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的別名在晚清時期改為“楚”和“襄”。明代的分封制度和獨舞制度在各個展臺和周代諸侯國之間引起了文化意義上的聯(lián)想,尤其是明代“兩京十三部詞”和《詩經(jīng)》中國風(fēng)“以南十三國”在數(shù)量上的巧合。
湖廣布政使司即在此時與“楚”對應(yīng)?!跋妗痹緝H指代湘資流域,自宋以來,士大夫與文人對“三湘”的解釋發(fā)生變化,沅澧流域與“湘”產(chǎn)生了交集,這擴大了“湘”涵蓋的范圍。晚清湘軍興起,極大地提升了“湘”的影響力,使得其在與“楚”的競爭中勝出;而“湘”奠定的文化認同也使得“湘軍”內(nèi)涵由以湘鄉(xiāng)勇為主力組成的新軍擴大為指代湖南全境的軍隊,二者相輔相成。戊戌變法之前的新政運動,鞏固了這一成果,最終在20世紀定型。觀察清代至民國湖南人編纂的湖南地區(qū)總集中,可以清楚地看到“楚——沅湘——湖南——湘”這一變化。
湖南長沙岳麓書院
湘、楚均為湖南地區(qū)重要的地理概念。自晉設(shè)立湘州以來,湘資區(qū)的高層政區(qū)地域幾乎沒有變動,非常穩(wěn)定,并逐漸形成自身的文化特色。這一地區(qū)常被稱為“湖湘”或“湘”。對比來看,楚包容性強但模糊,湘針對性強且清晰。清初雖將湖廣地區(qū)分為湖南、湖北二省,但湖南包括湘、資、沅、澧四水,因此“楚”仍長期為湖南的代稱。直至晚清湘軍興起,湘的影響力才遠超過楚,最終成為湖南的首選代稱。
湖南稱楚考
西周末期,楚文化對湖南產(chǎn)生了微弱的影響,但終西周之世,楚人尚未跨過長江到達湖南,直至春秋早期,楚人才開始主動進入湖南領(lǐng)域。戰(zhàn)國時期,“楚人地南卷沅、湘”,大舉進入湖南。自此之后,湖南一地就與“楚”聯(lián)系在一起。楚地所指范圍極大,漢人分楚為三:
自淮北沛、陳、汝南、南郡,此西楚也;
彭城以東,東海、吳、廣陵,此東楚也;
衡山、九江、江南、豫章、長沙,是南楚也。
可以看出,現(xiàn)在的湖南境內(nèi)也只有湘資流域及沅、澧二水下游在楚地范圍,西部(特別是西南)并不在此范圍之內(nèi)。沅水、澧水上游的民族與風(fēng)俗均與西南省份更為相似。張偉然將湖南分為湘資區(qū)和沅澧區(qū)兩塊歷史文化區(qū)域。兩地區(qū)自秦至趙宋均處于不同的高層政區(qū)當(dāng)中:
湘資區(qū)在秦代屬長沙郡,漢代分屬長沙、桂陽、零陵三郡,南朝置湘州,唐后期置湖南觀察使,宋代屬荊湖南路;
沅澧區(qū)在秦代屬黔中郡,漢代屬武陵郡,南朝分屬荊、郢兩州,唐后期分屬荊南節(jié)度使、黔州觀察使,宋代屬荊湖北路。
元代以后,兩區(qū)才同屬一個高層政區(qū),但統(tǒng)縣政區(qū)的設(shè)置則穩(wěn)定未變,表明湘資流域和沅澧流域各自有著獨立的歷史演進過程。
明初沿元制,于各地置行中書省。明太祖先后設(shè)置浙江、江西、福建、北平、廣西、四川、山東、廣東、河南、陜西、湖廣、山西十二個行省。洪武九年(1376)改行省為承宣布政使司,簡稱布政司。十五年(1382)置云南布政使司。明太祖重視地理圖志的編纂,特別是全國性的地理圖志。洪武年間,《大明志書》《大明清類天文分野之書》《寰宇通衢》與《洪武志書》等先后編成。朱元璋認為新朝初建,溝通地方與中央的聯(lián)系,有利于收攏人心,鞏固統(tǒng)一。其中,成書于洪武十七年(1384)的《大明清類天文分野之書》與本研究關(guān)系最大。
《大明清類天文分野之書》,題為劉基撰,共二十四卷。此書并不以行政區(qū)域或山川形勢劃分章節(jié),而是以十二分野星次,分配天下郡縣。該書主要參考了《舊唐書·天文志》《新唐書·天文志》《漢書·地理志》《晉書·天文志》《大元大一統(tǒng)志》等重要天文地理著作。創(chuàng)作體例如下:
先是介紹每一地區(qū)的分野辰次,然后把當(dāng)時某一星次對應(yīng)的地區(qū)詳細條列在后,再對照《新唐書·地理志》的星次分野,具體介紹府、州、縣的建置沿革。
分野是中國傳統(tǒng)思想中“天、地、人”信仰秩序系統(tǒng)的有機組成部分,其本質(zhì)是建立起天秩序與地秩序之間的映射對應(yīng)系統(tǒng)。這里的“天”包括天體、星座、氣象、時間等;“地”的內(nèi)涵也極為豐富,既可以是大的區(qū)域,也可以是列國、州、郡、山脈、河流等。最為常見的是天體與列國、州郡的對應(yīng)關(guān)系?!洞竺髑孱愄煳姆忠爸畷穼⒅彪`、十三布政使司及遼東都司的府、州、縣(衛(wèi)所),分別配置在吳、齊、衛(wèi)、魯、趙、晉、秦、周、楚、鄭、宋、燕十二分野下。十二分野區(qū)域并未與布政使司行政區(qū)域?qū)?yīng)。就楚分野來說,不僅包括湖廣各府,也包括廣西大部分:
自房、陵、白帝而東,盡漢之南郡、江夏,東達廬江南部,濱彭蠡之西,得長沙、武陵,又逾南紀,盡郁林、合浦之地,自沅湘上流,西達黔安之左,皆全楚之分。
這是沿用的唐宋以來的看法。
永樂元年(1403)改北平布政使司為北京,這樣明代就有南北兩京。五年(1407)置交阯布政使司。十一年(1413)置貴州布政使司。宣德三年(1428)罷交阯布政使司,除南北直隸外,定為十三布政使司。此后,兩京十三布政使司就成為明代全國地域的代稱。這種行政區(qū)域的劃分,產(chǎn)生了一個非常偶然的巧合。五經(jīng)之一的《詩經(jīng)》中,“國風(fēng)”的構(gòu)成恰好為“二南十三國”:周南、召南;邶風(fēng)、鄘風(fēng)、衛(wèi)風(fēng)、王風(fēng)、鄭風(fēng)、齊風(fēng)、魏風(fēng)、唐風(fēng)、秦風(fēng)、陳風(fēng)、檜風(fēng)、曹風(fēng)、豳風(fēng)。其中“二南”地位在其余諸侯國風(fēng)之上:
《關(guān)睢》、《麟趾》之化,王者之風(fēng),故系之周公。南,言化自北而南也?!儿o巢》、《騶虞》之德,諸侯之風(fēng)也,先王之所也教,故系之召公。
所以朱熹說:
本之二《南》以求其端,參之列國以盡其變。
宣德之后,明代人將兩京十三布政使司附會于《詩經(jīng)》的“二南十三國”:
周有二南十三國,合之為十五國風(fēng)。予嘗謂我朝有兩京十三省,亦合之為十五國。既嘗欲賦兩京,因欲為十五國之賦,總挈一代之體。近楚瞿氏亦欲采十五國之詩比于周風(fēng)。予賦尚閣筆,未知瞿所采著云何;
《明儁》者,何北山先生所輯本朝諸名家之詩也?!詾槊髋d二百余年,景化醲郁,人文熙朗,發(fā)為聲詩,凌躒近代,追軼古初,不可弗之傳也。于是采國初郊廟朝會樂章,應(yīng)周《詩》雅誦,析兩畿十三省歌謠,比十五國風(fēng),命曰《明儁》。
清初姚之骃《元明事類鈔》中也有“十五國風(fēng)”的記載:
敖英《雜言》:周有二南十三國,合之為十五國風(fēng)。本朝有兩京十三省,亦合之為十五國,既嘗欲賦兩京,且為十五國之賦。近楚瞿氏欲采十五國之詩比于周風(fēng)也。
按敖英為正德十六年(1521)進士,文翔鳳為萬歷三十八年(1610)進士,于慎行也是活躍于嘉靖、隆慶、萬歷年間的名臣,可以看出,自正德到萬歷這一個世紀,兩京十三省與二南十三國的對應(yīng)一直是明代士人討論的一個母題。在這種氛圍下,各省別稱很自然地就與周代分封的諸侯國名聯(lián)系起來。
此外,明朝的分封制度與督撫制度加強了各布政使司與周代諸侯國的聯(lián)系。明初朱元璋就建立了分封制度。趙現(xiàn)海指出,明初分封制度實際上是繼承元代宗王出鎮(zhèn)制度,皆以地方軍事權(quán)為核心,但明朝在元、明之際民族沖突的社會背景、“華夷之辨”的社會思潮之下,回避制度建設(shè)與元朝的關(guān)系,從而將分封制度的淵源追溯至西周,并附會漢制,以加強其正統(tǒng)性與合法性,具有文化理想主義色彩。明初,行省制改為三司制,但內(nèi)政上的互相推諉及外患的加重讓明朝疲于應(yīng)對,不得不向全國派出總督、巡撫統(tǒng)領(lǐng)一方,解決事端。督撫同地方三司的關(guān)系名義上是協(xié)商共議,但實際可以“節(jié)制三司”。這樣一來,原來直接對中央各部負責(zé)的三司官一般不能直接上傳下達旨令,而要經(jīng)過巡撫這一中間環(huán)節(jié)。明代督撫始終是中央特遣官,不是正式的地方官。出身于中央,集權(quán)于地方,這很容易讓人聯(lián)想到分封制度。晚明省域巡撫的成形,更加強了各布政司與分封諸侯國在文化意象上的聯(lián)系。
明中期,內(nèi)地各布政使司的代稱逐漸成形,絕大多數(shù)采用周代各諸侯國國名;邊疆布政使司多為古國或古民族名,只有較晚建立的貴州布政使司采用秦朝郡名。各布政使司及代稱如下:山西(晉);山東(魯多見,齊少見,有時也簡稱為東省);河南(豫);陜西(秦,也簡稱為陜);湖廣(楚);四川(蜀,也用簡稱川);廣東(粵);廣西(粵,或稱粵西);貴州(黔);云南(滇);福建(閩);江西(簡稱江,或用吳);浙江(簡稱浙,基本不用越)。描述全國地域時,常使用“吳越”代指南直隸、江西、浙江一帶。河南一省中諸侯國眾多,且為周王國所在地,明代統(tǒng)治中心并不在周代統(tǒng)治中心,采用九州中的豫州為別稱,或為折中。浙江使用簡稱浙,大概與朱氏起家于江浙地區(qū)有關(guān)?!霸健边@一本應(yīng)遠離統(tǒng)治中心的稱呼很難再落到浙江頭上。且自唐以來浙江省地區(qū)已按山川命名的習(xí)慣分為浙東與浙西,宋代沿用。而且兩浙地區(qū)經(jīng)濟文化已經(jīng)非常發(fā)達,南宋統(tǒng)治中心就在杭州,浙江不復(fù)是蠻荒的局面了。又廣東、廣西已稱“粵”,浙江再稱“越”易混淆。江西按照分野確實在吳國領(lǐng)域,但是吳的中心應(yīng)在南直隸。明代兩京的習(xí)稱為“南直”、“北直”,可能這也是江西未能理直氣壯被稱為“吳”的原因。
上述代稱得到官方和文人認同,并沿用到清代。在明代奏議中,“楚省”、“秦省”之稱常見。明清之際文人王艮記載:
且備列滇、黔、閩、粵、楚、豫、秦、晉、齊魯、吳越之名山大川、關(guān)塞險隘、人物風(fēng)俗以及友朋宴好,一言一事無不詳紀而致意焉。
《世宗實錄》:
庚午,禮部遵旨議奏:‘褒功列爵,古有成規(guī)。而肇錫嘉名,尤屬旌庸盛典?!蚓推淞⒐χ兀枰郧?、晉、齊、豫、吳、越、楚、蜀、粵、閩、滇、黔、等名,上加征靖、蕩平、綏定、安輯等字……
謝階樹《洪稚存先生傳》:
(洪)亮吉雅好游覽,自吳、越、楚、黔、秦、晉、齊、豫山水,履跡幾遍焉。
清末民初山東詩人吳重憙在寫到:
我昔小年侍游宦,海內(nèi)名山多屐齒。
豫章桂林楚汴燕,蜀黔秦晉兼桑梓。
至明中葉,“楚”所的指代地域范圍邊界已不再模糊,明確為湖廣布政使司,即清代的湖南湖北兩省地域。成書于嘉靖二十四年(1545)的《楚紀》就明確將“楚”與湖廣布政使司對應(yīng)?!冻o》開篇詳細介紹了明代湖廣地區(qū)的行政區(qū)劃,緊接著的按語中說:
我皇祖見高千古、功冠百王,乃分封宗藩于天下,以法先王顯比之道。列司以統(tǒng)府,列府以統(tǒng)州、縣,以酌后世獨運之權(quán)。而又恩法并行、威惠懋著,以綏蠻荒、以操古今合一之勢。於乎,觀諸楚而天下之政出于一矣。
清初分省后,湖南省別稱仍長期為“楚”,或稱為“楚南”。
清初至中葉湖南湖北的別稱
明代,湖南、湖北都屬于“楚省”,即湖廣布政使司,直到清康熙時期才分疆而治。劉范弟認為,湖南建省分為五步:
第一步,康熙三年(1664),偏沅巡撫和湖廣右布政使移駐長沙,與駐武昌的湖廣巡撫和湖廣左布政使劃分轄區(qū);
第二步,康熙六年(1667),湖廣右布政使改稱湖南布政使;
第三步,雍正二年(1724),湖南單獨舉行鄉(xiāng)試,生員不再前去武昌應(yīng)試,偏沅巡撫也改稱湖南巡撫;
第四步,雍正三年(1725),湖南設(shè)立提督學(xué)政,湖南省政基本完整獨立;
第五步,雍正七年(1729),確立湖廣官員回避制度,宣告湖南、湖北徹底分立。
“湖廣省”的稱呼仍存在,并隱隱凌駕于湖南、湖北二省之上,如乾隆《大清會典·戶部·疆理》就稱“湖廣湖北省”和“湖廣湖南省”。直到嘉慶《會典》才完全清除此前因分省而遺留的“湖廣”痕跡。嘉慶《清會典事例·戶部·疆理》:“京師順天府、盛京奉天府、直隸省、山東省、……湖北省、湖南省”。
由于上述原因,導(dǎo)致楚不僅是湖廣省的別稱,也是湖南、湖北中任一省份的別稱。兩省細分可稱“楚南”、“楚北”,亦被稱為“南省”、“北省”。相對具有地方歷史文化含義的別稱“湘”、“鄂”也漸漸興起,但起初都掛著“楚”這一前綴。湖北被稱為“楚鄂”,如乾隆間湖北人崔應(yīng)階在山東做巡撫,作《黃岡二石橋記》和《重修五龍?zhí)渡耢粲洝?,均自署“巡撫楚鄂崔某”。同樣地,湖南亦有“楚湘”的說法,比如“瞿木夫中溶,嘉定名士,錢竹汀宮詹女夫,官楚湘藩幕,適開湖南通志局”。湖北以“鄂”為代稱,有必要進一步說明。清代對省會的稱謂主要有三種:
一是“某省城”或“某省會”,如“江蘇省城”;
二是用省會所在的府城名加“省城”或“省會”,如“西安省會”;
三是可以將某省會所在的府城名直接加省,也是指代省會,如“保定省”、“武昌省”。
這樣一來,省會城市的代稱就有可能直接就成為全省的代稱,特別是對于新成立的省區(qū)來說。自隋以來,湖北省會武昌,長期被稱為鄂州。清人也稱武昌為鄂城,如咸豐四年(1854)太平軍攻克武昌,駱秉章奏折中就說“湖北來營稱鄂城于本月初二日失守”。因此湖北被稱為鄂省。這種情況并非特殊,同樣在清初分省后成立的安徽省被稱為皖省,因省會安慶是春秋時皖國的封地;江蘇省被稱為蘇省,也是省會在蘇州的緣故。清末,廣西省由粵西改稱桂省,也有省會在桂林的因素。
湖南的情況相對復(fù)雜。首先,湖南省會長沙雖然在隋之后稱為潭州,但接受度不高,這或許與“潭”只是對當(dāng)?shù)刈匀坏乩淼谋硎觯瑳]有任何文化含義有關(guān)。其次,湖南內(nèi)部畛域之分嚴重。“湘”被湘資流域人士廣泛使用,如曾國藩在咸豐三年書信中就寫到“鄂省之餉項空虛,倍甚于湘省”。但對于湖南整體來說,“楚”更能被全省接受。左宗棠敘述自己創(chuàng)立的楚軍時說:
臣自咸豐十年由湖南奉詔襄辦曾國藩軍務(wù),所部將士多沅、湘、澧、資之產(chǎn),名其軍曰楚軍。
郭嵩燾
湘資流域與沅澧流域有明顯地劃分。比如陳寶箴于光緒年間署理湖南辰沅永靖兵備道,為政頗有聲名。辰沅永靖兵備道,所轄地域為辰州府、沅州府、永順府、靖州直隸州、鳳凰直隸廳、干州直隸廳、永綏直隸廳與晃州直隸廳,俱在沅澧流域。郭嵩燾記載:
謂若廉訪(按:即陳寶箴)可為,有救時之具,而嘗惜吾湘未一與被其澤。而廉訪居湘久,尤與湘人習(xí)。既解官,就家長沙,以為心所適也?!L于省城未有職任,其政績多在辰沅。而湘人嘖嘖稱道,乃在綏寧治匪一事。
可見在郭嵩燾的心目中,“湘”只指湘資流域一帶,并不涉及辰沅。從南北朝時期就同屬一個高層政區(qū)的湘、資流域,在當(dāng)?shù)厝诵闹幸灿幸欢ǖ姆忠啊W笞谔摹都篮闹夜摹菲鸸P就提到:“我生于湘,公產(chǎn)于資?!弊笞谔氖窍骊幦耍忠硎且骊柸?。兩地雖同屬長沙府,但湘陰屬于湘江流域,益陽屬于資江流域。因此,咸豐初年,鄂逐漸定形為湖北別稱后,楚一度成為湖南一省的別稱。咸豐間湖南巡撫駱秉章稱:
臣前奉諭旨,在楚、鄂交界地方妥籌防堵?!S楚、鄂交界險要地方,無過岳州城北十五里之城陵磯、荊河口兩處。而兩處對岸相距不逾十里,湖南全境之水入湖,由城陵磯而入江;四川全境之水入江,由荊河口而東下。水道守此兩處,湖南一省固可無虞。
顯而易見,此折中楚為湖南代稱,鄂為湖北代稱。
由楚及湘考
張朋園指出:
湖南近代的發(fā)展,至少有兩個突出的例子,第一是湘軍的擊敗太平軍,第二是戊戌變法之前的新政運動。
“湘”代替“楚”成為湖南全境的代稱,也不能脫離這兩大因緣。這一變化起于湘軍興起,并在戊戌前后的湖南自治運動中不斷強化,最終于民國年間完成。
岳麓書社整理本《能靜居日記》
湘軍興起極大影響了湖南省代稱的轉(zhuǎn)變。集中體現(xiàn)這一變化的史料有趙烈文的《能靜居日記》和陳康祺所撰筆記《郎潛紀聞》。
趙烈文(1832~1894),字惠甫,號能靜居士,江蘇人,多年為曾國藩機要幕僚。《能靜居日記》自咸豐八年(1858)始,光緒十五年(1889)終。咸豐八年五月初六日,趙烈文與袁芳瑛會面,日記中記載:“泊舟謁袁太守”,自注:“芳瑛,字漱六,楚湘潭人”;七月二十五日,“又訪吳鐵庵”,自注:“名靖,楚南人”;十一年(1861)十月二十四日:“楚南通省地丁八十余萬”;同治元年(1862)正月二十四日:“揆帥命擬復(fù)楚撫毛寄云(原注:鴻賓)信”,毛鴻賓時為湖南巡撫。同治二年(1863)后,情況有了很大變化。同治二年四月十二日:“歐陽曉岑自湘來”;五月初九日:“錄王虛齋語:湘省造槍炮系包工”;八月初九日:“見惲次山信,石達開余黨李逆率眾從滇入黔,窺伺鄂、湘邊境?!敝蟆俺稀?、“楚北”之稱雖仍有出現(xiàn),但頻率很低?!跋妗背蔀楹现饕Q。
陳康祺,字均堂,號盤園居士,浙江鄞縣人,生于道光二十年(1840),卒年不詳,光緒年間仍有活動。咸豐十年(1860)進士。在京政治不得意,晚年僑居蘇州,直至去世。所著《郎潛紀聞》共四筆,內(nèi)容包含晚清政治、經(jīng)濟、文化、典制、社會習(xí)俗等方面。搜羅廣泛,內(nèi)容宏富。在《郎潛紀聞》中,陳康祺也常提到兩湖。涉及湖北省事,只用楚而不用鄂。如記述乾隆間事:“吳湛山中丞士功,起家部屬,自乾隆丁丑暨戊寅,僅一載,由楚臬而護楚撫,升陜藩、護陜撫,既調(diào)直藩,再調(diào)陜藩,再護陜撫,旋授閩撫,仍留陜撫,兼管陜藩”;記述咸豐間事:“江忠烈公之殉廬州也,一誤于楚撫崇綸強留援軍自衛(wèi),于是公所部益單弱;一誤于廬州知府胡元煒?!眳鞘抗?、崇綸均在湖北任職。記述湖南省事時,代稱有所變化。記康熙時湖南巡撫趙申喬:“趙恭毅公撫楚,嘗微服偕藩臬之市肆中,問政得失”;記乾隆時湖南巡撫陸耀:“清德陸朗夫中丞耀撫楚時,會總督閱兵抵長沙。”記咸豐初年事:“蓋楚南當(dāng)李沅發(fā)亂后,文宗亟欲得良二千石以拊循之也?!庇浽鴩聲r,就稱湖南為湘?。骸跋媸》?、臬、糧、鹽諸使者,至?xí)┥涎矒巅拦?,公姑忍之?!?
湖南地區(qū)的總集最能體現(xiàn)明清以來由楚及湘這一變化??偧潜娂以娢牡暮霞?。東漢建安(196~220)以降,辭賦轉(zhuǎn)繁,眾家之集,日以滋廣。于是總集體例始作,以統(tǒng)紀這些多而散的文獻??偧袃蓚€優(yōu)點:
一則網(wǎng)羅放佚,使零章殘什,并有所歸。一則刪汰繁蕪,使莠稗咸除,菁華畢出。
一般認為總集體例始于晉代摯虞所作《文章流別集》。因為這部書已佚,現(xiàn)存總集以南朝蕭統(tǒng)所編《文選》為首??偧w例的源流,可以追述到孔子整理詩、書文獻而成的《詩經(jīng)》、《尚書》。有人認為總集體例包含西漢末年劉向等整理、東漢王逸注釋的《楚辭章句》,如馬其昶《桐城古文集略序》:
總集蓋源于《尚書》、《詩》三百篇,洎王逸《楚詞》、摯虞《流別》后,日興紛出,其義例可得而言。
四庫館臣則認為:
《隋志》集部以《楚辭》別為一門,歷代因之。蓋漢、魏以下,賦體既變,無全集皆作此體者。他集不與《楚辭》類,《楚辭》亦不與他集類,體例既異,理不得不分著也;
《三百篇》既列為經(jīng),王逸所裒又僅《楚辭》一家,故體例所成,以摯虞《流別》為始。
總集的出現(xiàn)是為解決漢以后文籍日興的情況,雖然處理方法可能吸收了孔子整理經(jīng)書和劉向、王逸整理《楚辭》的成果,但還是應(yīng)以摯虞《文章流別集》為始。
關(guān)于湖南地方總集,蔣江龍認為:
湖南地方藝文總集應(yīng)該是湖南人士的詩文總集或作者雖非盡為湖南人、但詩文內(nèi)容皆關(guān)乎湖南地方者;
真正由湖南人編纂的湖南地方藝文總集出現(xiàn)于明代。
本章討論的湖南地方總集的概念,并不完全依照蔣江龍的定義,而是只選擇湖南人編纂的內(nèi)容包含湖南全省地方的總集,不關(guān)注一府一縣的總集或他省人士編纂的湖南地區(qū)總集。依此定義,本章重點分析廖元度《楚風(fēng)補》、鄧顯鶴《沅湘耆舊集》、羅汝懷《湖南文征》、張翰儀《湘雅摭殘》四書,由此來說明明清以來湖南地方總集中由楚及湘的變化。
明代,“楚”成為湖廣布政使司的代稱。明代湖南人著作中以“楚”為標題并不鮮見。清初,湖廣省分為湖南、湖北二省,但在湖南地方總集中,“楚”的影響力絲毫未見減弱的傾向。明代湖南地方總集僅見一種,為周圣楷編著的《楚才奇絕》,三十卷,已佚,光緒《湘潭縣志·藝文志》詩賦類存目。這是目前認為的最早的湖南地方總集。周圣楷,字伯孔,明末湖南湘潭人,生卒年不詳。好交往,有才名。所著《楚寶》一書,取材廣博,規(guī)模宏大,是迄今最全備的一部楚志全書,尤有功于兩湖文獻。光緒《湖南通志》有傳。
入清以來,較早出現(xiàn)的湖南總集是廖元度所編《楚風(fēng)補》和《楚詩紀》。
廖元度(1640~1707),字次裴,號傭客,晚年號大隱,長沙人。通經(jīng)史,工詩,歷游名山大川。中年遭遇三藩之亂,避亂于山寺。三藩平定后,廖元度年已五十。晚年參與《湖廣通志》編纂,便因湖廣通志局遺稿,編輯全楚詩,起炎黃之際,迄于明代,名曰《楚風(fēng)補》。四庫館臣認為此書成于康熙二十三年至三十六年(1684~1696)之間。廖元度又輯清朝詩,名曰《楚詩紀》。兩書卷帙浩繁,廖元度生前無力刊刻,至乾隆十四年(1749),始由長沙知府呂肅高資助整理刊行,定為四十八卷,附拾遺一卷,入《四庫全書》存目;《楚詩紀》定為二十二卷,乾隆間被禁毀。廖元度以為《詩經(jīng)》有十五國風(fēng),卻無楚風(fēng),因此網(wǎng)羅搜集而補之。然而楚幅員廣闊,“自淮北、沛、陳、汝南、南郡,史稱西楚;彭城以東、東海、吳廣陵——東楚;九江、江南、豫章、長沙——南楚”,廖氏所征,不過“涉湘逾漢”。 他本人說:
擬征楚人之什,以補楚國之風(fēng)。無如湖北湘南,江云渭樹:竊意清新俊逸,寧無庚、鮑之章;老病端居,定有孟、杜之作。
整理者也說:
是編人以地著,言以韻比。除前編之外,人皆楚產(chǎn)。
而前編中俱為傳說中人物,有神農(nóng)氏、有熊氏、高陽氏、舜、禹等。是故四庫全書館臣以為此書“意主夸多,冗雜特甚,又疏于考證,舛漏尤多”,“蓋州縣志書,率多附會先賢,借為光耀”。
廖元度作總集仍以全楚為范圍,湖南并無專書。道光年間,鄧顯鶴的《沅湘耆舊集》被視為第一部以湖南省域為界的總集。作《湖南文征》的羅汝懷評價說:“昔君章從事于耒陽《湘中》作記,汝南求珍于明季《楚寶》成書,是皆欲補遺于采風(fēng),冀無忘于數(shù)典。而典午之作,則久佚不傳;明季書經(jīng)重雕,則廣羅全楚。瀟湘江漢異川通流,且所紀為人與事,不及著作。近新化鄧氏刊行《沅湘耆舊集》,以補正廖氏《楚風(fēng)補》《楚詩紀》之闕失,足以芳風(fēng)藻川?!痹诹_汝懷看來,明代以來的保存湖南文獻的書,如《楚寶》《楚風(fēng)補》《楚詩紀》等,內(nèi)容包含全楚,搜羅過廣。應(yīng)有像晉代羅含《湘中記》那樣,只以湖南一省為范圍的總集。首先做成此事的是鄧顯鶴。
鄧顯鶴(1777~1851),字子立,號湘皋,晚號南村老人,湖南寶慶府新化縣人。嘉慶九年(1804),鄧顯鶴中鄉(xiāng)舉,官寧鄉(xiāng)縣訓(xùn)導(dǎo),晚年應(yīng)聘主講邵陽濂溪書院。除自作詩文外,他一生致力于對湖南地方文獻的搜集整理。鄧顯鶴??辈⒃鲚嬛苁タ鳌冻殹?搜集整理王夫之遺作,成《船山遺書》;編纂《資江耆舊集》及《沅湘耆舊集》;參預(yù)《武岡州志》、《寶慶府志》的修纂。梁啟超稱其為“湘學(xué)復(fù)興之導(dǎo)師”。鄧顯鶴交游廣泛,與唐仲冕、陶澍、賀長齡、賀熙齡、江忠源、曾國藩、左宗棠都有來往。鄧氏去世后,曾國藩親自為之撰墓表。
嘉道時期,隨著湖南省經(jīng)濟的發(fā)展,以及以陶澍為首的一批湖南經(jīng)世派興起,湖南省地位提高。陶澍等人自然也想擴大湖湘文化的影響。鄧顯鶴記述到:
憶三十年前與唐丈(按:即唐仲冕)同寓淮南,即舉《湖南詩征》相勉。近文毅(按:即陶澍)總督兩江,為余??顿Y江耆舊集》,甫竟而公卒。卒前半月,手書寄予,猶諄諄屬以此事。
他又說:
湖以南水,《禹貢》言九江,《國策》言五渚,實則沅、湘、資、澧四水而已。而資水入湘,澧水入沅,湘長于東,沅雄于西,故舉沅湘而湖以南水盡在是,即湖以南郡縣盡在是。其曰《沅湘耆舊集》,即《湖南詩征》之變名也。
《沅湘耆舊集》刊刻于道光二十二到二十三年(1842~1843),看上去是第一部以湖南省界為限的總集了。實際上,鄧顯鶴志不限于此,否則他就徑稱之為“湖南詩征”了。鄧顯鶴真正要做的,是全楚詩征。道光九年(1829),鄧顯鶴??薄冻殹樊?,序曰:
楚志之最古者,《襄陽耆舊傳》《長沙先賢傳》《桂陽先賢畫贊》及盛宏之《荊州記》、羅含《湘中記》、庚仲雍《湘州記》、盧藏《楚錄》、路振《楚青》,今皆無存。近代言掌故者,以廖鳴吾《楚紀》、周伯孔《楚寶》并稱,而《楚寶》為優(yōu)。俱列入國朝《國庫全書存目》。顯鶴自授書以來,喜聞老先稱說古今,巨人碩德,鄉(xiāng)邦文獻。念生長南服,欲搜討楚故,無如此書。
可見,鄧顯鶴認為的“鄉(xiāng)邦文獻”是兩湖文獻,不限于湖南。鄧顯鶴在《沅湘耆舊集敘》中提到:“論者謂有明一代之詩,以茶陵倡于前,以竟陵殿其后。吾楚詩人,至與國運盛衰相終始?!边@里談到茶陵詩派與竟陵詩派,茶陵地屬湖南,竟陵地屬湖北,鄧顯鶴均稱為“吾楚”。
鄧顯鶴主要事功在編輯湖南文獻。他稱:“顯鶴嘗不自揆,嘗欲薈萃湖以南文獻為一書?!钡撬蚜_文獻不易,只好先做一郡之志,于是“因就耳目所易及者,先為掇拾,名曰《邵州耆舊集》”。陶澍激勵他說:
《禹貢》九江,大者沅湘資澧四水而已。沅湘澧并艷天壤,資于湖,源遠而流長且巨。顧僻在一隅,為冠蓋所罕及,稱者或少,余甚嗛焉。子資產(chǎn)也,盍廣為《資江耆舊集》?凡濱吾資者,皆得備采擇,不猶愈一郡之志乎?
于是鄧顯鶴“爰托始鄙郡及資流經(jīng)受之地,以次搜輯”,終成《資江耆舊集》。在此基礎(chǔ)上,他“發(fā)憤推廣,展轉(zhuǎn)搜索,復(fù)成《沅湘耆舊集》”。
鄧顯鶴為何要做《沅湘耆舊集》呢?其在《沅湘耆舊集敘》中說得非常明白。他說:“今海內(nèi)詩征之刻殆遍,吾楚《風(fēng)》《騷》舊鄉(xiāng),獨闕焉未備?!背娨恢睕]有編成的原因,主要因為湖南征詩困難。首先,湖以南詩家少被記載,作品也流傳不廣,多被湮沒;其次,湖南家乏藏書,人鮮專業(yè)。而“全楚之大,非一道所能賅,自湖外諸郡,分隸湖南布政,其間巨儒碩彥,通人誼士,斷璧零珪,湮沒何限!文采不曜,幽光永沉,此亦闕于采錄者之罪也”。鄧顯鶴雖然只整理了湖以南文獻,但一直強調(diào):“楚詩向無總集,今所傳廖氏《楚風(fēng)補》《楚詩紀》、陶氏《詩的》二書,掛漏訛舛,不一而足?!?因此,他做《沅湘耆舊集》,是為做“楚詩征”做準備。當(dāng)時湖廣總督裕泰認為“是集為湖湘掌故,殆鬻熊以后不可少之書,……若云借以張大國楚,猶非湘皋輯是書之意也”。裕泰看到了湖湘文化與楚文化之異,但似乎并未很好地體會鄧顯鶴的心曲。
鄧顯鶴卒于咸豐元年(1851),正值太平天國剛剛興起。與太平天國軍對抗的過程中,湘軍異軍突起,湖南地位迅速提升,沒有人再想去接續(xù)鄧顯鶴搜羅全楚文獻的事業(yè)了,只認為鄧顯鶴為湖南總集編纂的開拓者。這一轉(zhuǎn)變始于羅汝懷。
羅汝懷(1804~1880),初名汝槐,字研生,晚號梅根居士,湘潭縣人。少時就讀于長沙城南書院,好音韻訓(xùn)詁之學(xué)。道光十七年(1837)拔貢。曾參與纂修《湖南通志》,編輯有《湖南褒忠錄》《湖南文征》,被人推許為繼鄧顯鶴之后對湖南文獻的收集整理有重大貢獻的人?!逗衔恼鳌房逃谇逋伟酥潦?1869~1871)。羅汝懷說:“是篇之作,蓋繼鄧氏之志?!睍r任湖廣總督李瀚章作序:
先是,道光中新化鄧湘皋學(xué)博輯《沅湘耆舊集》,以存文獻?!櫰鋾嬖姸患拔?,猶為得半之道,而湖以南作者林立,獨未有專書,……瀚章恭膺簡命,巡撫是邦,時方設(shè)褒忠局,表章死事者,湘潭羅研生中翰,實綜其事,又以暇輯《湖南文征》二百卷,……得此與《沅湘》詩集并垂天壤間以無墜。
前揭已說明,鄧顯鶴志在全楚,只是先作沅湘一帶;至此,沅湘已囿于湖南一省。這里不免有“軍興,楚之南尤以忠義戰(zhàn)績名天下”的原因所在。
不少湖南人士為《沅湘耆舊集》做續(xù)。最早編纂續(xù)集的是鄧顯鶴本人,但未完即身故,稿本不知去向。之后續(xù)編者有郭嵩燾。他為編續(xù)集,還專設(shè)了“局”。不久郭嵩燾也去世了,周銑詒竭數(shù)年之力,方克峻完工。但此書亦未能刊行。后稿本流傳到易培基處,約數(shù)十巨冊。經(jīng)漆永祥考證,認為此書稿本藏于美國芝加哥大學(xué)東亞圖書館。除此之外,吳德襄有道咸同光四朝詩鈔十余冊,亦名《沅湘耆舊集續(xù)編》,毀于民國六年(1917)七月長沙日報之火。劉腴深亦有續(xù)編稿本,因兵燹而散失。唯一留存下來的為民國年間張翰儀的《湘雅摭殘》。張翰儀,字莼安,又字若蓀,湖南醴陵人。民國時期曾任長沙、湘潭、衡陽等九縣縣長,福建省政府秘書長,也在軍隊中任過職。為南社湘集成員?!赌仙缦婕份d有其詩十六首,文八篇。此書編著歷程也頗為坎坷:
得近百年耆舊閨秀方外遺詩達一千五百家,法湘皋先生編例,稱為《沅湘耆舊集續(xù)編》,選抄成帙,存篋待梓。詎料戊寅(1938)秋九月,倭寇窺湘,長沙大火,廬舍丘墟,而余之此稿亦同付劫灰矣?!嗫畨嬀w之茫茫,抱孤懷之耿耿,仍拾余燼,易錄是編?!睆埡矁x自稱編輯此書的動力來自于湘軍的影響。他說:“余浪跡湖湘,浮沉宦海,退食之暇,坐擁遺編,默念吾湘自道咸以來,洪楊之役,曾左崛起,不獨事功彪炳于史冊,即論詩文,亦復(fù)旗幟各張,有問鼎中原之概。
可見湘軍在“湘”“楚”變動中影響之大。
以上討論了四種湖南地方總集,分別為成書于康熙年間的《楚風(fēng)補》,成書于道光年間的《沅湘耆舊集》,成書于同治年間的《湖南文征》和成書于民國年間的《湘雅摭殘》。可以看出,湖南地方總集的編纂,在內(nèi)容上由兩湖逐漸縮減到湖南一省,在命名上也經(jīng)歷了“楚——沅湘——湖南——湘”的變化。
反應(yīng)這種變化的不只是湖南總集。漢以后,記錄湖南一地歷史地理的著作,代不乏人。然而這些著作,多以楚為名,并不只記錄湖南一地。比如晉代張方作《楚國先賢傳》;宋代盧藏作《楚錄》,路振作《楚青》;明陳士元作《楚故略》,何遷作《全楚志》,高世泰作《三楚文獻錄》,陶晉模作《楚書》,廖道南作《楚紀》,周圣楷作《楚寶》等等。這些著作大多已佚。清代也有類似的著作,并反映了分省的影響。比如《四庫全書》中就有段汝霖所作《楚南苗志》;乾隆間湖南常寧諸生王萬澍及其子王國牧仿朱熹《通鑒綱目》體例,將秦始皇二十六年至明洪武十四年(前221~1381)湖南地區(qū)的史事編成《湖南陽秋》;道光年間有彭開勛作《南楚詩紀》,周康立作《楚南史贅》等。值得注意的是,彭開勛雖“世為南楚人”,但“平居讀史之暇,竊欲補志三楚疆域”,只是因為“家少藏書,驟難援榷,未遑卒業(yè)”,只成《南楚詩紀》。這種情形,與鄧顯鶴作《沅湘耆舊集》何其相似,也可看出“楚”在咸豐之前文化影響力之大。之后楚逐漸為湘代替,比如記載1917至1918年湖南在皖系軍閥張敬堯統(tǒng)治下各方面的情況的史書就定名為《湘災(zāi)紀略》。
從人們對湖南巡撫的稱謂上,也可看出由楚及湘這一變化。清代嘉興學(xué)者錢儀吉(1783~1850)收集家傳、行狀和墓志銘的資料,編纂碑傳集。此書初稿成于道光六年(1826),之后不斷增補修改,并重訂體例。直至道光末年錢儀吉去世,仍未完全定稿。書稿征引五百六十家作者之文,包含天命至嘉慶(間有卒于道光年間者)間二千余人的資料。光緒十九年(1893),經(jīng)再次整理后刊刻。從中可以看出,當(dāng)時湖南、湖北別稱均為楚,或細分為楚南、楚北。乾隆間,盧焯短暫出任湖北巡撫,陳宏謀為其所作墓志銘中有:
隨實授湖北巡撫?!趾?,修堤垸之要政,破私征之積弊,惜為時未久,至今楚人猶有余思焉。
呂星桓所作神道碑亦稱:“公丁卯撫楚?!眳鞘抗ψ鲞^湖北按察司使,在他的傳中提到:“(乾隆)甲戌,遷西安按察司使。丙子,移湖北。秦民愚,輕犯法;楚民黠,善舞法。”稱“楚北”者有:
(乾隆)三十二年,服除,補湖北按察使。時,緬甸用兵,公司驛務(wù),無遲誤,無擾累。楚北亂民聚眾,公鞫之不少縱,然脅從者皆得免。
陸耀于乾隆間做湖南巡撫,張士元記載:
錢樹棠先生嘗為余述陸公朗失之事云:公巡撫湖南,初至任所,鹽商進白金三萬兩。問其故,商人曰:“此舊規(guī)也。先進此金,后當(dāng)以時繼進?!惫皇?,并絕其再進。商人曰:“大人不受,則此金無所歸矣。”公命以其數(shù)平鹽賈,賈為之低。前任撫楚者,雖稱廉靜,亦嘗受之也。
康熙年間湖南巡撫趙申喬自述:“奉命由浙移撫楚南。癸未夏,抵潭州。”這種情況不僅存在于碑傳中,列傳和筆記中也是如此?!肚迨妨袀鳌酚涥惡曛\:“桂林陳宏謀撫楚,勒碑所居曰‘經(jīng)學(xué)之鄉(xiāng)’,聘主岳麓書院,成就者四百余人”;嘉慶間禮親王昭梿所作《嘯亭雜錄》:
后屢遷至湖南巡撫?!瓝岢r,見屬吏有篤老親猶來赴補,惻然憫之,奏官員凡親年七十,雖有次丁,俱許終養(yǎng),一時中外人歸養(yǎng)者千余人。
不能說完全沒有“湘撫”的稱呼,但極為罕見。太平天國運動后,“湘”出現(xiàn)頻率大大提高。如同治間湖南巡撫王文韶奏事時稱:“臣初次撫湘時,尚不至此”;其日記中也多用“湘”而少用楚。誠然,稱湖南巡撫為“楚撫”的狀況并沒有馬上消失,如康有為:“楊、劉為楚撫陳寶箴所薦,而陳寶箴曾薦我,楊漪川又曾保陳寶箴,上亦以為皆吾徒也,而用之”;“吾道有譚生,大地放光明。師師陳義寧,撫楚救黎烝。變法與民權(quán),新政百務(wù)興。湘楚多奇材,君實主其盟。大開南學(xué)會,千萬萃才英”。
甲午戰(zhàn)爭之前,湖南部分紳民在郭嵩燾等人的影響下,認同了部分洋務(wù)活動,仍以物質(zhì)層面為主。就城市社會意識形態(tài)的總體而言,尚不能稱得上開放。外界仍以湖南為“守舊”的代表。但從史實及相關(guān)數(shù)據(jù)來看,相對他省,湖南排外與守舊并非特別嚴重。羅志田認為,湘軍興起使得湖南成為全國關(guān)注之地,咸同后湘人的敢作敢為頗受世人注目,再加上梁啟超等影響力大的人物的渲染,一些與湖南相關(guān)的迷思就此形成。19世紀90年代,湖南經(jīng)歷了兩代人之間的轉(zhuǎn)換:咸同時代興起的湘籍重要人物基本去世,僅剩的劉坤一對家鄉(xiāng)認同感也較為淡薄。而湘軍在甲午戰(zhàn)爭中的敗績,是又一個劃時代影響,提示著與湘軍相關(guān)之時代的終結(jié)。湖南士人在全國的整體地位和形象恐怕都大為下降,他們中一部分人的眼光也似乎出現(xiàn)內(nèi)縮的傾向,其所注重者逐漸由全國而家鄉(xiāng)。這樣一種眼光的內(nèi)傾,與因湘軍之起而高漲的湖南紳權(quán)相結(jié)合,就給后來的湖南地方政治帶來相當(dāng)?shù)挠绊?。后湘軍時代,湖南人士無論趨新與守舊,都傾向于“自立”。雖關(guān)懷全國,但受轉(zhuǎn)變的區(qū)域文化影響,加強了對本省的注重。
甲午戰(zhàn)后,湖南匯集了一批開明趨新的官員,有巡撫陳寶箴、署理按察使黃遵憲、學(xué)政江標及徐仁鑄等。陳寶箴等人利用這種民氣,團結(jié)湖南士紳,以湖南為基礎(chǔ)實行“地方自治”,推行維新。地方自治的理念,最早發(fā)端于陳寶箴;將其作為一種理論形式提出,成于黃遵憲。據(jù)陳三立《巡撫先府君行狀》云:
府君故官湖南久,習(xí)知其利病,而功績聲聞?wù)押斩块g,為士民所信愛,尤與其縉紳先生相慕向。平居嘗語人曰:“昔廉頗思用趙人,吾于湘人猶是也?!备w以國勢不振極矣,非掃敝政,興起人材,與天下更始,無以圖存。陰念湖南據(jù)東南上游,號天下勝兵處,其士人率果敢負氣可用,又土地奧衍,煤鐵五金之產(chǎn)畢具,營一隅為天下倡,立富強根基,足備非常之變,亦使國家他日有所憑恃。
黃遵憲認為:
茍欲保民生,厚民氣,非地方自治,則秦人視越人之肥瘠,漠不相關(guān),民何由而強?……既而念警察一局,為萬政萬事根本。誠使官民合力,聽民之籌費,許民之襄辦,則地方自治之規(guī)模,隱寓于其中,而民智從此而開,民權(quán)亦從此而申。
江標也說:
試士者,所以盡一省之士之所長而一一試之,非以一己一人之所長,而強一省之士尊而宗之也。
在湖南維新運動中,陳寶箴總理全局,領(lǐng)銜創(chuàng)辦時務(wù)學(xué)堂、南學(xué)會等。黃遵憲主張將南學(xué)會辦成具有議院性質(zhì)的機構(gòu),督辦由紳士出資、類似于警察局的保衛(wèi)局,并開辦以改造舊式官吏為目的的課吏館。江標改造舊書院,聯(lián)合湖南地方鄉(xiāng)紳實力派改南臺書院為算學(xué)館,將校經(jīng)書院原課經(jīng)、史、理、算、詞章、時務(wù)六門為經(jīng)學(xué)、史學(xué)、算學(xué)、掌故學(xué)、輿地、譯學(xué)六門;注重管理全省學(xué)會,創(chuàng)辦《湘學(xué)新報》,講求實學(xué)。繼任者徐仁鑄仍繼續(xù)推崇“實學(xué)為本”的新學(xué)風(fēng),撰寫《輶軒今語》,頒發(fā)《湘士條誡》等。湖南一地成為中國新政實驗場,為天下所矚目,形成省內(nèi)外各界共同致力于湖南地方自治的合力。光緒帝大力支持湖南的改革,維新派也認為“我國此次改革,以湖南為先導(dǎo)”,“中國茍受分割,十八行省中可以為亡后之圖者,莫如湖南、廣東兩省矣”,“湖南之士可用”。
湘軍情結(jié)與地方自治思潮自然地推進了“湘”代替“楚”。只有湘軍才能使湖南與全國政局緊密聯(lián)系。1903年,楊度所作的幾句詩最能體現(xiàn)當(dāng)時湖南人的心態(tài):“歐洲古國斯巴達,強者充兵弱者殺。雅典文柔不足稱,希臘諸邦誰與敵?區(qū)區(qū)小國普魯士,倏忽而成德意志。兒童女子盡知兵,一戰(zhàn)巴黎遂稱帝。內(nèi)合諸省成聯(lián)邦,外與群雄爭領(lǐng)地。中國如今是希臘,湖南當(dāng)作斯巴達。中國將為德意志,湖南當(dāng)作普魯士?!奔赛c出湖南要求身份獨立,又表明湖南意圖領(lǐng)袖群倫。
湖南維新期間最著名的兩份省級報紙,無論是官辦的《湘學(xué)報》,還是商辦的《湘報》,均以“湘”題名。戊戌時期的地方自治實為湖南的地方自治運動的濫觴,之后延續(xù)約三十年之久。1906年,清政府宣布“預(yù)備立憲”,地方自治是其主要內(nèi)容之一。1909年1月18日,清政府頒布《城鎮(zhèn)鄉(xiāng)地方自治章程》和《城鎮(zhèn)鄉(xiāng)地方自治選舉章程》,清末憲政運動的湖南省憲自治運動正式啟動。1914年袁世凱明令各省解散省議會以及各級地方自治會,標志著此階段地方自治結(jié)束。民國中,以1920年推翻軍閥張敬堯為契機,湖南開始省憲自治運動,達到地方自治的最高潮。省憲自治運動轟轟烈烈,長達六年。1926年,唐生智廢除省憲。之后,湖南再無自治運動。與此相呼應(yīng),“省籍意識”在19世紀末20世紀初興起,并在民國年間得到強化。經(jīng)此一過程,“吾楚”已為“吾湘”。
光緒二十三年(1897),湖南學(xué)政江標在自己任期將滿之際,將其在省內(nèi)諸府和直隸州巡回主持歲考、科考的優(yōu)秀試卷編選刊成《沅湘通藝錄》。在“輿地”類題目中,首列“楚地今名考”一題。內(nèi)中首選清泉左全孝一文。時人認為“楚地當(dāng)以春秋時為主,戰(zhàn)國時次之,秦漢之間又次之”。左文引顧棟高的判斷為證,力主“春秋楚地不到湖南”。雖然沒有更多說明,也隱隱可以聽到“湘”向“楚”發(fā)起總決戰(zhàn)的鼓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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