今江蘇宜興),父親周魴,吳鄱陽太守[2]。周處世居會稽一帶,是典型的南方人。“端五”之名,最初的使用很可能僅限于南方[3]。而南北方端午的節(jié)俗、傳說則多有不同。隋唐時代,中國重新迎來統(tǒng)一時代。如何統(tǒng)合南北鞏固統(tǒng)一,是隋唐的時代課題。朝廷重視南北政治制度的統(tǒng)一,採取一系列措施,再造隋唐制度[4]。南北方文化多有異同,如何取長補短,推進新文化,當時的政治家們也有過認真思考[5]。佛教在魏晉南北朝時期流行中國,南北政治分裂之際,佛教有也南北之分,這也成為隋唐佛教發(fā)展的歷史基礎(chǔ),對此湯用彤先生早有定論[6]。社會風俗,常因地域顯現(xiàn)特殊性,就節(jié)慶習俗而言,地域差異的存在是很正常的,而唐朝政府明確規(guī)定法定節(jié)日,在名稱、解釋方式、節(jié)俗風物等諸多方面對南北進行統(tǒng)合、超越,在大統(tǒng)一時代,理應(yīng)具有指導社會風俗變遷的意味。試加討論,敬請批評。
一、唐以前端午的南北差異
隋唐以前,南北方的“端午”觀念與習俗有大不同,南方重鬼,所寄託的歷史典故多與水的意象相關(guān)。北方多人倫忌諱,所寄託常與火的意象相關(guān)。
《荊楚歲時記》記載南方端午云:“是日競渡?!盵7]“競渡”實為荊楚一帶端午節(jié)俗的標志?!端鍟さ乩碇尽费越稀捌渌仔殴砩瘢靡搿?。又云京口之人“本并習戰(zhàn),號為天下精兵,俗以五月五日為鬭力之戲,各料疆弱相敵,事類講武。宣城、毗陵、吳郡、會稽、余杭、東陽其俗亦同?!盵8]看來,南方的競渡也是當?shù)氐囊环N習武方式,類似北方的圍獵活動。
《荊楚歲時記》并記南方端午“蹋百草”、“採艾”、“菖蒲或鏤或屑以泛酒”、“五綵絲繫臂”、“條逹等織組雜物以相贈遺”諸俗,但與水相關(guān)的競渡給后人留下的印象更深刻。不僅如此,當南方穩(wěn)定的習俗需要“神圣化”或“合法化”的時候,往往借助歷史名人來完成歷史敘述,所寄託的歷史名人也常常與水的意象密切相關(guān)。屈原、曹娥等等,于是成為端午神圣化的標籤。
把端午與屈原連結(jié)起來的最早記錄是《續(xù)齊諧記》:
屈原五月五日投汩羅而死,楚人哀之。每至此日,竹筒貯米投水祭之。漢建武中,長沙歐回白日忽見一人,自稱三閭大夫,謂曰:“君當見祭甚善,但常所遺,苦蛟龍所竊。今若有惠,可以楝樹葉塞其上,以五采絲縛之,此二物蛟龍所憚也。”回依其言,世人作粽并帶五色絲及棟葉,皆汩羅之遺風也。[9]
又,杜公瞻注《荊楚歲時記》云:
五月五日競渡,俗為屈原投淚羅日,傷其死所,故并命舟檝以拯之,舸舟取其輕利,謂之飛鳬,一自以為水車,一自以為水馬。州將及土人悉臨水而觀之,蓋越人以舟為車,以楫為馬也。[10]
《續(xù)齊諧記》作者吳均為梁人,杜公瞻為由北齊入隋之人,而此二條是記錄南方端午與屈原相聯(lián)繫的較早材料?!妒酚洝でZ生列傳》沒有屈原投淚羅為五月五的記載,但東漢以降,在南方的解釋系統(tǒng)中,開始出現(xiàn)了“端午”祭屈原的說法。杜公瞻注《荊楚歲時記》可能是《續(xù)齊諧記》的繼續(xù),而開始于《續(xù)齊諧記》的端午起源屈原說,很清楚是起源于南方的。
至《隋書·地理志》,有了如下記載:
大抵荊州率敬鬼,尤重祠祀之事。昔屈原為制《九歌》,蓋由此也。屈原以五月五日赴淚羅,土人追至洞庭不見,湖大舡小,莫得濟者,乃歌曰:“何由得渡湖?”因爾鼓櫂爭歸,競會亭上,習以相傳為競渡之戲。[11]
《隋書》作為國家著述而引入這種說法,足見唐初此說的影響巨大。此外,還有“曹娥說”。《世說新語·捷悟》注引《會稽典錄》云:
孝女曹娥者,上虞人。父盱,能撫節(jié)按歌婆娑樂神。漢安二年(143),迎伍君神泝濤而上,為水所淹,不得其尸。娥年十四,號慕思盱,乃投瓜于江,存其父尸曰:“父在此,瓜當沉?!毖衅呷?,瓜偶沉,遂自投于江而死??h長度尚悲憐其義,為之改葬,命其弟子邯鄲子禮為之作碑。[12]
又,《荊楚歲時記》“競渡”條下杜公瞻注引邯鄲淳《曹娥碑》云:“五月五日時迎伍君逆濤而上,為水所淹。”[13]又,《后漢書·列女傳》“孝女曹娥”條:
孝女曹娥者,會稽上虞人也。父盱,能絃歌,為巫祝。漢安二年五月五日于縣江泝濤迎婆娑神,溺死,不得尸骸。娥年十四,乃?江號哭,晝夜不絶聲,旬有七日,遂投江而死。至元嘉元年,縣長度尚改葬娥于江南道傍,為立碑。[14]
《會稽典錄》云曹娥之父死于“漢安二年,迎伍君神泝濤而上”,未記日期,至《后漢書》中便明言為“五月五日”,說明《后漢書》強化了五月五日之說。曹娥作為孝女,被寫入正史,她的故事與五月五日的關(guān)系,是一種后來的連結(jié),構(gòu)成了端午節(jié)的又一傳說[15]。
把端午與歷史名人聯(lián)絡(luò)起來進行歷史敘述,是許多地方習俗合法化的一種常見表達方式。就端午節(jié)而言,曹娥雖然也是歷史名人,但終究不如屈原影響巨大,后來再追述端午節(jié)起源的時候,屈原說幾乎一枝獨秀。其實,在《荊楚歲時記》中,兩種說法依然并存,而曹娥在后世則漸漸退出人們的視野。不論屈原還是曹娥,他們在道德上都是楷模,屈原是忠臣,曹娥是孝女。另外,兩人都是溺水而亡,水無疑是南方更重要的意向[16]。
中原或北方的“五月”或“五月五”則是在陰陽五行的觀念之下運行,而民間視五月為惡月,尤忌五月五日生子?!妒酚洝っ蠂L君列傳》:“初,田嬰有子四十馀人,其賤妾有子名文,文以五月五日生。嬰告其母曰:‘勿舉也。’其母竊舉生之?!盵17]這是戰(zhàn)國時期齊地風俗。這樣的觀念在北方廣泛存在,如《后漢書·張奐傳》,張奐為敦煌酒泉人,在河西為官時,“其俗多妖忌,凡二月、五月產(chǎn)子及與父母同月生者,悉殺之?!盵18]又《宋書·王鎮(zhèn)惡傳》記載,王鎮(zhèn)惡,為北海劇人(今山東濰坊西),世居北方,“鎮(zhèn)惡以五月五日生,家人以俗忌,欲令出繼疎宗”[19]。于是,視五月為“惡月”的傳統(tǒng)在北方尤為多見。但此種意識在南方也有表現(xiàn),如《風俗通義》卷二《失正》“彭城相袁元服”條:“今俗間多有禁忌,生三子者,五月生者以為妨害父母。服中子犯禮傷孝,莫肯收舉?!盵20]
而在涉及“父子”關(guān)系的同時,“君臣”關(guān)系也被納入其中,如《北齊書·方伎列傳》載高洋謀篡魏,宋景業(yè)建議在仲夏受禪,也就是五月,于是就引來了反對的意見:“陰陽書,五月不可入官,犯之卒于其位?!盵21]由此可見,關(guān)于五月的禁忌明顯已經(jīng)擴散到君臣關(guān)系中了,而禁?!拔逶挛濉钡哪承┗顒?,往往又與這種認識有關(guān)。唐朝統(tǒng)治者亦依舊保持這種觀念,貞元六年(790)五月丙寅朔,“上御紫辰殿受朝。先是,上以五月一陰生,臣子道長,君父道衰,非善月也,父子必以是朔面焉,臣子一例,因令是月朝見,將冕服御宣政殿,涂潦,乃以常服御紫辰殿”[22]。德宗改服接受朝賀,是因為自己出生在惡月,用這種辦法以行克服。在敦煌遺書中也發(fā)現(xiàn)與此相關(guān)的材料,S.799,“五月五日天中節(jié),一切惡事盡消滅”,徐俊先生解釋為民間宗教符咒用語,宋以后禪籍多用[23]。這便是“五月惡”觀念下的另一種反應(yīng)——惡月消惡事。
這種觀念在經(jīng)學詮釋系統(tǒng)中也可以看出一些端倪?!抖Y記·月令》:“是月也,日長至,陰陽爭,死生分?!编嵶ⅲ骸盃幷?,陽方盛,陰欲起也,分猶半?!笨梢钥闯鑫逶略诠湃搜壑械奶厥庑?。又云:“君子齊戒,處必掩身毋躁,止聲色,毋或進?!薄氨∽涛叮阒潞?,節(jié)耆欲,定心氣,百官靜,事毋刑,以定晏陰之所成?!编嵶⒃疲骸盀槠錃猱悾藭r傷人。”此是依陰陽以養(yǎng)身之論[24]。班固《白虎通義》:“五月謂之?賓。?者,下也。賓者,敬也。言陽氣上極,陰氣始賓敬之也?!盵25]雖然在早期的經(jīng)學詮釋中并沒有明確把五月稱為惡月,也沒有將其明確地與“父子”、“君臣”聯(lián)繫在一起,但是,“五月惡”的觀念在民間長期延續(xù)之后,也會被理論化。正如江紹原先生所說,這是陰陽家與士大夫把相傳已久的民間思想記載下來,并且賦予其陰陽論的形式[26]。
而與“五月惡”的觀念相關(guān),北方視梟鳥為惡鳥,遂有在五月五食梟鳥的認識?!妒酚洝ば⑽浔炯o》裴駰《集解》云:
孟康曰:“梟,鳥名,食母。破鏡,獸名,食父。黃帝欲絶其類,使百物祠皆用之。破鏡如貙而虎眼?;蛟浦庇闷歧R?!比绱驹唬骸皾h使東郡送梟,五月五日為梟羮,以賜百官。以惡鳥,故食之。”[27]
此內(nèi)容又見于《北戶錄》,據(jù)《四庫提要》,撰者段公路為懿宗時臨淄人[28]??梢姡逶率硱壶B觀念的存續(xù)時間仍然不短,而北方視“五月”為“惡月”有名有實,而食鳥也是一種克服的辦法。
北方的“五月五”禁火習俗與這些觀念也是相連結(jié)的?!独m(xù)漢書·禮儀志》“桃印”條載仲夏月之禮:
夏后氏金行,作葦交,言氣交也。殷人水德,以螺首慎,慎其閉塞,使如螺也。周人木德,以桃為更,言氣相更也。漢兼用之,故以五月五日,朱索五色印為門戶飾,以難止惡氣。日夏至,禁舉大火,止炭鼓鑄,消石冶皆絶止,至立秋如故事。[29]
禁火的理論根據(jù)與陰陽五行有關(guān)。《禮記·月令》言五月“毋燒灰”,鄭注:“為傷火氣也?;鹬畾庥谑菫槭?,火之滅者為灰?!盵30]《呂氏春秋》作“無燒炭”,高誘注:“為草木未成,不欲夭物?!盵31]雖然文字有異,但是對使用火的禁忌是相同或相似的。《月令》又云:“是月也,毋用火南方。”鄭注:“陽氣盛,又用火于其方,害微陰也。”[32]而在五月對火的禁忌的最初來源也許無證可考,禁火之俗的來源也眾說紛紜,但最后的合法化路徑毫無二致,也與一位歷史名人連結(jié)起來了,他就是介子推?!侗碧脮n》“五月五日”條“五月不發(fā)火”下引《琴操》云:
介子推割股以救重耳,重耳復國,子推獨無所得。子推甚怨恨,乃作龍蛇之歌,遂遁入山。文公驚悟,即遣使者奉節(jié)迎之,終不肯出。文公令燔山求之子,推遂抱木而燒死。文公流涕,令民五月五日不得發(fā)火。[33]
而對于北方“五月五”附會于介子推之事,時人便有懷疑,《鄴中記》云:“俗人以介子推五月五日燒死,世人甚忌,故不舉餉食,非也。北方五月五日自作飲食,祀神廟,及五色縷、五色花相問遺,不為介子推也?!盵34]但也可從側(cè)面看出,北方將“五月五”附會于介子推的觀念還是流傳比較廣泛的,否則也就沒有反駁的必要了。但是,既然有爭議,說明還沒有定于一尊。
南北朝時期,端午風俗有南北之分,但從《后漢書·禮儀志》“桃印”條所記載的內(nèi)容來看,南北或有同一來源,比如都使用五綵絲、或五色盤之類物品鎮(zhèn)邪祈福。而競舟之類活動,應(yīng)該為南方加入的內(nèi)容,與此相應(yīng),因介子推禁火也是北方新講的故事。
其實,眾所周知介子推故事也是寒食節(jié)的來源。介子推如屈原一樣,作為北方的歷史名人,他在道德上的特征似乎是誠信的化身。而與南方的水的意向相對,端午節(jié)在北方,強調(diào)的是火的意向。在統(tǒng)一時代到來之后,如何應(yīng)對這些習俗的南北差異?隋唐統(tǒng)治者引導風俗走向一致,不僅是文化使命,也有政治意義。如何看待差異,如何選擇南北,無一不是需要完成的課題。
二、唐朝端午節(jié)律令化的完成
作為統(tǒng)一國家的節(jié)日,端午節(jié)是由唐朝確立的,此前的任何朝代,都未曾有過這個方面的努力?!短屏洹肪矶袄舨坷芍小睏l注:
謂元正、冬至各給假七日,寒食通清明四日,八月十五日、夏至及臘各三日。正月七日·十五日、晦日、春·秋二社、二月八日、三月三日、四月八日、五月五日、三伏日、七月七日·十五日、九月九日、十月一日、立春、春分、立秋、秋分、立夏、立冬、每旬,給休假一日。[35]
這應(yīng)當是《假寧令》是內(nèi)容。作為唐朝的法令,明確無誤地代表國家意志。唐令規(guī)定五月五日休假一日,此外,也規(guī)定了諸王節(jié)日食料,五月五日為粽?[36],又規(guī)定了中尚署令掌五月五日所供的百索綬帶[37],所以,端午作為唐朝國家的法定假日,其重要性是可想而知的[38]。
關(guān)于唐端午的官方規(guī)定又見于敦煌文書S.6537《大唐新定吉兇書儀》。據(jù)周一良、趙和平兩先生研究,此書儀作于元和六年(811)至八年,時吏部尚書鄭馀慶撰。此抄本當抄于文宗時期。其中“節(jié)候賞物第二”為記錄節(jié)物名稱的部分就明確規(guī)定了五月五日的節(jié)物,有衣服、鞋履、百索、食物。又,此書儀“祠部新氏第四”主要記載關(guān)于假寧的規(guī)定,也明確五月五日給假一日[39]?!皶鴥x”雖不是唐令,但上承“禮經(jīng)”,是“禮”的具體的、縮略的形式,不會違背法令。而所述“五月五”的規(guī)定,可以看作唐朝端午國家化之后,在士大夫階層引起的響應(yīng)。
一個地方性的習俗,由此升級為國家承認并讚同的法定節(jié)日,這個過程我們這里稱之為“律令化”,這是從合法性的角度觀察的。如果從國家與社會互動的視角看,地方性的習俗受到國家法令的充分肯定,這時的習俗已經(jīng)上升為國家法定行為,似乎也可以稱作社會習俗的“國家化”。不僅如此,如果從完整意義上看待唐朝的節(jié)日文化,我們很容易發(fā)現(xiàn),與端午類似的節(jié)日,很多都是在唐朝立法確立的。可見,這不是一個個別的、偶然的行為,而是唐朝系統(tǒng)性的政治行為,其中存在的對社會習俗變遷的指導意涵,是無可否定的。
觀察唐朝端午節(jié)的具體內(nèi)容,我們發(fā)現(xiàn),損益仍然是最值得重視的規(guī)律。與傳世文獻對照,唐朝的端午節(jié)不僅獲得法令支持,而且發(fā)生改變。統(tǒng)一向來帶有統(tǒng)合兼容性。端午節(jié)成為國家節(jié)日,就形成了與節(jié)日相關(guān)的兩種物品:食料粽?、供物百索綬帶。漢代端午作為風俗,主要使用五采絲,而百索綬帶可以看作是同一意義的新發(fā)展。粽?即粽子,是南方端午風俗的代表。除此之外,端午作為國家節(jié)日,原有的鎮(zhèn)邪祈福意義在降低,歡慶的意義獲得提升。
長安端午節(jié),宮廷活動成為歷史記載的重頭戲。君臣互贈禮物,君臣宴飲,宮廷娛樂,凡此等等,成為引人注目的節(jié)日活動。五月為仲夏,端午作為五月之初,正應(yīng)換衣之季,正如鄭氏書儀中所說,皇帝賜衣、賜扇成為例行。
貞觀時期唐太宗就曾在端午日賜扇:
貞觀十八年五月,太宗為飛白書作鸞鳳蟠龍等字,筆勢驚絶。謂司徒長孫無忌、吏部尚書楊師道曰:“五日舊俗,必用服翫相賀。朕今各賜君飛白扇二枚,庶動清風,以增美德。”[40]
賜扇以動清風,政治寓意美好,作為端午傳統(tǒng)的一部分,賜扇、贈扇便成了端午節(jié)日的穩(wěn)定內(nèi)容。如代宗時常袞作《謝端午賜衣及器物等》:“賜臣衣二襲,金銀器物十事,百索兩軸,扇一柄?!庇肿鳌吨x端午賜衣及器物等表》:“臣某言:中使某至奉宣圣旨,賜臣衣兩襲,金銀器物十事,扇一柄,百索兩軸?!盵41]
而端午賜扇、贈扇的節(jié)日活動,還引發(fā)了市場反應(yīng)。南宋陳元靚《歲時廣記》卷二一《端五》“送鼓扇”條引《歲時雜記》,記宋人端午前后有扇市。又引《秦中歲時記》云:“端五前二日,東市謂之扇市,車馬于是特盛。”此當是唐人扇市的記錄[42]。至宋代端午市場繼續(xù)擴大,《東京夢華錄》卷八“端午”條載“自五月一日及端午前一日,賣桃柳、葵花、蒲葉、佛道艾”,其端午節(jié)物又多承襲唐代,如百索、畫扇、糭子、白團[43],從中不難窺見唐宋在端午節(jié)的密切連續(xù)性。
比起賜扇,在唐朝宮廷或君臣之間,來自皇帝的賜衣、賜物更普遍?!缎绿茣だ钤噦鳌罚骸霸嚠攪?,務(wù)峻涯檢,抑奔競,夸進者憚之。五月五日,宴武成殿,賜群臣襲衣,特以紫服、金魚錫元紘及蕭嵩,群臣無與比。”[44]而賜衣較為固定,甚至出現(xiàn)專有名詞“端午衣”。如高宗朝李嶠《謝端午賜物表》:“賜臣端午衣一副,及銀椀百索等,兼賜大將衣若干副者?!盵45]又如令狐楚作《謝春衣并端午衣物表》云:“賜臣春衣一副,并端午衣一副,銀盌一口,百索一軸。”[46]再如李肇《翰林志》記端午賜物有:“端午衣一副、金花銀器一事、百索一軸、青團鏤竹大扇一柄、角糭三服、粆蜜?!盵47]其實,整個唐朝端午所賜之物除了少部分的特例之外,幾乎都是比較固定[48],可見端午節(jié)日內(nèi)容已經(jīng)十分穩(wěn)定。
君臣宴飲作詩,也是端午節(jié)的固定內(nèi)容。玄宗有詩《端午三殿宴群臣》[49],又有題為《端午》的詩[50]。張說有《端午三殿侍宴應(yīng)制》,明顯是與皇帝唱和之作[51]。當然,有比宴飲作詩更具有普遍意義的節(jié)慶活動。武德年間,“太常官司于人間借婦女裙襦五百馀具,以充散妓之服,云擬五月五日于玄武門游戲”[52]。端午時宮中還有射團之戲,“宮中毎到端午節(jié),造粉團角黍貯于金盤中,以小角造弓子,纎妙可愛,架箭射盤中粉團,中者得食。蓋粉團滑膩而難食也。都中盛于此戲”[53]。又有鬬草之戲,“宋謝靈運鬚美,臨刑,因施為南海祇洹寺維摩詰像鬚。寺人寶惜,初不虧損。中宗朝安樂公主,五日鬭草,欲廣其物色,令馳騎取之,又恐為他所得,因剪棄其馀,今遂無”[54]。這仍然屬于宮中活動,與市民百姓無關(guān),但歡慶為主調(diào),這是沒有問題的。
對于唐朝而言,包括端午在內(nèi)的節(jié)日奉獻,是一項影響國計民生的活動。端午節(jié)是法定假日,皇帝帶頭進行君臣互贈禮物,即使限制地方進貢的時期,仍然開放端午等節(jié)慶日的進貢機會。景云二年(711)十一月敕:“太子及諸王公主,諸節(jié)賀遺并宜禁斷。惟降誕日及五月五日任其游奉?!盵55]可見,即便是禁斷其他節(jié)日賀遺,仍保留了端午游奉,游奉即是進奉。元和四年(809)閏三月敕:“其諸道進獻,除降誕、端午、冬至、元正,任以上貢,修其慶賀。”[56]依然允許這些節(jié)日進獻以示慶賀,如此來看,端午進獻成為定制。
于是,這就給地方政府提供了一個進貢方物以求朝廷重視的機會?!叭簧铡⒍宋缢姆截暙I至數(shù)千萬者,加以恩澤,而諸道尚侈麗以自媚?!盵57]此雖言代宗朝事,但結(jié)合史料觀察,整個唐朝的端午進獻皆可稱之為“侈麗”。為了獲得皇帝朝廷重視,各地進獻無不別出心裁?!秶费a》記載:“揚州舊貢江心鏡,五月五日,揚子江所鑄也。或言無百煉者,六七十煉則止,易破難成,往往有鳴者。”[58]揚州自玄宗時起便進獻后世所謂的“揚州鏡”,至德宗始罷,并非小說家言,是有正史根據(jù)的[59]。
史書也載有進獻紡織品之例。大和五年(831)正月癸亥,“詔端午節(jié)辰,方鎭例有進奉,其雜綵匹段,許進生白綾絹”[60]。進獻是普遍的,這是新品種。還有進馬及馬具的記載。于公異《端午進馬狀》云:“輒以前件馬幷鞍等進奉,殊慚駿驥,微露衷誠?!盵61]令狐楚《端午進鞍馬等狀》:“前件馬等柔馴既久,雕飾初成,敢因五日之良,以續(xù)千年之慶?!盵62]李商隱也有《為安平公赴兗海在道進賀端午馬狀》,云:“前件馬伏櫪斯久,著鞭亦多,麤覺柔馴,未嘗奔逸,雖非龍孫驥子,貌一舉以絶塵。”[63]而與皇帝賜物類似,亦有獻衣服、銀器之物,如穆宗時人王仲周《端午進銀器衣服狀》云:“上件衣服,裁製實昧于上國,鍼縷多慚于天造。”第二狀云:“前件銀器花紗等,謹遣某官隨狀奉進?!盵64]此類進獻不勝枚舉。咸通八年(867)五月丙辰發(fā)布德音,“以不豫降囚罪,出宮人五百,縱神策、五坊、飛龍鷹鷂,禁延慶、端午節(jié)獻女口”。[65]即是說此前曾允許端午“女口”進獻。為取媚朝廷和皇帝,唐朝官場亦難免枉道事人,而當節(jié)日經(jīng)濟為官場利用,節(jié)日便產(chǎn)生了負面效應(yīng)。
這種畸形的節(jié)日經(jīng)濟,實質(zhì)上并不利于國家的統(tǒng)治,不管怎樣的說辭掩飾,這些進獻都是出自民力。清醒的皇帝與朝廷,便發(fā)出指示進行限制。顯慶二年(657)四月十九日下詔:
比至五月五日及寒食等諸節(jié)日,并有歡慶事,諸王妃公主及諸親等營造衣物、雕鏤雞子以進。貞觀中已有約束,自今已后,并宜停斷。[66]
看來,唐高宗此舉是繼承了太宗的精神。但是,不是所有皇帝都堅持同樣的政策,時斷時續(xù)的限制往往效果有限。到代宗時下令:“每歲端午及降誕日四方貢獻者數(shù)千,悉入內(nèi)庫。及是,上以為非旨,不納?!盵67]穆宗之初,又有舉措,長慶三年(823)停端午進獻:“敕應(yīng)御服及器用在淮南、兩浙、宣歙等道合供進者,并端午誕節(jié)常例進獻者,一切權(quán)停。其鷹犬之類,除備蒐狩外,并令解放。”[68]這是個一曝十寒的政策,在禁絕令之間,往往是縱容笑納。開成元年(836)和咸通八年(867),唐朝又有停貢之令[69]。
唐朝是傳統(tǒng)節(jié)日律令化的時代,從文化史的視角看,這是唐朝文化貢獻之一。但是,節(jié)日的合法化,也帶來了“節(jié)日經(jīng)濟”及其問題。在民眾尚能承擔的時期,節(jié)日經(jīng)濟是社會經(jīng)濟繁榮的一種表現(xiàn),當民眾負擔過重的時候,這種類型的節(jié)日經(jīng)濟不僅破壞了社會的穩(wěn)定,也成為政治腐敗的一部分。當然,這不是本文討論的重點。唐朝端午等節(jié)日的律令化,是對傳統(tǒng)習俗的發(fā)揚光大,對于統(tǒng)合南北具有重要的積極意義。
三、端午節(jié)與文化選擇
在唐朝的北方和南方,在面對端午佳節(jié)的時候,南北社會所顯現(xiàn)的姿態(tài)也與朝廷不盡合拍。
北方民間,端午節(jié)日依然重視五彩絲、續(xù)命縷等事物。唐戴孚撰《廣異記》“趙州參軍妻”條云:“趙州盧參軍新婚之任,其妻甚美。數(shù)年罷官,還都。五月五日,妻欲之市求續(xù)命物上于舅姑?!盵70]都,指東都洛陽,五月五日還是要使用“續(xù)命物”,兼及鎮(zhèn)邪與祈福之意。而這種行為正是傳統(tǒng)端午的北方習俗。
《廣異記》還有“王璿”條,有如下記載:
唐宋州刺史王璿,少時儀貌甚美,為牝狐所媚,家人或有見者,豐姿端麗,雖童幼過之者,必歛容致敬。自稱新婦,答對皆有理,由是人樂見之。每至端午及佳節(jié),悉有贈儀相送,云:“新婦上其郎某娘續(xù)命?!盵71]
宋州治所在今河南商丘市南,也屬于北方。兩文都沒有言及續(xù)命物是什麼,但從前引文獻,肯定屬于五彩索之類。
相對而言,唐朝的南方端午節(jié),更重要的內(nèi)容是“競渡”,但在北方?jīng)]有流行。唐以前,競渡實際上是荊楚、吳越一帶的活動,《越地傳》云“越人為競渡,有輕薄少年,各尚其勇,為鶩沒之戲,有至水底然后魚躍而出”[72]。到了唐代,張說《岳州觀競渡》有云“鼓發(fā)南湖溠,標爭西驛樓”。[73]詩中競渡的盛況和熱鬧場面清晰可見,但這是在南方的岳州。張建封有著名的《競渡歌》,所見實景是端午長江岸邊,其詩有云:“兩岸羅衣破暈香,銀釵照日如霜刃”。又有“坡上人呼霹靂驚,竿頭綵掛虹蜺暈?!盵74]可見,當時南方的競渡,百姓要夾岸觀看,是全民狂歡的娛樂節(jié)目,規(guī)模巨大,豪奢侈麗?!督鹑A子雜編》記載杭州端午習競渡于錢塘湖,其舟舸“結(jié)絡(luò)綵檻,東西延袤,皆髙數(shù)丈,為湖亭之軒飾”[75]。此類記載很多,不能一一排列,有研究者認為“端午競渡多集中在江淮地區(qū)”,這一結(jié)論是十分可信的[76]。唐朝前期北方競渡故事很少,后期長安常有活動,尤其唐敬宗愛好競渡,但與端午節(jié)沒有關(guān)系[77]。
端午的概念來自南方,有人認為端午就是一個南方的節(jié)日。如《玉燭寶典》認為端午“計止南方之事,遂復遠流北土”[78]?!短茣酚涊d一段高宗與許敬宗的對話,事關(guān)端午節(jié)的來源理解:
五月五日上謂侍臣曰:“五月五日元為何事?”許敬宗對曰:“《續(xù)齊諧記》云:屈原以五月五日投淚羅而死,楚人哀之,每至此日,以竹筒貯米投水祭之。漢建武中,長沙歐回,白日忽見一士人,自稱楚三閭大夫,謂歐回曰:‘常所遺多,為蛟龍所竊,今若允惠,可以棟樹葉塞筒,并五采絲縛之,則不敢食矣。’今俗人五月五日作粽,并帶五采絲及棟葉,皆淚羅遺風?!鄙显唬骸拔乙娨挥浻性?,五色絲可以續(xù)命,刀子可以辟兵,此言未知真虛,然亦俗行其事。今之所賜,住者使續(xù)命,行者使辟兵也?!盵79]
高宗君臣的對話,時間在龍朔元年(661)端午。許敬宗是杭州新城人,他的觀點也十分南方化,他把端午節(jié)十分鮮明地解釋為“淚羅遺風”,屈原成為全部原因。高宗在政治上是十分信任許敬宗的,對于許的才學十分稱道,曾經(jīng)公開表揚過許敬宗[80]。但是,對于端午節(jié)的來源,高宗則有自己的看法,并沒有同意許敬宗的觀點。
唐高宗看到的記載,不知具體為什麼書。但三國裴玄《新語》其實有相似的內(nèi)容:“五月五日,以五綵絲繫臂,名曰長命縷,一名續(xù)命縷,一命辟兵繒,一名五色縷,一名朱索,辟兵及鬼,命人不病溫。又曰,亦因屈原。”[81]在這個記錄中,屈原不是主要原因,僅僅是“又曰”的內(nèi)容。裴玄是三國吳人,說明端午屈原說在當時的南方還沒有一統(tǒng)諸說。根據(jù)《酉陽雜俎》的記載,北朝婦人“五月進五時圖、五時花施帳之上,是日又進長命縷、宛轉(zhuǎn)繩皆結(jié)為人像帶之”[82]??梢姳狈蕉宋绻?jié)依然使用長命縷等諸物。但南北朝時期的南方,屈原說正在發(fā)展,大有后來居上的趨勢。
唐高宗的觀點,雖然提出五色絲、刀子之類的說法,但“此言未知真虛,然亦俗行其事”,實際上即是尊重傳統(tǒng)習俗之意。這與唐太宗的端午贈扇意圖并無二致。但到了玄宗時代,唐廷則有了更重大的舉動。開元二十五年(737)六月敕:“五月五日,細碎雜物,五色絲算,并宜禁斷。”[83]這當是從文化的觀念的角度考量的。開元二十五年九月定新令格,這條敕的內(nèi)容應(yīng)該進入新令之中。但唐代文獻,并不能顯示端午等節(jié)日的律令化的具體時間[84]。以開元二十五年六月敕為例,此前端午節(jié)已經(jīng)成立的可能性是存在的,這道敕不過是限制節(jié)日的具體道具而已。但是,這道敕更重要的是朝廷的態(tài)度,很明顯已經(jīng)與高宗大不同,高宗是承認五色絲的使用的,但玄宗是嚴厲禁絕。這雖然是對道具的禁止,其實等于否定了道具背后的觀念,即續(xù)命觀念等。這一否定,等于否定了端午節(jié)長期以來的基本傳統(tǒng),也導致節(jié)日功能從鎮(zhèn)邪向歡慶方向轉(zhuǎn)變。
根據(jù)天寶二年(743)七月唐玄宗的一道敕,玄宗的這個思想還在發(fā)展進程中。敕文如下:
朕承丕業(yè),肅恭祀事,至于諸節(jié),常修薦享。且《詩》著授衣,令存休澣,在于臣子,猶及恩私,恭事園陵,未標令式。自今以后,每至九月一日,薦衣于陵寢。貽范千載,庶展孝思。且仲夏、端午,事無典實,傳之淺俗,遂乃移風,況乎以孝道人,因親設(shè)教,變游衣于漢紀,成獻服于禮文,宜宣示庶僚,令知朕意。[85]
其中“仲夏、端午,事無典實,傳之淺俗,遂乃移風”一句,否定意味濃厚。仔細分析,整篇敕文是關(guān)于授衣之事,因此而否定了五月五日中有關(guān)賜衣的內(nèi)容,并不是否定端午節(jié)本身[86]。端午節(jié)作為國家法定節(jié)日,還在繼續(xù)進行。
玄宗時代制禮作樂是一項巨大的國家工程,這個時段成為唐朝重要的法典化時期。統(tǒng)合南北,重建國家意義上的節(jié)日文化是不難看出的國家目標。然而,就如同此時的南北地方,依然根據(jù)自身的傳統(tǒng)過節(jié)一樣,國家的努力并不是立竿見影,迅速獲得各地響應(yīng)的[87]。但在端午節(jié)問題上,如果說從高宗的言論中,可以看到朝廷立場的某些北方色彩的話,那麼到玄宗時期,朝廷超越南北的意味更加明顯。唐朝政府并不是簡單地在南北傳統(tǒng)之間進行選擇,如採用“百索綬帶”,而不是簡單照用“五色絲”,採用了“粽?”,但沒有認可競渡。在歷史淵源方面,無論屈原還是介子推,國家層面的正式陳述幾乎是闕如或模糊的,并未表現(xiàn)出帶有統(tǒng)一性的強制力[88]。這也是一種選擇,是一種更高級的創(chuàng)造性選擇。
不僅如此,端午節(jié)在唐代顯現(xiàn)出完全不同的風格和面貌,根本性質(zhì)也獲得全新改造。以往鎮(zhèn)邪功能消失,代之以歡慶。祈福功能降低,時令功能加強。無論是贈扇還是賜衣,都表達迎接新節(jié)氣的寓意。掃除恐怖殘馀,歡慶更顯得輕鬆快樂。這似乎不是端午特有的轉(zhuǎn)變,唐朝的節(jié)日都有相似的趨勢。
五月初五,作為民間風俗,從很久遠的年代起就開始流行,其功能多在鎮(zhèn)邪和祈福。南北朝時期中國分裂,此風俗便出現(xiàn)了南北之分。大約北方延續(xù)漢代以來傳統(tǒng),視五月為惡月的觀念依然很頑強,而南方則把端午進行了合法化改造,努力把此風俗與屈原聯(lián)絡(luò)起來,而水成為關(guān)鍵要素。把端午與介子推聯(lián)繫起來的敘述肯定起源于北方,與南方的水因素相對,北方更重視火因素。一個地方風俗后來上升為國家行為,這是唐朝的歷史貢獻。通過頒布法令確立端午節(jié)日即“律令化”,從而使端午節(jié)日實現(xiàn)了“國家化”。唐朝面臨端午的南北傳統(tǒng)問題,唐朝的統(tǒng)合不是簡單地選擇,而是超越原有傳統(tǒng),進行了創(chuàng)新統(tǒng)合,不僅在具體內(nèi)容上,還包括性質(zhì)功能上。
端午節(jié)成為國家層級的傳統(tǒng),至今依然。
* 本文最初是榮新江先生主持“節(jié)日與長安”課程的課程報告,獲得榮新江、孟憲實、雷聞、孟彥弘等多位老師和同學的指正與幫助,在此特致誠摯謝意。
[1]周處《風土記》今佚,此見于《藝文類聚》卷四《歲時部》中“五月五日”條,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74頁?!冻鯇W記》卷四《歲時部》下“五月五日”條下引《風土記》作“端午”,中華書局,1962年,73-75頁。
[2]《晉書》卷五八《周處傳》,中華書局,1974年,1569頁。
[3]盛唐以降,“端午”之名始出,漸為主流。參張勃《唐代節(jié)日研究》第三章第四節(jié),中國社會出版社,2013年,229-230頁。
[4]陳寅恪《隋唐制度淵源略論稿》,正是這一課題的經(jīng)典之作。
[5]這方面可以魏徵《隋書》卷七六《文學傳序》為代表:“江左宮商發(fā)越,貴于清綺,河朔詞義貞剛,重乎氣質(zhì)。氣質(zhì)則理勝其詞,清綺則文過其意。理深者便于時用,文華者宜于詠歌。此其南北詞人得失之大較也。若能掇彼清音,簡茲累句,個去所短,喝其兩長,則文質(zhì)斌斌,盡善盡美矣?!敝腥A書局,1973年,1730頁。
[6]湯用彤《隋唐佛教之特點》,《湯用彤學術(shù)論文集》,中華書局,1983年,5—10頁。
[7]宗懔《荊楚歲時記》,宋金龍校注,山西人民出版社,1987年,47—51頁。
[8]《隋書》卷三一《地理志》,886—887頁。關(guān)于唐代端午競渡,詳參王永平《游戲、競技與娛樂——中古社會生活透視》第十一章第三節(jié),中華書局,2010年,396—402頁。
[9]《藝文類聚》卷四《歲時部》中“五月五日”條下引,74頁。
[10]《荊楚歲時記》杜公瞻注,48—49頁。
[11]《隋書》卷三一,897頁。
[12]余嘉錫《世說新語箋疏》中卷下,中華書局,1983年,580—581頁。
[13]《荊楚歲時記》杜公瞻注,宋金龍校注云:“今所傳之《曹娥碑》法帖,乃晉王羲之所書。此引與《曹娥碑》文字略異?!?49頁。
[14]《后漢書》卷八四,中華書局,1965年,2794頁。
[15]在曹娥的故事中,其父之死與“迎伍君”活動有關(guān),“伍君”即伍子婿,所以伍子婿也可以視為端午的一個來源。但《后漢書》使用了“迎婆娑神”說法,似乎不同意伍君說,此說的影響不夠大。
[16]參張正明《端午·龍舟·角黍·屈原——文化事象異源合流之一例》(《江漢論壇》1991年第11期),認為文化事象各有其源,本來互不相混,是在漫長的歲月里逐漸地聯(lián)結(jié)在一起的(57頁)。關(guān)于南方端午所寄託的歷史人物,很難考證出確切淵源,但是相關(guān)文化推導模式,還是清晰可見的。
[17]《史記》卷七五,中華書局,1959年,2352頁。
[18]《后漢書》卷六五,2139頁。
[19]《宋書》卷四五《王鎮(zhèn)惡傳》,中華書局,1974年,1365頁。
[20]《風俗通義校注》,中華書局,1981年,128頁。參本書佚文部分,言五月五日生子不利其父母。561頁。按,彭城雖為楚地,屬于楚文化的范圍,但就現(xiàn)有材料而言,受中原或北方影響而產(chǎn)生此觀念的可能性更大。
[21]《北齊書》卷四九,中華書局,1972年,676頁。
[22]《冊府元龜》卷一〇七《帝王部·朝會》,鳳凰出版社,2006年,1169頁。
[23]徐俊《敦煌詩集殘卷輯考》,中華書局,2000年,857頁。
[24]參《禮記正義》卷一六《月令》,中華書局影印嘉慶阮元刻十三經(jīng)注疏本,2009年,2966—2967頁。此又見于《呂氏春秋》,《呂氏春秋集釋》卷五《仲夏紀》云:“君子齋戒,處必揜,身欲靜無躁,止聲色,無或進,薄滋味,無致和,退嗜欲,定心氣,百官靜,事無刑,以定晏陰之所成。”此條下引王念孫?!对铝睢吩唬骸白浴育R戒’至‘以定晏陰之所成’,皆養(yǎng)身之事。百官,猶百體也?!敝腥A書局,2009年,106—107頁。
[25]陳立撰,吳則虞點?!栋谆⑼ㄊ枳C》卷四《五行》“論十二律”下“五月”條,中華書局,1994年,185頁。
[26]江紹原《端午競渡本意考》,《江紹原民俗學論集》,上海文藝出版社,1998年,222頁。
[27]參《史記》卷一二《孝武本紀》“祠黃帝用一梟破鏡”,456—457頁。此又見于《魏書》卷六五《邢巒傳》附《邢虬傳》,中華書局,1974年,1450頁。
[28]參《北戶錄》卷一《孔雀媒》“梟”條,《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臺灣商務(wù)印書館,1986年,589冊33頁。提要內(nèi)容詳參《四庫全書總目提要》,河北人民出版社,2000年,1889—1890頁。
[29]《后漢書》,3122頁。
[30]《禮記正義》,2966頁。
[31]《呂氏春秋集釋》卷五《仲夏紀》,106頁。
[32]《禮記正義》,2967頁。
[33]《北堂書鈔》卷一五五《歲時部》“五月五日”條下雙行小字,《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889冊811頁。按,《中華再造善本叢書》影印明鈔本(國家圖書館出版社,2013年),與《文淵閣四庫全書》本文字略有不同,可參看。
[34]《玉燭寶典》卷五引《鄴中記》,《叢書集成初編》本,中華書局,1985年,233頁。按,《鄴中記》單行本即四庫館臣輯自《永樂大典》,據(jù)裘錫圭先生考證,四庫本多有錯訛,此條《鄴中記》當據(jù)《玉燭寶典》而非四庫本。參裘錫圭《寒食與改火——介子推焚死傳說研究》,《裘錫圭學術(shù)文集》,復旦大學出版社,2012年,355-356頁。
[35]《唐六典》卷二,中華書局點校本,2014年,35頁。詳參仁井田陞《唐令拾遺·假寧令》,栗勁等譯,長春出版社,1989年,661—662頁。由于武德令、永徽令等唐令關(guān)于“五月五”的假寧規(guī)定已不可考,遂只能依據(jù)代表開元令的《唐六典》。則至少在開元間,端午的國家節(jié)日地位確定無疑?!短焓チ睢芬灿邢嚓P(guān)規(guī)定,宋代端午稱作“重五”,也是給假一天,《天一閣藏明鈔本天圣令校證》(附唐令復原研究),中華書局,2006年,412頁。
[36]《唐六典》卷四《尚書禮部》,“膳部郎中”條注,129頁。
[37]《唐六典》卷二二《少府軍器監(jiān)》,“中尚署”條注,573頁。
[38]《隋書》卷四一《蘇威傳》:“尋屬五月五日,百僚上饋,多以珍玩。威獻《尚書》一部,微以諷帝,帝彌不平。”(1189頁)可見隋朝已經(jīng)有五月五日的節(jié)俗。
[39]《英藏敦煌文獻》,四川人民出版社,1990年,101—103頁。周一良、趙和平《敦煌寫本鄭馀慶〈大唐新定吉兇書儀〉殘卷研究》,《唐五代書儀研究》,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5年,157—169頁。關(guān)于文書錄文問題,參楊琳《〈大唐新定吉兇書儀·節(jié)候賞物第二〉校正》,《敦煌研究》2011年第1期,106頁。
[40]《唐會要》卷二九《節(jié)日》,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775頁。
[41]《全唐文》卷四一八,中華書局影印嘉慶內(nèi)府刊本,1983年,4274頁。
[42]陳元靚《歲時廣記》卷二一,《叢書集成初編》本,商務(wù)印書館,1937,235頁。按,《直齋書錄解題》(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卷六,《秦中歲時記》為唐末入后梁人李綽撰,朱藏一《紺珠集》曾端伯《類說》載《秦中歲時記》有“端午扇市”,而陳振孫所見本無(191頁)。據(jù)《四庫全書總目提要》,宋人曾造《類說》成于紹興六年(1136),曾造本人精于裁鑒,且成書時距唐末未遠,所以本文將此條材料作為唐朝史料利用。
[43]孟元老撰,伊永文箋注《東京夢華錄箋注》,中華書局,2006年,753—754頁。
[44]《新唐書》卷一二六,中華書局,1975年,4419頁。
[45]參《全唐文》卷二四六,2491—2492頁。傅璇棕主編《唐五代文學編年史》,遼海出版社,1998年,259頁。
[46]《全唐文》卷五四〇,5484頁。按,其下文云交通元載而被牽累之事,據(jù)《舊唐書》卷一一八《元載傳》,元載事在大歷十二年(777),時令狐楚尚九歲或十歲,疑此表為代人所做。
[47]洪遵輯《翰苑群書》,《翰林志》“興元元年敕”條,《叢書集成初編》本,中華書局,1991年,5頁。
[48]參《全唐文》卷四五二,邵說《為田神玉謝端午物表》;卷三八五《為獨孤中丞謝賜紫衣銀盤椀等表》;卷四八〇,呂頌《謝端午賜衣及器物等表》,4908頁;卷四八四,權(quán)德輿《謝端午賜衣及器物等表》,4950—4951頁;卷五四一,令狐楚《為人謝端午賜物等狀》,5493頁;卷七七二,李商隱《為安平公謝端午賜物狀》,8046頁;《為滎陽公端午謝賜物狀》,8054頁。竇叔向《端午日恩賜百索》,《全唐詩》卷二七一,中華書局,1960年,3028頁;柳宗元《謝賜端午綾帛衣服表》,《河東先生集》,中華書局,1979年,1011頁,此為貶柳州時代人作。
[49]《全唐詩》卷三,28頁。
[50]詩名又作《端午武成殿宴群臣》,《全唐詩》卷三,37頁。
[51]《全唐詩》卷八八,966頁。
[52]《舊唐書》卷七五《孫伏伽傳》,2635頁。
[53]王仁?!堕_元天寶遺事》卷二,中華書局,2006年,29頁。
[54]韋絢《劉賓客嘉話錄》,《文淵閣四庫全書》本,1035冊466頁。
[55]《唐會要》卷二九《節(jié)日》,631頁。
[56]同上,635頁。
[57]《新唐書》卷五一《食貨志》,1348—1349頁。
[58]李昉等編,張國風會?!短綇V記會校》卷二三二“揚州貢”條引,燕山出版社,2011年,3574頁。
[59]《太平廣記會?!肪矶弧独钍靥罚骸疤铺鞂椚d五月十五日,揚州進水心鏡一面?!贝藯l出《異聞錄》,3558頁。又,《舊唐書》卷一二《德宗本紀》載大歷十四年(779)六月己未罷揚州貢端午鏡,322頁。
[60]《舊唐書》卷一七下《文宗本紀》,540頁。
[61]《全唐文》卷五一三,5215—5216頁。
[62]《全唐文》卷五四二,5500頁。
[63]《全唐文》卷七七二,8047—8048頁。
[64]《全唐文》卷五三一,5396頁。
[65]《新唐書》卷九《懿宗本紀》,260頁;參《唐大詔令集》卷八六《咸通八年五月德音》,商務(wù)印書館,1959年,491頁。
[66]《唐會要》卷二九《節(jié)日》,630頁。參《唐大詔令集》卷八〇,高宗顯慶二年四月《停諸節(jié)進獻詔》, 461頁。
[67]《唐會要》卷二九《節(jié)日》,632頁。
[68]《舊唐書》卷一六《穆宗本紀》,502頁;參《唐大詔令集》卷一〇《疾愈德音》。64頁。按,兩書所記時間有異,此暫從《舊唐書》。
[69]《舊唐書》卷一七二《李石傳》,4485頁。參《新唐書》卷一三一《李石傳》,4515頁;《唐大詔令集》卷五《改元開成赦》,30頁。
[70]戴孚《廣異記》,方詩銘點校,中華書局,1992年,47—48頁。據(jù)《輯校說明》,戴孚為至德二年(757)進士,卒于貞元十年(794),活動于肅德之間,其《廣異記》當是唐代早期小說類史料集。
[71]出《廣異記》,218頁。今本《廣異記》此條據(jù)《太平御覽》補。
[72]《太平御覽》卷九一九《羽族部》“鶩”條引,中華書局,1960年,4079頁。
[73]《全唐詩》卷八八,973頁。
[74]《全唐詩》卷二七五,3117頁。
[75]劉崇遠《金華子雜編》卷上,周廣業(yè)校注,中華書局,1985年,12頁。又可參《唐語林》卷三《夙慧》,《唐語林校證》,中華書局,1987年,315頁。
[76]吳玉貴《中國風俗通史·隋唐五代卷》,上海文藝出版社,2001年,651頁。
[77]參《舊唐書》卷一七《敬宗本紀》,515頁?!缎绿茣肪戆恕毒醋诒炯o》,228頁?!杜f唐書》卷一七《敬宗本紀》,520頁?!缎绿茣肪戆恕毒醋诒炯o》,229頁。駱天驤《類編長安志》,黃永年點校,三秦出版社,2006年,68頁。
[78]《玉燭寶典》卷五“五月仲夏”,235頁。
[79]《唐會要》卷二九《節(jié)日》,630頁。
[80]《舊唐書》卷八二《許敬宗傳》,2763頁。參《太平廣記》卷一七四引《譚賓錄》,載高宗稱善許敬宗,《太平廣記會?!?,2535頁。
[81]《風俗通義校注》,605—606頁。此條為《風俗通義》佚文,據(jù)王利器校注,此非應(yīng)劭言,當出自裴玄《新言》。按,裴玄為三國吳人,此條亦可代表當時之觀念。
[82]段成式《酉陽雜俎》卷一“禮異”條,中華書局,1981年,8頁。
[83]《唐會要》卷二九《節(jié)日》,631頁。
[84]按《唐令拾遺》給出的《假寧令》時間是開元七年、開元二十五年令,可參考,661頁。
[85]《通典》卷五二《上陵》,中華書局,1988年,1452頁。參《唐大詔令集》卷七七《九月一日薦衣陵寢制》,438頁;《唐會要》卷二一《緣陵禮物》,473頁;《新唐書》卷一四,364頁。按,今《新唐書》無“五日”二字,但當指五月五日薦衣、扇。
[86]可以看到,玄宗之后仍然存在端午節(jié)授衣、賜衣的慣例,這條天寶二年敕并沒有長期執(zhí)行貫徹,這是端午節(jié)久在唐朝官場存續(xù)的文化慣性所造成的。端午在節(jié)氣上又逢仲夏,正值換衣之季,賜衣不乏為皇帝勉勵臣下的良好方法,玄宗的一條詔敕,并不能妨礙這一長期存在的文化心理的繼續(xù)進行。
[87]蔣方《唐代端午節(jié)慶探釋》(《湖北大學學報》2005年第4期)認為,唐代宮廷的端午節(jié)上承北朝及漢廷禮儀,而唐代民間的端午節(jié)則以南方競渡為特色(485頁)。
[88]至唐代中晚期,士人則普遍將端午與屈原緊密結(jié)合,從唐人詩賦中可見一斑。至代宗時,已經(jīng)成為主流,S.6537《鄭氏書儀·祠部新氏第四》云:“五月五日,昔屈原投淚羅水,死之日,楚人懷之”,《英藏敦煌文獻》,102頁。屈原說的影響最終佔據(jù)主流,其他傳說則被忽略或遺忘,這是士人文化與后世觀念變遷的共同作用結(jié)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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