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挺被關押了10個月
日前,“香港麻煩制造者”黃之峰被判處有期徒刑13.5個月,林朗彥7個月,周挺10個月。
據報道,12月2日,地方法官王世李公開譴責這三人有預謀、積極參與,最終判處黃之峰有期徒刑13.5個月,判處周挺有期徒刑10個月,判處林朗彥有期徒刑7個月,不得緩刑。周被判在犯人欄里痛哭流涕。
據說,去年六月二十一日灣仔警察總部被包圍時,周挺承認煽動、組織或參與非法集會。在押候超過一星期后,他于十二月二日被帶往西九龍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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