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傷并羞辱母親于歡的母親被釋放出獄
據(jù)媒體報道,2016年4月14日,22歲的于歡因被母親蘇羞辱,向收債人捅了一把水果刀。2017年2月,聊城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判處于歡無期徒刑;2017年6月,山東省高級法院二審公開宣判,于歡刺死是防衛(wèi)過當(dāng),改判5年有期徒刑。蘇遇·尹霞因涉嫌經(jīng)濟犯罪于2016年12月被拘留;2018年11月,蘇因非法吸收公眾存款被山東省高唐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8萬元;2019年2月,聊城市中級人民法院維持原判。
2019年12月15日,蘇于12月14日從山東女子監(jiān)獄獲釋。出獄后的第二天,蘇在接受采訪時說,他拖累了兒子,為兒子感到尷尬。“希望兒子早日出獄,家人團聚?!?/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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