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三則》的故事是從中學教科書中學到的。這篇文章講述了三個屠夫與狼搏斗的故事。第一只狼因為貪婪,屠夫掛在樹上活活吊死。第二只狼在前面和后面夾擊屠夫,奸詐的手法被識破后雙雙喪生。第三只狼的爪子鋒利,但屠夫是用殺豬的方法被殺死的。
故事離奇,充滿黑色幽默,狼奸詐狡猾被嘲弄,老師講課時往往發(fā)揮高價值,把狼比作惡人,把屠夫比作維特的化身,意味著對待惡人,要啟動睿智的頭腦,決不要慈祥體貼。從語文課來說,這種解釋當然是符合價值觀的,但從《狼三則》本身來說,這種解釋有些過分。
文末傅松齡有自己的判斷。
三者都在屠宰中,屠夫的殘余,殺狼也可以使用。
如果不是因為屠夫的職業(yè)特性,他怎么能和奸詐的狼戰(zhàn)斗呢?屠夫屠殺家畜的殘忍手段同樣適用于狼。這種判斷的核心顯然不在于狼,而在于屠夫。所以《狼三則》是名書狼,實際上是屠殺。
第一條規(guī)則
屠夫晚上回來了,行李里還有未賣完的肉,一只狼被跟蹤,跟著幾里。屠夫心里非常害怕,拿著刀與狼較量了幾次,狼只是后退了幾步,隨后又跟著回來了,不知道狼什么時候開始進攻。(威廉莎士比亞,《哈姆雷特》,《戰(zhàn)爭》)屠夫以為狼只為了肉,那我把它吊在樹上明天早上再來來回回不就行了嗎?(莎士比亞)。
于是屠夫用鐵鉤把肉掛在樹上,把空行李給狼看。也就是說,你看,我的行李里沒有肉。你要吃肉,到樹上去拿,請不要跟著我。狼真的不再跟著屠夫了。
然后鉤肉,愛麗絲腳吊樹之間,露出空行李。狼結束了。
第二天早上,屠夫去樹下拿肉,遠處看到樹上掛著一個人。屠夫嚇得半死。走近后才發(fā)現掛著狼。那只狼嘴里叼著肉,但下巴已經被鐵鉤子扎了。這只狼像魚一樣被鉤子鉤住,活生生地吊死了。屠夫剝了狼的皮,去市場賣了12多兩銀子,賺了小錢。
蒲松齡評價說:
邊樹謀魚,狼患,可笑矣。
連木口語是成語。意思是上樹找魚。比喻做事的方法或方向錯誤,無法達到目的。文章中的狼不僅渴了,還失去了生命,真是可笑。
在這個故事中,屠夫和狼進行了三輪對決,都顯示了他的機智和謹慎。
第一,發(fā)現跟著狼,屠夫的心害怕了,但不是不撒腿就跑,而是掏出屠刀威脅,文中說“讓我看看刀刃”,但毫無用處。狼一直跟著。(莎士比亞)。
然后屠夫用鐵鉤穿肉,踮起腳掛在樹上。"踮起腳走在樹之間。"屠夫知道狼只是為了扛肉的時候,慌慌張張地向狼扔肉,狼的貪婪一定會吃一塊,然后再吃一塊。仍然擺脫不了。也許吃完重肉還不夠。屠夫將成為冤魂。(威廉莎士比亞,《哈姆雷特》,《肉名言》)在非常危急的時候,屠夫仍能保持冷靜的思維。除了用鐵鉤穿肉,“翹”字還表明,把肉掛得高,不讓狼那么容易得到肉,就能為自己爭取時間。
最后,還“顯示空行李”,這一行為也很重要。因為狼捕魚很難,它可以放棄樹上的肉,繼續(xù)跟著肉店走,屠夫直接用空行李挑出來,我身上沒有肉,跟著我也不好。(大衛(wèi)亞設)。
屠夫沒有勇氣和狼戰(zhàn)斗,但他的第三輪對決非常漂亮。從用刀威脅到肉妥協,最終金蟬脫殼,面對危險也能一步步前進,這就是從他狼嘴里脫險的根本原因。(莎士比亞)。
第二條規(guī)則
另一個屠夫晚上回來了,這次他的行李里沒有一點肉,只剩下骨頭了。遇到兩只狼跟蹤。屠夫向兩只狼扔骨頭,直到骨頭用完,狼才停下來。
屠夫現在才明白,有狼子野心的家伙,目標是吃人。
危機意識來了,屠夫迅速躲在附近的麥田里,用柴火包裹后背,以免前后夾擊。他拿著屠刀等著嚴陣以待,兩只狼也不敢貿然進攻,一個人兩只狼瞪著眼睛,不久一只狼走了,另一只悠閑地打盹。屠夫抓住機會揮舞著刀打盹,和狼打盹。
他又繞到柴堆后面,發(fā)現另一只狼鉆進柴堆里。原來這兩只狡猾的狼只是為了迷惑屠夫放松警惕。另一只打后腦勺,屠夫舉起屠刀砍狼后腿,兩只狼都死了。
ex=3" width="640" height="588"/>禽獸之變詐幾何哉?止增笑耳。
屠夫連殺兩狼,救了自己的性命,我們固然可以嘲笑禽獸的小伎倆,但細思恐極,這兩只狼真的只是增添一些笑料嗎?它們可比第一則中的狼聰明多了啊,都會使用計策了,根據《聊齋志異》的調性,再修煉一段時間,恐怕就該渡劫成仙了吧。
這一則故事中的狼依舊十分貪婪,把骨頭都吃完了還想吃人,原本害怕的屠夫被兩頭狼一逼迫,求生欲頓起,奮勇殺狼,這是屠夫勇猛的體現,而他殺狼時一擊斃命,多專業(yè)的手法,也是多年屠宰場中鍛煉出來的吧,借賣油翁一句話:無他,唯手熟爾。
第三則
依然是屠夫夜歸,也不知道清朝時的屠夫為什么老是夜歸,還總愛選擇人煙罕至的道路,這不,又被狼盯上了。
慌亂中屠夫躲進一個窩棚,狼進不去就只好把爪子伸進去抓摸索,屠夫一把抓住狼爪,但身邊只有一把小刀,不足以殺死狼,這時職業(yè)經驗發(fā)揮作用了,他在狼爪上劃了一道口子,用吹豬的方法往狼體內吹氣,猛吹一陣之后,出棚一看,狼脹得像頭牛,腿不能彎嘴不能合,屠夫開開心心地背著狼回家了。
非屠烏能作此謀也?
蒲松齡感嘆道,如果不是屠夫,誰能想到吹氣殺狼這樣的方法啊!
這只狼也是倒霉催的,如果遇到個其他職業(yè)的人,身上又沒合適的武器,與狼搏斗生死難料,可是不巧,它遇到了一個屠夫,吹豬剝皮的手藝,是屠夫的基本功,因為人類對待動物,不僅要食其肉,還會剝下皮做衣服等御寒物品,吹氣這種方式,可以把皮毛的損害降到最低,一套上好的狼皮,可是能賣不少錢呢。
屠夫
《狼三則》明寫狼,實寫屠。通過對屠夫的描寫,表達內心深處的人文關懷,為什么這么說?
首先,故事對狼的描寫,并沒有脫離人們對狼的固有印象,狼在《聊齋志異》中出場的次數,在動物中僅次于狐貍,最可笑的是,《聊齋》中萬物皆可成精,連老鼠都能修成半仙,唯獨狼永遠只能是畜類,并且皆是貪婪、狡詐的形象。
不是蒲松齡個人對狼這種動物的偏見太深,而是在古代狼患確實太多,蒲松齡故鄉(xiāng)所在的淄川縣是丘陵地貌,更是狼群的聚集地,而狼本身狡黠多變的性格,往往令人防不勝防,今天偷只雞,明天就可能偷個娃,對人們的日常生活造成太大的影響。
再說屠夫,在中國古代,屠夫和劊子手都被視為殺業(yè)最重的職業(yè),老百姓都會覺得這類人身上有殺氣,殺生太多,自己死后也不得安寧。屠夫往往又是商人,屠宰牲口之后要承擔起賣肉的責任,士農工商的社會階級,商人天生低人一等。
可以說在古代社會,上至貴族,下至貧民,都對屠夫帶有幾分鄙視。
而蒲松齡筆下的屠夫,體現了其謹慎機智、勇敢果斷、職業(yè)性強的優(yōu)點,蒲松齡雖然是窮困一生,但畢竟有秀才功名,屬于士人階級,但他沒有天然的優(yōu)越感,反而在故事中刻畫出小人物不為人知的一面,這一點在《聊齋志異》很多故事中都有體現,比如青樓女子,被世人當做不貞不潔的典型,但在蒲松齡筆下,青樓女子大多有情有義,敢愛敢恨;又如演員,在古代也是社會最低賤的職業(yè),但蒲松齡在《晚霞》一文中,創(chuàng)造了一個有棱有角的舞蹈演員形象,也是我國古代文學作品中第一次正面描寫演員的生活狀態(tài)。
《狼三則》這篇故事,過程和結局都充滿了黑色幽默,但作者通過詼諧的筆法,拋開世俗的偏見,還原社會底層人物的真實形象,是蒲松齡先生的人文關懷,也正是《聊齋志異》最可貴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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