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歐洲學者在語義學領域的不斷發(fā)展形成對比的是,20世紀30年代至50年代,排除語義學的形式主義一直主導著美國語言學。
長度布盧姆菲爾德在《論語言》(1933)第九章中討論了“意義”。他將意義定義為“說話者說出語言形式的情況以及聽者對它的反應”(第166頁)。雖然布盧姆菲爾德強調,在語言研究中,語義不是用不用的問題,而是如何恰當使用的問題,但他在語義研究中的悲觀主義依然難以掩飾:
然而,像“愛”或“恨”這樣的詞是沒有辦法準確定義的,因為這些詞涉及許多沒有被準確分類的領域——而這些含義難以確定的詞在詞匯中占了絕大多數(shù)。(第166頁)
因為我們無法確定大多數(shù)詞語的意義,無法證明意義的穩(wěn)定性,所以我們不得不以語言的特殊性和穩(wěn)定性作為語言研究的前提。.....不妨將以下命題作為語言學的基本假設,即在特定的言語社區(qū)中,某些話語在形式和意義上是對應的。(172頁)
意義——就我們的例子而言,它是一種語言的義素——只能由全知全能的通才來分析或系統(tǒng)梳理。(第197頁)
關鍵是布盧姆菲爾德陷入了詞的定義的“科學陷阱”:為了給每一種語言形式的意義一個科學準確的定義,我們必須對說話者世界的一切都有科學準確的認識,而以此衡量,人類知識的領域太少了。只有當某種語言形式的意義在我們的科學知識范圍之內,我們才能準確地定義它。(第166頁)
當然,布盧姆菲爾德并非沒有意識到這可以基于常識:
語言學家沒有確定意義的能力,只好求助于其他科學學者或者常識。(174頁)
布盧姆菲爾德的語義觀并沒有意識到,在日常會話中,沒有人會按照所謂的“科學準確的定義”來用詞。普通人對語言意義的理解和運用是建立在日常感知的基礎上的,而語言是建立在這種“不科學、定義不準確”的詞語上的。雖然他后來提到了意義研究的重要性,但他始終堅持意義研究只是“未來的職業(yè)”。按照“萬物必有科學準確的知識”的“科學主義”原則,意義研究屬于無窮無盡的“未來”。因此,“科學主義”和“未來職業(yè)”只是布盧姆菲爾德拒絕或害怕日常語義研究的借口——因為一旦發(fā)生這種情況,描述主義,即分配主義,將難以維持。
這種“對困難的恐懼”在它的追隨者中日益增長?;魻?R. A. Hall)這樣評價:
總的來說,美國語法學家遵循布盧姆菲爾德的觀點,懷疑語義標準是分析的基礎。在某些情況下,這就導致了對語言學研究中考慮意義的必要性的絕對否定,甚至是可能的(如哈里斯和特勒格)。然而,在大多數(shù)情況下,它只意味著正確地依賴于更容易識別和解釋的形式標準,遠遠好于依賴于流沙這樣的語義。
作為后布盧姆菲爾德學派的代表人物,z .哈里斯(1951)走向了絕對語義排斥的極端。
在哈里斯的影響下進入語言學領域的喬姆斯基(N. Chamsky,1987)也認為:
任何試圖定義詞匯語義的人都知道這是極其困難的,因為它涉及到非常復雜的語義成分。一般詞典對詞匯的定義遠遠沒有對詞匯的語義成分進行分析。
與描述語言學的排除語義學相比,美國社會學家和人類學家使用語義分析來分析親屬稱謂幾乎是一種傳統(tǒng)。
雖然語義研究在描述主義盛行的時代和轉換生成理論的經典階段遭到拒絕,但語言學不可能因為研究某些對象的困難而犧牲其研究對象的完整性。20世紀60年代初,當喬姆斯基的理論陷入困境時,S. M. Lamb、P. Postal和J. Katz將美國人類學家使用的成分分析方法引入到轉換生成語法的研究中。
卡茨和福特(J . Katz & J:J .福多爾,1963)指出,如果語法是對理想的說話者-聽者的語言知識的描述,那么語義應該是整個語法不可缺少的一部分??ù暮筒ㄋ固?J . Katz & P . Postal,1964)進一步闡明語義由一個字典和一組映射規(guī)則組成。詞典提供單詞的語法分類和語義信息。語義信息有兩種:一種是系統(tǒng)語義成分的一般信息,可以通過【男】【女】【人】【動物】等語義成分表現(xiàn)出來;首先,關于每個單詞的個體信息可以通過區(qū)分意義成分來表達。例如,學士學位的顯著組成部分是:
A.[從未結過婚的人]](單身漢)
b.[在另一個騎士的標準下服役的年輕騎士]
C.[誰擁有第一或最低學位](初級學位)
d.[繁殖期沒有配偶的小海狗]
映射規(guī)則負責組合詞義。此外,為了防止語義混亂句子的產生,Katz等人提出了一些選擇限制來限制詞義組合的過程。KF模型提供了解決句法和語義整合的措施,但也存在一些問題。如果沒有明確區(qū)分語義成分和語義成分,詞語搭配有時很難用標記或選擇限制來解釋。
1965年,喬姆斯基吸收了卡茨等人的建議,建立了句法、音位、語義三大規(guī)則體系的標準理論,從而形成了解釋語義學。解釋語義學將每個詞匯的語義描述分為:詞性、語義標記和語義區(qū)分者,區(qū)分普遍語義成分和個別語義成分。解釋性語義是制定一套解釋語義的映射規(guī)則,借助限制性詞語組合的體裁特征和語義特征,確定其在語義理解中起決定性作用的句法功能,從而檢驗句子是否在意義上合格,解決歧義問題。
同時,j .格魯伯(1965)提出的話題元理論(θ-Theory)顯示了標準理論時期對句法結構與句法語義關系的關注。命題的邏輯表達由謂語+論元組成,所以句子的語義結構由謂語+主位組成。謂詞的語義特征包含一些內在的主位要素,謂詞的主位結構要求動詞為所涉及的對象分配主位角色。
在研究之初,一些學者對話題成分的作用的看法如下:
A.有一組有限且固定的主題角色;
B.話題元素的作用是最基本的單位,相互離散;
C.一個動詞的每個論元只能被分配一個話題角色;
D.動詞涉及的每個話題角色只能由一個NP來扮演;
e、主體要素的角色互不影響,患者角色的存在并不意味著代理人角色的存在。
隨著研究的深入,上述觀點逐漸受到質疑:a .主題角色數(shù)量難以確定;b .話題元素的作用是有層次的;C .一個NP可以扮演兩個話題要素的角色;主題元素的角色之間有一種隱含的關系。(高明樂2003)
話題元理論的最終目的是建立話題元角色與句法表達式之間的映射關系,依靠一套句法程序來確認話題元之間的關系,實現(xiàn)話題元的形式化操作。然而,在實際語言中,很難對話題成分的作用進行語法化或對句法成分進行語義化。Fillmore的格語法(本質上也是話題元理論)試圖用“主語選擇”原則解釋語義格轉向句法表層的規(guī)律:每個句子都有一個施事,施事名詞就是主語;如果句中沒有動作,工具名詞就是主語;如果兩者都沒有,那么病人名詞就是主語。但是經常有反例,比如:
門用鑰匙打開了。
這個句子里沒有代理名詞。雖然有工具名詞,但主語是受事名詞。在漢語中,根據(jù)語用原則,說話人想要的任何作為話題的NP都可以作為主語。例如:
A.他用鑰匙打開了門
B.門是用鑰匙打開的/他打開了門(病人名詞充當主語)
C.鑰匙開門/鑰匙開門(工具名詞充當主語)
因此,基于“語義原則”的句法表達受“語用原則”控制。相反,語義結構和句法表達之間不存在背離“語用原則”的“映射”。
或者認為有時候什么動詞可以語義聯(lián)系什么動詞可以句法配置是兩回事。語義上可以聯(lián)系患者的動詞,句法上不一定配置賓語(補語)。例如:
冰融化了。(凍結)
門開了。(門開了)
其實冰和門都是病人,只是處于主體的位置。當然,英語中的ice和door可能只有主語位置。然而,在中文里:
冷凍/解凍(冷凍)/解凍
門開著/打開了/打開了
換句話說,作為一個病人,在句法表達中,動詞前后有兩個位置。動詞前的是話題語言。
或者認為,恰恰相反,句法上可以帶賓語(補語)的謂語,在語義上可能與患者沒有聯(lián)系。例如:
她體重120磅。(她體重120磅)
原因是weigh不是動詞,所以語義上沒有耐心。Weigh充當系詞,120斤其實是表語。傳統(tǒng)動詞的混淆和傳統(tǒng)句法的“偽賓語”導致不同語義角色的混淆。
為了在不同層次上處理相應的話題元現(xiàn)象,后來的研究者建立了“話題元層次結構”。第一層是不涉及具體語義的廣義話題成分,是任何動詞都可能涉及的主語、賓語和情景成分,相當于動詞的配價數(shù)。第二層是涉及特定語義的角色主題。謂語動詞的特點使主語和賓語具體化為相應的施事和受事。第三層是任何能滿足謂語動詞角色要求的方面,也就是自變量,而與具體動詞相關聯(lián)的潛在自變量可能很多。第四個層次與句法表達有關。作為直接參與句子構成的主位成分,它們采取特定的形式——句法形式,成為論據(jù),從而進入話語交際活動。(彭玉海2001)
蘭姆(S. M. Lamb,1966)首先提出語義部分和語音部分應該通過語法結合,后來(S. M. Lamb,1969)區(qū)分了義素句法和語素句法:
義素語法指定哪些義素組合是允許的,哪些是不允許的。比如動作義位的高低與事物義位的高低有關。連接的方式是規(guī)定只有某種事物才能執(zhí)行某種動作,只有某種事物才能作為某種動作的對象。
符合義素句法的句子不一定符合義素句法。只有同時符合義素句法的句子才能是現(xiàn)實中的真實句子。蘭姆所謂的義素不僅指多義詞的語義項,還指語義項的語義成分及其相關的語義分類水平。
R.Jackendoff在《生成語法的語義解釋》(1972)中提出了“概念結構”理論,用語義功能描述概念及其組合關系來解釋句子意義。根據(jù)喬姆斯基的唯心主義,雅克多夫提出了人天生所具有的一些原始單位和組合原則,通過認知操作形成了一個新的概念結構。一方面,詞匯項目的概念可以分解為有限的概念原語;一方面,術語概念有其內部的話題結構。20世紀80年代以來,在生成語法和認知語言學的雙重背景下,Jakendorf (1983,1995)認為語言和心理之間應該建立一個兩種信息共存的層次,即“概念結構”,逐漸形成了與認知語義學相結合的形式語法理論。
雖然解釋語義學基于兩個原因堅持句法自主原則:“語法可以不借助語義概念來描述”和“在競爭性句法分析之間的選擇不依賴于語義證據(jù)”,但喬姆斯基的經典理論已經轉變?yōu)闃藴世碚?。然而,?967年,隨著標準理論的放棄,生成語法學派內部出現(xiàn)了重大分歧。面對語義和句法上誰決定誰的問題,喬姆斯基學派仍然堅持句法是生成性的,而語義是解釋性的,主張通過調整表層結構的功能來具有解釋語義的功能。另一派雷考夫和羅斯(1967)指出喬姆斯基的“句法自治”不能成立,這樣語義才能生成,句法只能解釋,主張用語義表達邏輯代替深層結構,標志著“生成語義學”的建立。
1968年,C. J. Fillmore建立了格語法理論。從20世紀70年代末到80年代,菲爾莫爾的句法語義學演變?yōu)榭蚣苷Z義學,將研究重點轉移到概念結構和語義-句法映射關系的描述上。框架語義學繼承了經驗主義的語言觀,強調詞義的描述必須與語義框架相關。
之后,生成語義學派W. Chafe (1970)在“動詞中心論”的基礎上提出了一個語義理論,稱為“Chev語法”。廚師將動詞分為兩類:第一類包括動作動詞、過程動詞、狀態(tài)動詞和過程動作動詞;第二類包括經驗動詞、有益動詞、補充動詞和方位動詞。句法結構或句子由語義單位組成,語義單位可分為詞性單位、選擇單位和詞匯單位。詞性單位是指動詞和名詞,它們是句子的主要成分。選擇單位分為動詞選擇單位和名詞選擇單位。前者包括狀態(tài)、動作、過程、環(huán)境、情境,后者包括可數(shù)、不可數(shù)、能動作、有生命、無生命、人、女性、獨特等。詞類單位最高,詞匯單位最低,選擇單位中等。選擇單位具有選擇性、派生性和不靈活性等語義特征,在理解語義和句法結構的關系中起著關鍵作用。
此外,don Nelson等人(don l.f.nilson &: Alleen P. Nilson,1975)將英語詞匯的語義特征分為五類:語法語義特征、內在語義特征、謂語語義特征、狀語語義特征和接受語義特征。有標記的語法意義,包括人、數(shù)、性、時態(tài)、語態(tài)、指稱、贊同、大小、地點、時間等。
選自《現(xiàn)代漢語語義元語言研究》
標題:現(xiàn)代漢語口譯元語言研究
作者: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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