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防辦可以說是一個普通的行政部門,很多人并不清楚它的職能和作用。然而,從去年開始,溫州民防系統(tǒng)對賄賂和濫用職權的查處震驚了世界。
日前,溫州市檢察院披露了人防系統(tǒng)內賄賂和濫用職權案件的調查過程,并發(fā)出檢察建議,希望有關部門和人防系統(tǒng)防止和杜絕此類案件再次發(fā)生。
這封舉報信導致了副局長的“怪癖”
清平之末起風,微環(huán)之間形成波浪。這一系列轟動全城的案件,最初的線索是一封不知名的匿名信。
當時這封匿名信舉報了溫州市民防辦的一位女主任。調查人員反復調查主任后,發(fā)現她沒有太大問題。然而,在反腐警官反復核對線索并秘密調查后,許多線索意外地匯聚到另一個人身上,那就是民防辦公室指揮通信部副主任蔣建平。
處理此案的檢察官介紹說:一名內部人士告訴調查人員,蔣建平有一個“規(guī)則”。他下午四五點要去找他跟你談工作,其他時間會找借口推脫工作。而且聊到很晚,自然要請他吃飯,吃完飯,也請他去KTV唱歌,一邊玩一邊談工作可以把事情搞定。這已經成為人防裝備企業(yè)和想要他的房地產開發(fā)商之間公開的秘密。
在仔細研究了早期收集的線索和證據后,調查人員秘密調查了蔣建平的社會關系。去年7月2日,市檢察院將蔣建平一案移交甌海區(qū)檢察院調查。至此,溫州人防系統(tǒng)系列腐敗案件的調查正式拉開帷幕。
濫用權力導致國家損失數千萬
蔣建平被甌海區(qū)檢察院傳喚后,起初并不配合,只是在檢察官出示證據后才供認犯罪事實。據此,一起造成1100多萬元損失的濫用職權案件浮出水面。
2013年7月14日,經市發(fā)改委批準,甌海區(qū)新橋街山水居小區(qū)1號地塊建設項目由溫州城建開發(fā)有限公司開發(fā)建設..同年9月20日,“山水居”工程相關人員在審批中心找到負責審核人防工程設計的市人防辦窗口工作人員王,提出工程地下室宜易建。違反法律法規(guī),王出具“同意只修建9545平方米人防面積,其余55600平方米按每平方米15元的標準收取易地建設費”的方案設計審核意見。去年4月9日,蔣建平未經審核同意,收取該工程建設費及滯納金1806777元。隨后,溫州城建開發(fā)有限公司支付了費用。
事后,蔣建平承認,根據2004年的收費標準,人防易地建設的收費標準應為每平方米3000元。但在審核過程中未能認真履行職責,導致大量未繳人防建設費流失。另外,市民防辦收取滯納金沒有法律依據。
經調查,“山水居”工程已建人防工程面積僅9759平方米,應建未建人防面積6732.89平方米,應繳未繳人防易地建設費11409163元。
此外,在2006年至2011年期間,蔣建平利用職務之便,審查和接受了其他民用建筑的人防工程,并從其他房屋開發(fā)公司和人防設備代理商處獲得了財產和利益,共計63,604.98元。
幫助企業(yè)壟斷民防辦公室副主任被撤職
隨著的倒臺,以及一些人防設備企業(yè)和房地產開發(fā)商的到來,有關人防系統(tǒng)腐敗案件的線索越來越多,這顯然指向了時任溫州市公積金管理中心主任、原市人防辦副主任吳。
反貪警方判斷,吳可能不是唯一一個在人防系統(tǒng)受賄的人,很有可能發(fā)生窩溝案。今年1月31日,甌海區(qū)檢察院果斷立案調查吳健。
2009年1月至2014年,吳健任市民防辦副主任、溫州市民防局副局長。發(fā)現2010年3月,人防設備供應商邱某、鮑某某、李某某協商組成財團壟斷溫州人防設備供應市場,并專門注冊了一家公司,由李某某負責。為了壟斷市場,邱某找到吳,提出向他尋求支持,以建立個人反銷售企業(yè)備案制度,提高國外反銷售企業(yè)進入溫州銷售的門檻。為了換取民防辦的支持,他還建議成立溫州民防協會,以“技術咨詢費”的名義向民防協會支付合同銷售額的1%,由民防協會負責備案工作。
吳同意了。之后,他告訴他的員工起草文件并發(fā)布實施。后來證明聯合體外沒有企業(yè)成功備案。
為感謝吳的大力幫助,人防設備聯合體邱某、鮑某某、李某某等成員同意在實際股東正常股份分配的基礎上再預留10% 空股份,專門用于與人防辦公室的交易。
有證據表明,邱等人及上述公司將這些空股份中價值70萬元以上的樹木化石、仕女圖、人民幣珍本、襯衫、香煙、美元、人民幣等財產給了吳軍,吳軍予以接受。
很多地方的腐敗都有很多花樣
這個時候,人防系統(tǒng)腐敗的線索越來越多,瑞安、蒼南、泰順的人防辦都有人參與。市檢察院迅速將相關線索分配給瑞安、蒼南、泰順的檢察機關。
經過線索核查和初步調查,瑞安市檢察院果斷對市人防辦涉案人員采取強制措施,先后立案查處了原瑞安市人防辦主任倪永勝、人防辦副主任蔡建生、審批處處長周、審批處第二負責人黃、人防辦工作人員徐正根等5人。經調查,他們利用職務之便,分別通過引進設計公司、改變房屋開發(fā)公司的地下防御空職能、在人防工程施工圖、人防工程竣工驗收、人防工程現場監(jiān)督管理等方面給予照顧和支持。其中,倪永勝僅兩次以“房屋平面圖票”的名義非法收受房地產公司邵某給予的現金40萬元。時任副局長蔡建生,平時以買賣玉器為名,賣玉器遠高于市場價,收差價十幾萬。
去年12月,蒼南縣民防辦主任梁世淼、、副主任陳、李美云、等人被捕。其中,僅梁世淼一人就收到人防器材供應商的字畫、瓷器、現金6.1萬元,、李美云等四人在收到人防器材供應商鮑的受益費后,聘請外人為其分贓。李美云等人以家庭在蒼南縣人防事業(yè)的名義與鮑簽訂了4份虛假的勞動委托協議,然后以人工成本的名義分割利益。四年多來,李美云、、陳、共收到受益費25.54萬元。
由于開設了人防辦公室,賣方鮑已承包了30多個工程,總工程量達1000多萬元。
泰順縣民防辦涉案人員也未逃脫法律處罰。經調查,時任泰順縣政府辦公室副主任、縣民防辦主任、民防局局長的林世銓,與民防辦建設處處長徐東、工程建設管理處副處長、處長包京華,利用各自職務之便,通過虛構或夸大民防宣傳資料、夸大民防指揮部大樓地基強夯工程造價、編制信息化條件下的《民防行動計劃》空等方式,多次簽訂虛假合同并進行夸大
人民防空系列案件嫌疑人情況
吳建正
9月22日,法院在甌海區(qū)舉行了公開聽證會,法院將在選舉的基礎上做出判決。
蔣建平
涉嫌濫用職權、收受賄賂,已被依法起訴。
王正干
他因濫用職權和收受賄賂罪被判處10年監(jiān)禁。
倪永勝、蔡建生、周
涉嫌受賄,目前處于審理階段。
黃
涉嫌受賄,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
徐正根
涉嫌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
梁世貞、、陳、李美云、
涉嫌受賄,目前處于審理階段。。
林世銓、徐東、包景華
涉嫌貪污,目前處于審理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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