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歲的李曉娟多年來婚姻不幸福,因為她丈夫的懷疑經(jīng)常讓她挨打。今年3月12日晚,丈夫再次暴力襲擊她,甚至拿起桌上的西瓜刀。
這一次,李曉娟沒有忍氣吞聲。她找了一根木棍和一瓶辣椒水進行“抵抗”。看著被恐懼和憤怒擊倒的丈夫,李曉娟繼續(xù)敲著丈夫的后腦勺...
在李曉娟的婚姻中,丈夫的家庭暴力已經(jīng)成為家常便飯。
今年3月的一個晚上,因為一個小誤會,她的丈夫再次攻擊李曉娟,虐待他,掐他的脖子,甚至拿起一把刀在李曉娟砍他。
絕望之下,李曉娟撿起一根木棍,朝丈夫的頭上扔去...近日,李曉娟因故意傷害罪被懷化市辰溪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7年,其針對丈夫的反殺行為被認定為防衛(wèi)過當。
決定報復(fù)丈夫,她準備了辣椒水和棍子
對于62歲的李曉娟來說,她的婚姻充滿了懷疑、糾紛和暴力。她的丈夫王軍懷疑李曉娟的男女風格有問題,經(jīng)常對李曉娟實施家庭暴力。2019年,王軍甚至把李曉娟趕出家門,李曉娟直到2020年春節(jié)才被孩子接回家。
今年3月12日晚8點,因為一個小誤會,李曉娟和丈夫又發(fā)生了沖突。王軍聽到李曉娟和他的大兒子在主屋打電話。王軍認為李曉娟在說他的壞話,開始侮辱李曉娟。憤怒的王軍不僅把李曉娟趕出了家門,還掐住了李曉娟的脖子。
在遭受多年家庭暴力后,李曉娟決定進行報復(fù)。他把胡椒粉放在廚房的水杯里,拿著水杯和拖把棒來到主屋。
李曉娟的行為再一次激怒了王軍,王軍拿起電視柜旁的西瓜刀砍向李曉娟。李曉娟放下杯子和木棍,用雙手擋住了它。李曉娟的羽絨服袖子被剪了,胳膊也被剪了。
李曉娟利用王軍的停頓,找準時機往王軍臉上潑辣椒水。王軍急忙扔掉西瓜刀,雙手捂住眼睛。李曉娟拿起木棍,不停地打王軍的頭,直到王軍被打倒。她擔心王軍起床后會再打她,于是繼續(xù)用木棍打王軍的后腦勺,王軍被打死。殺死丈夫后,李曉娟的最后兩個電話是和她兒子打的。
當親戚和鄰居聽到這個消息時,王軍一動不動地躺在地上,頭下有血,而李曉娟坐在主屋沒有逃跑。
李曉娟穿著一件黃色羽絨服,這件羽絨服已經(jīng)破損,上面有很多血跡。她的前額腫了,手臂上有幾處瘀傷。
防衛(wèi)的程度明顯超過了必要的限度
經(jīng)鑒定,王軍死于顱骨骨折、腦挫裂傷、顱內(nèi)出血、腦疝后被鈍棒擊中。經(jīng)鑒定,李曉娟損傷程度輕微。
判決顯示,李曉娟的孩子選擇了善解人意的母親。在一審中,李曉娟被判故意傷害罪,并被判處7年監(jiān)禁。
記者注意到,盡管法院承認李曉娟的行為是防御性的,但它認為這種行為是過度辯護。
中國《刑法》第二十條規(guī)定,為了保護國家、公共利益、個人、財產(chǎn)和他人的其他權(quán)利不受正在進行的違法侵權(quán)行為的侵害,為制止違法侵權(quán)行為而采取的任何行為,給違法侵權(quán)人造成損害的,屬于正當防衛(wèi),不承擔刑事責任。正當防衛(wèi)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yīng)當承擔刑事責任,但是應(yīng)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對正在進行的暴力犯罪,如殺人、搶劫、強奸、綁架等嚴重危害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衛(wèi)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于防衛(wèi)過當,不負刑事責任。
辰溪縣法院認為,李曉娟被丈夫王軍掐死并用西瓜刀砍傷時,用木棍打王軍的頭部,其行為是防御性的,但他對王軍身體要害部位的武裝襲擊,當場造成了王軍死亡的嚴重后果。防衛(wèi)程度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其行為構(gòu)成故意傷害罪。
李曉娟的過度防衛(wèi)應(yīng)該減輕。李曉娟被繩之以法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認罪并供認不諱,可以從輕發(fā)落。李曉娟的辯護人提出李曉娟自首的辯護意見,被法院駁回。指出本案為家庭糾紛引發(fā)的刑事案件,被告人李曉娟具有正當防衛(wèi)性質(zhì),并已取得被害人親屬的理解,法院應(yīng)采納減輕處罰的辯護意見。
本報記者周玲如在長沙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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