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哲林加盟的CBA上海隊曾經開玩笑說:上海尼克斯隊(因為中國在上海的地位與紐約美國的地位一致),這次王哲林加盟了真正的紐約尼克斯隊。(威廉莎士比亞,美國作家)。
當然,人沒去,去的是簽約權。
北京時間1月4日,NBA自由市場的首筆交易誕生,涉及到三支球隊,分別是湖人、騎士和尼克斯。
在此之前,騎士曾向湖人求購隆多,騎士隊在前段時間折了主力控衛(wèi)盧比奧,繼續(xù)補充老將后衛(wèi),自然,瘋狂囤積后衛(wèi)的湖人隊就成了他們的目標,秉承著雙方友好無比的關系(之前騎士還幫湖人處理麥基合同),騎士就向湖人索要隆多。
湖人想著也可以啊,反正隆多今年在隊內就是個吉祥物,而且送出隆多還能省下700萬的奢侈稅,還能騰出一個名額來簽約,多好啊。
于是,雙方就愉快的達成了交易,但是隆多之前觸發(fā)了安全條例,要等結束了才能被交易,在這期間,尼克斯又湊了進來,說交易啥的帶我一個啊,俺也想清理球隊名額,于是三方交易就完成了。
具體交易方案如下:
湖人送出隆多、布拉德紐利(2007年54順位)簽約權、王哲林(2016年57順位)簽約權和110萬美元現金,得到路易斯拉貝里(2014年57順位)簽約權;
騎士送出瓦倫丁,得到隆多;
尼克斯送出路易斯拉貝里(2014年57順位)簽約權,得到瓦倫丁、布拉德紐利(2007年54順位)簽約權、王哲林(2016年57順位)簽約權和110萬美元現金。
這筆交易,三方各取所需,湖人省了奢侈稅,多了簽約名額,騎士得到了心儀的后衛(wèi)隆多,尼克斯得到了現金和簽約名額。
毫無疑問,這筆小交易里最值得我們關注的,就是王哲林了。
王哲林的簽約權原本屬于灰熊(灰熊選中的他),在本賽季開始前,被作為小加索爾交易的一部分送到了湖人隊,而現在又被送到了尼克斯。
也就是說,王哲林就連NBA的賽場都沒踏上過,就被交易了3次了。
為啥會出現這種情況?主要原因是因為,根據NBA的規(guī)則,任何一筆交易,參與方都需要送出和得到,你不能啥都不出白嫖,所以,很多小交易中,NBA球隊會送出一些受保護的次輪,或者就是一些沒有來到NBA打球球員的簽約權,比如這次的尼克斯,就送出了路易斯拉貝里(2014年57順位)的簽約權。
簽約權這玩意,可能還有人不知道是咋回事,小叔簡單介紹一下。
在NBA選秀中,一般到了次輪,好球員啥的基本就沒了,當然某些淘寶達人總經理還是能撿到漏的,比如***、格林、約基奇等等,但是撿漏已經只是少數,更多的情況就是根本沒好的球員挑選,特別是選秀小年。
但是,如果不選那么這個選秀權就浪費了,NBA和CBA不同,選秀體系完善,各隊對于選秀也比較看中,一般不會出現不選這種情況,于是很多球隊就會選一個球員,擁有他的簽約權,但是不簽約。
這樣一來,這個簽約權,就成了一個可以交易的籌碼,可以在各種情況下把其視作交易的添頭。
王哲林的情況就是屬于這一種,2016年NBA選秀中第57順位被灰熊隊選中,但是因為灰熊只愿意給大王無保障合同所以王哲林就不想去,于是灰熊就一直保留這大王的簽約權,如果王哲林之后要去NBA了,就必須和灰熊隊簽約。
而在此之后,大王一直沒有前往NBA,所以這個簽約權就作為灰熊的資產爛在了倉庫里,直到和湖人交易小加索爾,灰熊才拿出來交易掉。
值得一提的是,小加的那個交易,灰熊只出了一個王哲林的簽約權,由此可以看出,簽約權這玩意就是為了應付NBA“凡是交易必須要付出東西”的這個規(guī)則才保留下來的,除此之外別無用處。
所以說,哪怕王哲林的簽約權被交易了100次,王哲林也不可能被召喚去NBA,畢竟水平擺在那里,人家根本看不上。
你沒看到尼克斯得到的布拉德紐利(2007年54順位)的簽約權,當時是火箭隊選中的,這都15年過去了都沒簽呢,大王估計也沒人要。
當然,大王現在在上海尼克斯打的快樂無比,W也有,戰(zhàn)績也有,曝光也有,美得不行,跑NBA去受啥罪啊,你說是吧?
并不是每個人都有著更進一步的想法的,安于現狀也是一種選擇。
所以,周琦,加把勁吧,就看你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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