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媒體報道,黃之鋒曾參與2014年非法“占中”運動,他因違反禁制令,被判從今年5月16日起入獄兩個月,但于6月17日上午提前獲釋。而他一獲釋,就立馬叫囂要投入“反修例”示威中。
截至30日,“亂港分子”黃之鋒、周庭等人被捕,其分別涉嫌多項罪名。據(jù)了解,12月2日,前“港獨”組織“香港眾志”成員黃之鋒等涉嫌于去年6月21日煽惑、組織及參與包圍警總案。黃之鋒(24歲)“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jīng)批準集結”罪及“組織未經(jīng)批準集結”罪兩項罪成,判囚13.5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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