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秋蓮向新京報記者確認了訴訟,稱劉鑫拒絕起訴,法院最終選擇宣布。
新京報記者劉洋編輯白本校對茜茜
江歌的母親江秋蓮以生命權糾紛為由起訴劉鑫。今天,新京報記者從人民法院公告網(wǎng)站查詢到,青島市城陽區(qū)法院已受理此案,并以公告形式向劉鑫送達起訴狀和傳票。江秋蓮向新京報記者確認了訴訟,稱劉鑫拒絕起訴,法院最終選擇宣布。
▲公告截圖。
江歌媽媽:我已經(jīng)準備起訴好幾年了
據(jù)公開報道,2016年11月3日凌晨,在日本東京何西大學就讀的中國留學生江歌被好友劉鑫的前男友陳世峰殺害。劉鑫成了這個案子的關鍵人物。
2017年12月20日15時,東京地方法院宣判江歌謀殺案,被告人陳世峰因故意殺人、恐嚇罪被判處有期徒刑20年。但江歌的母親江秋蓮并沒有因為判決而停止對劉鑫的追求。2018年10月15日晚,江秋蓮宣布將對劉鑫提起訴訟。
今天,江秋蓮告訴新京報記者,陳世峰被判刑后,她打算回國后起訴劉鑫。但在此期間,她一直找不到合適的律師,屢屢碰壁,取證經(jīng)歷了波折,檢方一直拖到現(xiàn)在。
她認為,劉鑫在江歌殺人案中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青島市城陽區(qū)法院宣布起訴書和傳票送達
江秋蓮介紹,去年10月28日在青島市城陽區(qū)法院成功立案后,劉鑫一直未接傳票。經(jīng)過多方努力,法院未能送達起訴狀和傳票的副本,最終以公告的形式送達。"
法官去了她的住所地址,找到了她父母現(xiàn)在的地址。但是他父母拒絕了傳喚,劉鑫也沒有出現(xiàn)。"
江秋蓮說。
根據(jù)人民法院公告網(wǎng)站發(fā)布的服務公告,原告姜秋蓮因生命權糾紛起訴被告劉鑫。法院表示,將依法送達起訴狀副本、變更訴訟請求申請書、應訴通知書、舉證通知書和法院傳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后,視為送達。答辯和舉證期限為公告期滿后15日和30日。舉證期限屆滿后的第三天,定于9時在下莊法院第一審判庭開庭。逾期的,依法缺席判決。公告發(fā)布日期為3月29日。
從公告生效之日起至到期日止,江秋蓮計算出正式聽證時間應為7月。她說她起訴劉鑫是為了一個公正的說法,“這是我唯一能安慰女兒的”,但她沒有向新京報記者透露起訴書的細節(jié)。
今天上午,新京報記者多次聯(lián)系劉鑫,均未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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