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陳定抓賊致賊死亡,被索賠81萬還面臨獄災,你怎么看?
自家進賊了陳定,千萬別抓,好吃好喝安全護送出門,最好再給個幾百塊錢請他以后別再來了?;蛟S小偷會感恩,要是你想動手,那小偷死在你家就完了啊。
我們來看看事件經過:2018年7月10日,在桂林工作生活了27年的寧波人李鳳英,從老家回桂林的路上,家里發(fā)生了一件令人難以理解的事。
丈夫陳定和兒子陳可從外面進了一車雞蛋回來,發(fā)現(xiàn)廁所里有一個陌生人。于是陳定便質問他為什么在廁所,怎么進來的,男子說了句他不是小偷后就想逃走。陳定抓著陌生男子黃某,不讓其逃走,兩人扭打在一起。
扭打過程中,黃某踩到了地上的碎蛋滑倒在地。陳定也隨著黃某的摔倒而壓在了黃某身上。控制住黃某后,陳定讓兒子陳可報警。
聽到報警后,黃某激烈的想逃跑,并出言威脅:我抓緊去時間不會太長,很快就會出來,你是做生意的,我認識你,我肯定會報復你。同時并激烈的想逃跑。兒子陳可找來棍子打了黃某的腿后,黃某才被控制住。
后來黃某說了兩次不舒服,陳定都松了兩次,可是黃某卻想利用這個空隙逃走。第三次再說很難受的時候,陳定覺得他的話不可信,一直壓著沒松。
等警察到來讓黃某起身無果后,摸了脈搏,黃某脈搏微弱,于是撥打120,救護車到后,黃某沒有了生命體征。事后陳定父子被抓,并被死者家屬索賠81萬。
說說我的看法:1.人家的倉庫是私人場所,是存放個人財產的合法場所,黃某作為一個陌生人,跑到別人的領地,并不說明合法原因,這是什么操作?
2.既然不承認自己是小偷,為什么逃走,并且聽到報警后努力想逃脫,既然不是小偷,那就配合查明了再走啊。
3.在被控制住后眼看無法逃脫,竟然出言威脅!要知道自己是個小偷,還那么囂張!不打你打誰?
4.明知自己心臟有問題還去做小偷,難道真的以為所有人都會保護小偷嗎?那是段子!現(xiàn)實中沒有人愿意這么做。這就是自己送死啊。
5.正如陳定被采訪時所說,現(xiàn)在雖然取保候審,但是不后悔。如果再次遇到這樣的事,依然會這樣做,因為那是自己辛苦的財產,有義務保證財產安全。
6.小偷家屬還能知道什么叫廉恥,什么叫道德,什么叫法律嗎?臉都不要了,真的以為家人做小偷是包賺不賠的買賣啊?社會這本書不是真的不要臉就可以賣錢的,還是有道理有法律維護正義的!
事情簡單明了,維護自己的財產安全是合法的正常的舉動。小偷進入別人的私人領地,意圖侵犯別人的財產,如果不予制止,很可能發(fā)生惡性事件,社會風氣也無法做到邪不勝正。
我們支持陳定的行為,支持社會正義,支持法律還陳定清白,同時希望法律能夠懲處黃某一家這種不要臉的敗壞社會風氣,破壞社會道德觀感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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