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曉松組建了一支搖滾樂隊。
是真的,但他在《樂隊的夏天》上仍然搖晃著折疊的粉絲,盤腿,閑聊大山的狀態(tài),甚至彈電吉他時也是毫無留戀的面孔,但他真的玩過搖滾。(大衛(wèi)亞設)。
高曉松的樂隊也要從夏天開始。
1988年夏天,高曉松背著吉他在北京火車站與母親告別。他和他媽媽說,如果他能用吉他吃飯,媽媽支持他玩樂隊,所以媽媽搜了他的錢,把他送到了天津。
高曉松的家境應該是眾所周知的。標準書香問題。外公是院士,外婆是博士,媽媽是教育家,爸爸是清華教授,所以到了高曉松,家人仍然想按照傳統(tǒng)模式讓他成為知識分子。
高曉松不喜歡在清華讀書啊。
高曉松讀清華大學電子系,李健讀了一門學科,他們的電子系男生有著共同的愛好,會彈鋼琴。高曉松解釋說,學校的女生比例很少,所以想追的話要有點天賦。
那個會的女生只喜歡三種男生,足球踢得好,鋼琴彈得好,打架打得好。踢球的高曉松不行。他說:進入校隊的成功率太低,打架也不行。害怕成為腦震蕩。
所以他和大多數(shù)男孩一樣選擇彈鋼琴。
他描述了當年的盛況,每天晚上關燈,水房里坐滿了男生。只有水房很亮,大家都抱著鋼琴,非常認真,不說話,從《愛的羅曼史》彈到《魔笛》
高曉松的鋼琴演奏技術好像還不錯。
反正他敢去女生宿舍彈鋼琴,留長發(fā),戴草帽,沖到女生面前。彈完鋼琴后,他讓我和女人一起出去散步,結果一問,發(fā)現(xiàn)別的女人有男朋友,那個人叫宋科。(莎士比亞)。
比宋科比高曉松大5級。
高曉松讀書的時候已經(jīng)畢業(yè)了,但因為和后輩談戀愛,所以一直住在學校。宋科在學校赫赫有名,會彈鋼琴,擅長踢球,重點跟著校隊主力后衛(wèi)。高曉松有一天看到了真龍,宋科去吃羊肉了。他擦去玻璃窗上的霧往里看。他說當時心情激動。最后說:“嗨,這位朋友比我還丑。”
但是宋科也真的很有才。
不僅自己的作品賣了錢,央視、五人組、宋科站中間、小嘴唇和臉上都涂上了高元紅。宋科的鋼琴演奏技術一般,但會耍帥。別人都抱著琴演奏。他放在大腿根部,一副吊兒郎當?shù)臉幼印?莎士比亞)。
高曉松說“羨慕”,羨慕也不服,高曉松發(fā)誓要超越宋科。
該怎么辦,如果一個人的力量不足,就要找一群人,高曉松要組建樂隊。
高曉松野心很大,對只找清華的人不滿意,到處跑,“Twid”、“Twid”意味著找人選琴,吳中善宇,還有小有名氣的“青銅器樂隊”。
他們樂隊也應該是貧富差距最大的樂隊。
因為都是學生,所以樂器都帶著。貝斯手很窮,砸鍋賣鐵撿破爛
一百塊錢,買了一貝司,但鍵盤手又很有錢,帶了一臺三萬塊錢的合成器來。你感受一下那個違和感,一百塊的貝司像在劈柴,三萬塊的合成器滿臉問號。
高曉松家里是有錢的,他也是組織人,所以他就問母親要錢買樂器,結果他母親反對,只讓他念書寫詩,這也就有了打賭的緣由。不過畢竟也是親生母親,怕高曉松沒睡的地方,好歹還是給他準備了一睡袋。
高曉松背著琴去天津,心想“這次要拼了”。
他準備了賣唱的牌子,做了裝錢的紙盒子,往路邊一擺,好不容易鼓起勇氣唱,結果下雨了。
高曉松第一次賣唱只賺到五毛錢,他說他站在便利店做人生的重大抉擇,是買包煙呢還是吃泡面呢,總之是沒錢開房間了,他帶著他的睡袋,往火車站一躺。
第二天繼續(xù),高曉松心想去學校彈吧,研究生都比較有錢。
結果,被研究生舉報,說有一流氓在學校。高曉松說自己平時都不會說自己是清華的,免得給母校丟臉,但這次確實走投無路,只好說其實自己也是個大學生。
后來是他表哥來把他接走,等于是才兩天就宣布打賭失敗。
但高曉松母親看到他為音樂的堅持,也就松口,還是給高曉松買了一套樂器。硬設備有了,主唱在哪呢,這里就要說到同樣長發(fā)飄飄的老狼了。
高曉松第一次見老狼,在學校湖邊,兩個人約定都戴草帽相見,他描述當初的老狼,“和我一樣清瘦的背影”,他強調(diào)當時的自己只有一百零二斤。
然后他們就去老狼的家里試音。
老狼的母親是當時中國廣播交響樂團的團長,瞟了一眼高曉松,心想“我兒子想做音樂,需要你這個小痞子來幫忙,我隨時可以打造他好嗎”。
高曉松說大概過了五年,他又去老狼家里,聽見他媽打電話,“三萬我們不去,我們老狼出場費至少要七萬”。
高曉松的這個樂隊,走的是重金屬的路子,老狼那會兒的嗓子像槍花,又高又尖,他們每次排練就把樂器抬到樓頂,每次夕陽一出來,就特興奮,覺得搖滾得特有感覺。
但高曉松骨子里,用他自己的話說,是一騷柔的人。
偷偷寫小情歌,每次搖滾累了,中間休息,高曉松就彈起《同桌的你》來,結果隊友都一臉嫌棄,你這都什么玩意,我們要吶喊,我們要憤怒。
八十年代的主流音樂確實是搖滾,他們那會都以竇唯所在的黑豹樂隊為標桿。
黑豹樂隊確實帥,一個個長頭發(fā),身上綁著皮帶,上臺根本不說話,直接一句,“人潮人海中”,臺下所有的人都站在椅子上歡呼了,他們樂隊也幻想這樣。
結果,老狼也和高曉松差不多,騷柔加羞澀。
高曉松回憶說,他們好不容易和黑豹擠在一間排練室,終于作為暖場嘉賓登上北京搖滾圣殿的時候,老狼一上臺氣勢全垮了——“大家好,我們…我們是青…我們都是大學生”。
但,其實老狼和高曉松也是最豁得出去的兩個人。
大二暑假,為了賺錢養(yǎng)活樂隊,高曉松就提出去??谘莩?,結果樂隊的人都懼山高水遠,只有老狼和他一拍即合。兩兄弟膽子大有多大?反正是只買了去程的票。
到了???,他們就去應聘駐唱歌手。
“會唱什么”,“重金屬”,“來個《一無所有》”,“好的”。不知道老狼是求職心切還是緊張,一張口比崔健高了三度。高是高了,但也脫離了伴奏范疇,整個場面一度混亂,高曉松心一下涼了:這下真的一無所有了。
但沒想到他們還是留下來了。
第一桶金,二十塊。他們喜極而泣,拿著錢就上街揮霍,打車,吃熱帶的菠蘿,去海邊曬脫了皮。不過,讓高曉松記憶最深的還是和十個服務員住在一起。
他自己博客寫到這一段的時候說,“此處省略三千字”。
后來暑假結束,兩個人只湊出一個人的車票,高曉松就讓老狼回去,自己輾轉(zhuǎn)去了廈門。
彈琴,寫詩,做流浪歌手,并在這里找到了初戀女友。廈門的綺麗清新確實好適合談戀愛,校門口的小吃攤,賣花生湯的棚子,曬太陽的鼓浪嶼,斑駁的鳳凰樹。
也是在這里高曉松褪去了假裝憤怒的面具,專注于歌唱自己,《青春無悔》《白衣飄飄的年代》就是在這里寫的。
一九九一年,高曉松從清華大學退學,他篤定自己成為不了科學家,而是要吃音樂的飯,當然他和老狼也越來越清晰自己唱不了重金屬,而是要做校園民謠。
大地音樂收錄高曉松歌曲的時候,高曉松說,他可以不要錢,但這些歌必須要老狼來唱。
高曉松去參加《樂隊的夏天》,馬東就問他樂隊對他來說意味著什么,他說,“樂隊對我來說,是人生第一次自己選擇的伙伴,并下決定要一起走下去的人?!?/p>
接著他又補充,“但其實要到分開才是一個完整的樂隊”,隨著生活軌跡的變化,每個人都會重新找到屬于自己地方,那樂隊自然也就成了那個夏天最熱血的記憶。
一九九八年,高曉松為歌手筠子以三個季節(jié)寫了歌,分別是春分立秋和冬至,記者問他,“那夏天去哪了”,高曉松開玩笑說,“在樸樹的《生如夏花》里”。
《生如夏花》里有一句詞很適合描述高曉松的樂隊,“驚鴻一般短暫,卻又像夏花一樣絢爛”。
時至今日,每本紀念八十年代光芒萬丈的北京搖滾樂的書籍在介紹完崔健之后,都會給青銅器樂隊留一行字,雖然不太起眼,但那些名字依然閃爍著青銅色的綠光。
資料來源:《曉松奇談——致白衣飄飄的年代》
高曉松雜文《如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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