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句話出自于漢朝劉安的《淮南子》,是其《汜論訓》里面的一句話。當然,原文是說“茍利于民,不必法古;茍周于事,不必循舊”。大意是說,人們應該基于當下現(xiàn)實,如果百姓能夠獲益,不必效法古代規(guī)定;如果能把事做得體,也不必遵循俗法。
《淮南子?汜論訓》節(jié)選原文及翻譯原文:
魯昭公有慈母而愛之。死,為之練冠,故有慈母之服。陽侯殺蓼侯而竊其夫人,故大饗廢夫人之禮。先王之制,不宜則廢之;末世之事,善則著之。是故禮樂未始有常也。故圣人制禮樂,而不制于禮樂。治國有常,而利民為本;政教有經,而令行為上。茍利于民,不必法古;茍周于事,不必循舊。夫夏商之衰也,不變法而亡。三代之起也,不相襲而王。故圣人法與時變,禮與俗化。衣服器械各便其用,法度制令各因其宜,故變古未可非,而循俗未足多也。
(取材于《淮南子?汜論訓》)
譯文:
魯昭公對撫養(yǎng)自己的慈母十分敬愛,她去世以后,為她服喪一年,所以就有了為慈母守孝的規(guī)定。陽侯看中了蓼侯夫人的美貌,在宴饗時殺死了蓼侯,搶走了他的夫人,因此就有了大饗時廢除夫人執(zhí)豆的禮儀。先王的制度,不適宜的就廢除它;末世出色的政績,也要讓它顯明??梢姸Y樂的規(guī)定是沒有常規(guī)的。因此圣人制定禮樂,而不被禮樂所制約。治國有常則,而以利于人民為根本;刑賞教化有法規(guī),而政令通行才是最大的要求。只要有利于百姓,就不必遵循古制;只要符合大事,就不必依循舊章。夏、商的衰微,是因為不變法而滅亡的;禹、湯、武王三代的興起,是不相互因襲而稱王的。因此圣人執(zhí)政法律和時代一起變動,禮制與習俗一起變化。衣服器械,各自方便他們的使用;法令制度,各自依照他們的適宜情況而制定。因此改變古制無可非議,而依循舊俗不值得贊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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