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代官制:第十九章[隋唐五代官制3354-3省6份]
在魏、晉、南、北王朝時期,三個地方制度已經呈現(xiàn)雛形,中央否定機關先后由尚書、中西、門下、職權分配由中西宗旨、門下審議和尚書執(zhí)行。
這種職權分割能夠起到相互制約、相互補充的作用,避免權臣將各種權力集于一身同時這種集體負責又能發(fā)揮眾多官員的共同智慧,減少決策失誤,保證政令暢通。
但是,在這一時期,三大機構職能發(fā)揮并未有機結合,也未形成制度。由于皇權的任意傾斜,權力重心往往隨人而轉,隨事而異,職權結構不穩(wěn)定,有時尚書省權傾一時,有時門下省把持朝政,有時中書省總領機要。
到隋唐時期,三省制基本穩(wěn)定下來,并進一步規(guī)范化、體制化,從而在中國官制史上創(chuàng)造了一個嶄新的中央政權輔政機構。
三省制將中書省、門下省和尚書省并列設置,以中書省長官中書令、門下省長官侍中和尚書省長官尚書令行使宰相職權,共議朝政。
中書省在隋朝稱內史省,唐代一度改稱西臺、鳳閣、紫薇省。中書省長官中書令在唐代又稱西臺右相、鳳閣令、紫薇令,有兩員,原為正三品官階后調為正二品,佐天子掌大令。
副長官為中書侍郎,也是兩員,正三品官階,可以參議邦國大政。以下重要屬官還有中書舍人六人,正五品官階,職掌草擬制書敕旨,幫助中書令審閱尚書省六部的奏章,并在奏章上署名,送皇帝呈閱。
如果有重大軍政事務,則先由中書舍人共同擬定對策,提出書面意見,再由中書省長官審閱確定,最后經門下省復核上奏。
在中書省任職的官員大多才思敏捷,才華出眾。劉祎之任中書侍郎時,所有詔敕都由其包攬,“構思敏捷,立馬可就”,受到同僚敬重。
所以,中書舍人等官成為“文士之極任,朝廷之盛選”,得任者無不以此為榮。
門下省長官稱侍中,隋時稱為納言,唐時稱為東臺左相、黃門監(jiān)等,有兩員,官階正二品,參與國家大政。
副長官為門下侍郎,也有兩員,參與評議政事。以下屬官有給事中四人,正四品,負責審核中書省起草的詔令文書,審閱各種呈文,提出供皇帝參考的處理意見。
如果各種文書不合要求,就退回原來部門重新起草。
唐憲宗時期,國家財政困難,宰相奏請“減內外官俸錢,以補國用”,這個奏議被給事中崔祐封還,沒有呈到皇帝眼前,該建議自然胎死腹中。
其他屬官尚有左散騎常侍、左補闕、左拾遺等主掌諷諫尚書省也稱中臺、文昌臺、都臺,是國務執(zhí)行機構,負責執(zhí)行由中書起草、門下審核,最后經皇帝批準的各項政令。
尚書省長官尚書令,只有一員,官階為正二品。尚書令“總領百官,儀刑端揆”,是中央行政首腦。
唐朝因唐太宗李世民曾經擔任過尚書令,此后再也無人出任此職,而以副長官左右仆射(從二品)代行政務,成為事實上的行政首腦。
【唐太宗】
尚書省下設左右丞、左右司郎中、左右司員外郎,分管吏、戶、禮、兵、刑、工六部。
六部長官都稱尚書,官階正三品,其中吏部為六部之首,掌管天下官吏選授及考核等事務,事權最重;戶部管理田土、戶口、錢糧等國家財政事務,也很有實權;禮部掌管外交禮儀、教育、科舉考試等事務,比較清貴;刑部主管刑獄、審判事務;兵部掌管兵籍、軍械,以及武官選授等事務;工部掌管百工、屯田、山林、河流治理等事務。
每個部下設四個司,以郎中、員外郎為各司的正副長官。尚書省辦事機構稱為“都省”,總辦公處稱為“都堂”。各部尚書上午在都堂會合,集體辦公,交流情況,下午回各部處理具體事務。
尚書左右丞常駐都堂,六部尚書所辦理的事務須先送交左右丞審查,確保無誤后再送交左右仆射,上報皇帝。
以后尚書左右仆射很少到都堂來,尚書左右丞成為尚書省事實上的長官。
綜上所述,論職權,中書省出令,門下省封駁,尚書省執(zhí)行,三省各有分職,各擁事權,三省長官都是事實上的宰相,三者合起來才能構成一個完整的相權,相權由此一分為三,相互制約,相互牽制,有利皇權的穩(wěn)固三省制在以后又發(fā)生種種變化。
唐朝初期,三省長官都是宰相,在門下省的政事堂辦公,非三省長官不得進入政事堂。他們位高權重,地位尊崇,時間長了,也會出現(xiàn)專權的現(xiàn)象。
為了避免這種專權現(xiàn)象出現(xiàn),皇帝常常把些官階較低的心腹官員加上“參與朝政”、“參議得失”“參知政事”、“參知機務”等頭銜,讓他們有資格進入政事堂參與朝政,這樣一來,進入政事堂的官員就多了,從而削弱和分化了三省長官的權力。
到了后來,除了三公和中書令以外,其他官員必須加上“同中書門下平章事”的頭銜,才能有權出入政事堂,門下省和尚書省長官如果沒有這個頭銜,竟然沒有資格出入政事堂。
同時,政事堂也由門下省遷到了中書省。擔任宰相職務的官員輪流在政事堂值班,遇到重大緊急事務,可以馬上處理。
這些以“中書門下”身份參與朝政的人物,幾乎完全取代了三省長官凌駕于三省之上,三省反而變成了執(zhí)行機構。
當然,中書令除外,因為中書令不用加上“同中書門下”等頭銜,也可以出入政事堂,成為三省長官中碩果僅存的宰相官。
省制遭到破壞,失去了相互制約的功效。個別宰相由于受到皇帝寵信而變成權臣。唐玄宗時期的李林甫以“口蜜”而得到皇帝寵信,也因“腹劍”而使朝廷百官懼怕,任職19年,權傾朝野。
李林甫死后,楊貴妃的哥哥楊國忠繼續(xù)秉持國政,身兼15種要職,權勢極盛。
【華清出洛圖】
唐肅宗時,常袞獨秉大政,成為一人之下、萬人之上的人物。因為中書令是宰輔之首,這些權臣往往出任中書令,唐肅宗時的中書令李輔國多次參與和主持皇帝廢立。
在平定“安史之亂”中建立功勛的郭子儀也曾經出任過中書令,此后中書令就很少再授予其他官員了。
由此可見,從中書門下制出現(xiàn)后,三省輔政體制就呈現(xiàn)出瓦解的勢頭。相權一方面體現(xiàn)在幾種不同頭銜的官職身上,同時也體現(xiàn)在“政事堂”這個宰相用來議政與辦公的機構上。
就某一官員的相權而言,是不完整的,而作為宰相議政的所在而言,則具有議、決、令、行的權力,是個完整的相權實體,盡管擔任宰相的人,其官職銜名來回變化,人數(shù)也有多有少,但對相權的發(fā)揮并沒有產生影響。
這是一種“權在中書”的以機構為本位的相權組織形式,與漢代時期以官職為本位的相權體制相比,是一個很大的變革,對后世產生很大的影響,明清的內閣、軍機處,與此都有一定的歷史淵源。
中國古代官制從第十二章到十八章為【魏晉南北朝官制】已經結束。第十九章開始講【隋唐五代官制】感謝大家的支持和閱讀,喜歡看《中國古代官制》的朋友,請關注松山五哥,點擊文章,從蠻荒時代到清朝政府,敬請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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