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姨同居對象發(fā)聲 稱沒見過“梅姨”身份證
神秘人販子“梅姨”:同居過兩三年,同居對象從沒見過其身份證
張強印象中,他們交往的兩年中,梅姨每次在他家住一陣就走了,說是去做生意,過一陣又回來。而且從來不讓人看她的身份證。那時,張強并不知道,梅姨說的“生意”是拐賣兒童。
公安部兒童失蹤信息緊急發(fā)布平臺官方微博發(fā)布消息稱,網(wǎng)絡上流傳的“梅姨”的第二張畫像非官方公布信息,山東畫像專家林宇輝稱畫像是其應廣東增城警方邀請所作,但目前增城警方暫未回應是否曾邀請專家畫像。左圖為林宇輝所作畫像,右圖為彩色版電腦畫像。受訪者供圖
記者 王翀鵬程 實習生 鄭丹 編輯 陳曉舒 校對 王心
在申軍良的印象中,11月9日開始,“梅姨”的彩色畫像在網(wǎng)上被大量轉(zhuǎn)發(fā)。配文——“梅姨”涉嫌拐賣九名兒童,是一個人販子。
在此之前,申軍良已經(jīng)找了“梅姨”三年。14年前,他剛滿一歲的兒子申聰丟了。經(jīng)人販子張維平、梅姨之手賣出,賣了13000元。2016年3月,人販子張維平落網(wǎng)。據(jù)他交代,除了申聰,他還拐賣了另外八個孩子。這些孩子都是通過“梅姨”銷贓。
11月初,“梅姨”涉嫌拐賣的兩名兒童被增城警方尋回?!懊芬獭卑冈俅我l(fā)關(guān)注。
“人販子”、“拐賣”,這些關(guān)鍵詞不斷挑動著網(wǎng)友的神經(jīng),全民尋找“梅姨”。11月17日,有群眾報警,在湖南郴州一所學校附近發(fā)現(xiàn)了疑似“梅姨”的人,但經(jīng)過警方核查,女子并不是“梅姨”。幾天之內(nèi),在全國多地都有網(wǎng)友稱找到了梅姨,但最后均證實為傳言。
但這并沒有影響大家尋找“梅姨”的熱情,轉(zhuǎn)發(fā)還在繼續(xù)。直到11月18日上午,公安部兒童失蹤信息緊急發(fā)布平臺官方微博發(fā)布消息稱,網(wǎng)絡上流傳的廣東增城被拐9名兒童案件嫌疑人“梅姨”的第二張畫像非官方公布消息,梅姨是否存在,長像如何,暫無其他證據(jù)印證。廣東省公安廳未邀請專家對梅姨二次畫像。
但山東畫像專家林宇輝向記者證實,引發(fā)爭議的第二張畫像確實出自他手。今年3月,他收到廣東增城警方的邀請,見到了梅姨曾經(jīng)的男朋友,根據(jù)他的描述,畫出了畫像。
“梅姨是真實存在的?!鄙贶娏紝Υ藞孕挪灰??!斑@么多人都見過她,只有找到她,孩子們才能早日回家?!?/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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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販子落網(wǎng)供出“梅姨”
2017年,廣州增城警方第一次從人販子張維平口中聽到了“梅姨”的名字。
他涉嫌拐賣申軍良一歲的兒子申聰,2016年在貴州落網(wǎng)。起初,他說偷走孩子之后,他在廣州市增城區(qū)一個菜市場附近的麻將館,認識了一個過來買菜的阿姨,并把申聰賣給了她。
根據(jù)張維平的說法,申軍良把附近所有人家都找遍了,也沒找到那個“買菜的阿姨”。
直到2017年6月,張維平才向增城警方供述,孩子是通過“梅姨”出手的。而且除了申聰,他還拐賣了另外八個孩子。
根據(jù)張維平對警方的描述,梅姨當年50歲左右,2003年至2005年間,長期居住在增城客運站附近的城豐村雞公山街,平時以做紅娘為生。每次張維平拐到孩子,就和梅姨在增城汽車站附近的斜坡見面。梅姨還曾帶他在附近的快餐店里吃過快餐。
2017年,張維平涉嫌拐賣案一審庭審時,他回憶了和梅姨的相識過程。
1999年7月,張維平因拐賣兒童罪被東莞市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6年——他在1998年,幫一個性工作者賣掉了孩子。女人告訴他,孩子是老鄉(xiāng)生的,不想要了。買家給了他們9000多元,張維平分到了500元。
2003年減刑出獄后,他去了廣州市增城區(qū)石灘鎮(zhèn),租住在石灘舊車站附近的一間臨時房里,一晚上只要十塊八塊。
白天沒事做,他就到崗貝村路口的小店里坐著,買東西吃。店里有兩個七八十歲的老人聽說他曾因拐賣小孩坐過牢,就給他介紹了一個專門收購小孩的阿姨?!跋喈斢谥薪橐粯??!睆埦S平稱,因為阿姨的名字中有個“梅”字,大家都稱呼她“梅姨”。
后來,申軍良從警方處獲悉,警方曾按照張維平的供述去尋找兩位老人,但因為已經(jīng)過去十幾年,其中一人去世了,另一人也因為年紀太大無法回憶起當年的事。并沒能追蹤到梅姨的信息。
初次與梅姨合作時,張維平十分謹慎。偷孩子前,他告訴梅姨,自己和女朋友生了個孩子。因為家中還有妻兒,這個一歲左右的男孩無法帶回家撫養(yǎng)。他希望梅姨介紹一個人家收養(yǎng)孩子,收養(yǎng)者只需付一筆“撫養(yǎng)費”。
在張維平的供述中,那是他第一次親手偷走別人的孩子。收養(yǎng)孩子的夫婦給了他12000元。他給了梅姨1000元當做介紹費。
后來他發(fā)現(xiàn),梅姨并不關(guān)心孩子的來歷。她承諾,只要有孩子她就收。而孩子賣到什么地方,梅姨也從不和張維平提起。
兩年間,每隔數(shù)月張維平就偷個孩子經(jīng)梅姨之手賣掉。每次下手前,張維平會事先和梅姨聯(lián)系好,梅姨找好買家談好價格,轉(zhuǎn)告張維平。張維平得手后,雙方約定地點交易。
最初的“梅姨”信息均為張維平供述而來。申軍良相信“梅姨”真實存在,“他已經(jīng)主動交代了另外八起拐賣案件,交易的時間地點也說的不含糊,我相信不會是假的?!?/p>
2018年12月,法院對張維平、周容平等人涉嫌拐賣兒童案一審公開宣判,張維平、周容平被判死刑。
梅姨同居對象發(fā)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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