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兩漢時期的奴隸和財稅。
1.兩漢經濟的奴隸
(1)奴隸的起源和身份
兩漢是以自耕農為主體的農業(yè)社會,但社會上同時存在著大量的奴隸,擁有與自由民完全不同的身份,到東漢后期,奴隸的存在仍然很普遍,遍布社會各個角落。
兩漢有這么多的奴隸,維持了幾百年的奴隸制度,首先要有充足的奴隸來源,兩漢社會中的奴隸是從哪里產生的呢.兩漢奴隸的來源,概括起來講,主要有5 種:戰(zhàn)俘、罪犯、因債務而出賣、掠劫、奴隸的子女。戰(zhàn)俘、掠劫都是兩漢社會之外的人口充當奴隸,罪犯、債務奴則是社會內部犯罪或債務破產之人。奴隸的子女還是奴隸。戰(zhàn)俘渠道是:把戰(zhàn)爭的俘虜作為奴隸,這是西周春秋以來的傳統(tǒng),漢代對外戰(zhàn)爭不少,規(guī)模很大,戰(zhàn)俘為奴的數量應該不少,像漢與匈奴連年作戰(zhàn),俘虜匈奴人數不少,是要用作奴隸的?!稘h書.金日c 傳》即云金日c 本是匈奴休屠王太子,與母親、弟弟都在漢朝宮中作奴婢。
罪犯為奴是漢代刑法中的規(guī)定。漢律繼承了秦律中的連坐之法和收孥之法,規(guī)定" 罪人妻子沒為奴婢,黥面".盡管史載西漢文帝廢除了" 收律相坐法" ,但實際上并未能執(zhí)行,收孥法依然存在。漢景帝時吳楚七國之亂,罪人的家屬即沒入為官奴隸,直到三國曹魏時仍引漢律收孥法來處置罪犯家屬。連坐收孥法之外,漢律還有犯罪之人罰做苦役的規(guī)定,《漢舊儀》云:" 凡有罪各盡其刑。男髡鉗如城旦,城旦者治城也;女為舂,舂者治米也,皆作五歲。完,四歲。鬼薪,三歲。鬼薪者,男當為祠祀鬼神,伐山之薪蒸也;女為白粲者,以為祠祀擇未也,皆作三歲。罪為司寇,司寇男備守,女為作如司寇,皆作二歲。男為戌罰作,女為厚作,皆一歲到三月。" 內中所言的髡鉗、完刑、鬼薪、白粲、司寇、罰,都是罰做苦役的刑名,這些苦役犯人統(tǒng)稱為徒。漢代的徒,與奴隸沒有根本區(qū)別,和奴婢一起勞動,兩者主要區(qū)別在為奴期限,奴是終身為奴,徒有定期,前面言及的城旦作五歲、完四歲、鬼薪和白粲三歲等,就是言其作奴的期限,期限一滿即可恢復為自由民,因此兩漢的徒,可視為一種特殊的官奴隸。
戰(zhàn)俘作奴,除少量賞賜給私人外,都是在皇室和官府勞動,也屬官奴隸。兩漢官奴隸究竟有多少,迄無具體數字?!逗鬂h書》說王莽時,因鑄私錢而沒入為官奴婢、到鍾官作工的有80萬人之多,這只是私鑄錢幣一項,則當時全國各級政府所控制的官奴隸的總數要大大超過這個數字。
貧民因債務、窮困而賣身為奴之事在兩漢司空見慣。農民受官府租稅壓迫、地主地租榨取、商人高利貸盤剝,無計生存,被迫出賣兒女和自身為奴。
兩漢政府官員中奏疏時常談到,以為是一大社會問題。兩漢王朝,從高祖劉邦,到西漢末和新莽時期,都反復下詔赦免" 民以饑餓自賣為人奴婢者" ,東漢的光武帝下了7 次詔令釋放那些自由民淪為奴婢之人,但漢末仲長統(tǒng)說,東漢的豪人之室,奴婢千群徒附萬計,說明兩漢時期,自由民破產為奴的問題始終沒有解決,而且東漢比西漢更為嚴重。兩漢豪室巨富擁有的奴婢,動輒成百上千,這些都是私屬的奴隸,不可能得自戰(zhàn)俘和囚徒,應該主要來自貧民賣身為奴這個途徑。文獻中也記載有官奴婢轉賣給私人,但這不是主要途徑。
掠劫異族人為奴主要在邊境地區(qū),內地即使有,也是兵荒馬亂的戰(zhàn)爭時期。《史記.貨殖列傳》記載巴蜀四周出產,列有" 笮馬、笮僮、旄牛" ,僰僮是西南較原始的少數民族,這里與牛馬等并列為商品,顯然是將這些人掠劫之后作奴婢買賣。
奴隸不僅本身為奴,其子女也是奴隸。奴隸子女,漢代稱為" 奴產子" ,像西漢戰(zhàn)將衛(wèi)青即是奴產子,其母衛(wèi)媼是奴婢,所以衛(wèi)青一直作奴婢為人牧羊,直到衛(wèi)青之姊為武帝所幸才躋身朝中。
《睡虎地秦墓竹簡》中《法律答問》有許多關于奴律的問答,象奴隸偷盜主人財物及告發(fā)主人等事,其執(zhí)法都反映出奴隸不平等的身份地位,尤其是對奴隸主而言。奴隸主可以自由買賣、贈送奴隸,漢初賈誼就談到當時的奴隸買賣市場:" 今民賣僮者,為之繡衣絲履,編諸緣,內之閑中。" 史書中記載賞賜奴婢的事情很多,漢宣帝賞賜霍光的奴婢有170 人之多,漢相陳平一次就送陸賈" 奴婢百人,車馬五十乘,錢五百萬".奴隸被任意買賣、賞賜,可見其沒有人身自由,被視為主人財產。此外,官奴隸中的徒,一旦被判充役,其原有爵位即被取消,《居延漢簡》中此類記載很多,說明徒在刑期之內是不作自由民看待的。《居延漢簡》和其它發(fā)掘所出漢簡中有漢代政府關于居民人口、財產的登記簿書,其中明白地登錄每家擁有的奴隸,并放在財產項中,與車馬歸在一起,這反映了當時奴隸是作奴隸主的財產看待的。
(2)奴隸經濟
兩漢奴隸數量眾多,奴隸經濟相當發(fā)達,許多經濟部門都使用奴隸勞動,我們可從政府和社會兩方面看看奴隸經濟的情況。
兩漢政府擁有的官奴隸相當多,主要用于以下幾個方面:宮殿、陵墓和城池的工程建設;戌邊屯田等國防事務;鹽鐵、鑄錢等手工業(yè)及采礦業(yè);耕種官田;服侍、雜使等生活服務。兩漢時期由國家組織的工程建設非常繁多,宮殿、陵寢、城池,乃至修橋開路,都征調奴隸。史書明確記載,西漢諸帝中景帝陽陵、宣帝杜陵、成帝初陵,都有徒修作,現在遺存的東漢徒葬墓磚是為埋葬死去的修陵工徒所制,其記載各徒的籍貫,遍及關中、中原、齊魯、江南各地,由此可見東漢征發(fā)徒來修陵的情形。西漢曾征發(fā)諸王、列侯之徒2 萬人修治長安城。昭帝元鳳年間,又征募天下的徒筑遼東玄莬城,這些是用徒修城的明證。《鹽鐵論.水旱篇》說及當時縣官使用徒繕治道、橋,《隸釋》卷四載《蜀郡太守何君閣道碑》云,蜀郡太守為造尊楗閣用工1198日,歷時3 年之久,全是使用徒。漢代永平六年(公元63年)開通關中通四川的褒余道,道長258 里,為修筑此道,征用廣漢、蜀郡、巴郡徒2 ,690 人,總計用工766 ,800 多人,歷時1 年以上,徒勞作辛苦,可想而知。
兩漢時期的官奴隸廣泛用于國防、軍事。漢武帝時征伐南粵,分兵4 路,基本上以罪人充兵,后來伐益州昆明、征大宛和匈奴,都使用奴隸。宣帝時征西羌,征發(fā)了三輔中都官的弛刑徒,王莽征討匈奴,募集了天下囚徒30萬之多,這些說明兩漢時期一直有以刑徒從軍打仗的傳統(tǒng)。西漢文帝時,晁錯上疏建議將罪人及奐徒復作(刑徒奴婢)和私家為求贖罪或拜爵而輸給官府的奴隸發(fā)配到邊塞,文帝采納執(zhí)行。兩漢守邊屯田的奴隸很多,《居延漢簡》、《敦煌漢簡》都有具體記載。兩漢在邊塞屯田很成功,勢力一直擴張到今西北的新疆一帶,這與奴隸經濟大有關系。
漢朝官手工業(yè)大多使用刑徒和奴隸勞動。漢代鹽鐵、鑄錢等諸業(yè),都大量使用奴隸勞動,元帝時,貢禹上疏言:" 今漢家鑄錢及諸鐵官皆置吏卒徒,攻山取銅鐵,一發(fā)功十萬人已上。" 漢代主管徒奴的官署,在西漢是司隸校尉、宗正、少府、水衡都尉,在東漢是司隸校尉和將作大匠,這些官屬同時管理著兩漢的官手工業(yè),這些各門各類的官府手工業(yè)很少有不用奴隸和工徒的。
官奴隸也用來養(yǎng)馬、耕田。武帝時楊可告緡,沒收商人財物以億計,奴婢上千萬,沒收的土地大縣數百頃,小縣百余頃,這些奴婢即用來耕種官田,飼養(yǎng)皇室諸苑的狗馬禽獸。漢初政府在西北邊疆地區(qū)設立36所馬苑,用官奴婢3 萬人養(yǎng)馬30萬匹,平均1 個奴隸要養(yǎng)10匹馬。
私家奴隸的使用十分廣泛。王褒《僮約》所寫是家內奴隸,要從事種種繁雜的家務勞動,包括修理工具、打掃庭院、種植菜蔬、喂養(yǎng)家畜、上市購物等。工商業(yè)中也有使用奴隸的記載,像大商人刁間用奴隸做生意,巴蜀大鐵商卓氏有僮千人。農業(yè)方面使用奴隸勞動的情況也有文獻史料。《后漢書.樊宏傳》說樊宏課役僮隸,財利歲倍,占地有300 多頃。《三國志》記載楊顒勸說諸葛亮時,引用俗語" 奴執(zhí)耕稼,婢典炊口".此時離漢未遠,這種情形也應是兩漢奴婢的寫真。更足征信的對湖北江陵鳳凰山漢墓的考古發(fā)現,墓中《遺冊》記有:" 田者男女各四人,大奴大婢各四人".文中的大奴大婢和其它家內奴隸分開而列,是專門用來從事農業(yè)勞動的。
總之,兩漢社會奴隸參與到社會經濟的各個方面,奴隸經濟有著極其重要的作用。何茲全先生曾對兩漢社會奴隸的數量加以估計,認為漢代十分之二三的民戶擁有奴隸,平均每家有兩個奴隸,則漢代奴隸總數約為400 多萬到600 多萬。這個數字相當于兩漢5 千多萬編戶齊民的1 10,這個比例不是很高,但也不低,因此對兩漢社會的影響不應低估。
2.財政和賦稅
漢帝國人口眾多,規(guī)模宏大,其組織結構自然較為復雜。西方學者以為,公元前2 世紀中國即已出現中央集權的統(tǒng)一的漢帝國,是一個奇跡。所以兩漢社會經濟史中,兩漢國家是怎樣從經濟上加以組織,實為一個關鍵問題,而財政、賦稅制度與此密切相關,因為前者是國家經濟關系的集中體現,后者則深刻反映出政府經濟職能和社會經濟發(fā)展水平。
(1)財政制度
兩漢財政組織的一大特點,是國家財政與君主私人財政之區(qū)別?!稘h書.食貨志》稱:
" 天下既定,……上于是約法省禁,輕田租什五而稅一,量吏祿,度官用以賦于民,而山川園池市肆租稅之入,自天子以至于封君湯沐邑,皆各為私奉養(yǎng),不領于天子之經費。" 殷周時代,國家是貴族政體,各自為政,國家收入和君主私人收入混在一起。秦漢以來,隨著官僚政體的出現、國家機構的發(fā)達,以國家為主體的財政活動就日益發(fā)達重要,同時漢朝正處在這種新財政體制的確立時期,皇帝不僅是一國政治的最高權威,而且依舊是最大的封建主,所以還保持著私家財政這一特色,兩漢財政更因此成了上述兩種系統(tǒng)相混合的過渡體制。
就兩漢皇室財政而言,其專門管理機構是少府?;适邑斦袑俚?、不歸國家掌握的收入,主要是山川河澤之稅、市稅、口賦、苑囿池籞的收入、公田收入等幾種。戰(zhàn)國秦漢時期正是中國土地私有制度逐步確立和發(fā)展時期,土地私有關系正在擴張,但畢竟不能全面取代舊有土地制度,而且因為地廣人稀、土地資源不是特別稀缺,所以社會存在著大量的公有地,尤其是山林川澤,這些在當時名義上視為皇帝個人所有,山川的出產都歸皇室,民間若樵采漁牧,要向少府納稅。山川出產礦物,兩漢政府正是在這一基礎之上確立起鹽鐵專營壟斷的制度,來排擠民間經濟?;适邑斦氖杖胫饕糜诰魉饺讼M,包括膳食、被服、器物、輿馬、醫(yī)藥、戲樂等日常開支和對臣下的賞賜等,不包括宮殿園陵這些土木工程的費用。
國家財政的主要收入有:田租、算賦;更賦;算緡、算車船等工商稅;鹽鐵專賣和榷酤、均輸所得;出賣爵級所得等。其中鹽鐵專賣前面已有詳述,榷酤是對酒類實行專賣,均輸是指官府將各地貢納的實物由專門機構管理,賤買貴賣,以平抑物價,謀取市利。租、賦,后面還要談及??傊?,漢代國家財政收入主要依靠對民間的稅收,官營經濟如鹽鐵、榷酤也是重要來源。
兩漢財政支出,主要有官吏俸祿、土木和祭祀之費、國防開支等。軍費開支浩大,兩漢王朝屢次對外用兵,常常使國庫虛耗,民力窮竭,對經濟發(fā)展危害很大。
兩漢財政總的收入規(guī)模及帝室、國家收入的比例多少,我們只能從古文獻中挖掘到一些零星材料,西漢末年的王嘉和桓譚都講到這個問題。據王嘉說,漢元帝時中央財政有四十萬萬錢,而皇室收入合水衡、少府之錢有四十三萬萬多;桓譚說漢代國家財政收入有四十余萬萬,而少府收入有八十三萬萬。上述數字,恐怕不全適用于整個漢代財政,但無論如何,帝室財政規(guī)模之大應是無庸置疑。
(2)稅收制度
兩漢時期已有規(guī)模龐大的財政體制,因而其國力強盛、向外發(fā)展也就不乏基礎。作為兩漢財政收入的來源之一,稅收占據了很重要的地位,對中國古代經濟制度的發(fā)展產生了不小的影響。
租是針對兩漢農業(yè)生產和農民征收的田賦。稅率一般是十五稅一,也有三十稅一,按耕地的收獲量計量征取實物。算賦、口賦是人頭稅,算賦是對15歲至56歲的成年男女征納,每人120 錢,口賦是對7 歲以上的幼年兒童征納,每人交23錢。漢代稅制有重賦輕租之特色,賦的收入數額是租的一兩倍,在國家財政收入中占有極為重要的地位。田租、算賦和口賦之外,漢代編戶齊民還要服徭役或交代役錢,即力役之征。漢律規(guī)定,凡23歲至56歲的成年男子,除一生中要服2 年兵役之外,還得每人每年在郡縣服役1 月,若不愿服役或身體有殘疾,則按規(guī)定交納代役錢三百,即為更賦。更賦類近于人頭稅,且每年必征,數額不在算賦之下。
從以上所述可以看出,兩漢稅收中,按人口征納的賦稅要比按田畝征收的賦稅重要。除田租外,兩漢其它賦稅一般都以貨幣交納,所以兩漢財政收入的主要部分是錢幣而非實物,這稱得上兩漢財政收入的一大特色,也反映出貨幣經濟的發(fā)達。
為了保證稅收的完納,漢朝政府從中央到地方都設立了嚴密的組織和制度。中央有大司農掌管錢谷幣帛,還有專門的賦稅機構" 算府".基層設有" 循算使者" 、" 嗇夫" 、" 鄉(xiāng)佐" 等職,專門執(zhí)掌賦稅的征收。每年納稅都有規(guī)定好的時間,按時開征,并且要驗核各家的人口、資產,嚴防偷漏。
現存漢簡中就有征收算賦的簿記文書,登錄內容詳盡具體,足以說明漢代稅收體系的發(fā)達。
從基層征收上來的賦稅,由各郡國管理匯總,再向中央上調或申報??O有管理財政、賦稅的專門官員,叫上計吏,負責向中央申報財賦情況,這種上計制度確保了中央政府對財政和稅收的有力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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