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下午,福建省三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原告福建省大田縣吳山鄉(xiāng)陽春村民委員會、大田縣吳山鄉(xiāng)東埔村民委員會訴被告Oscar Van Overeem、Design & Consultancy B.V.、Design & Consultancy Oscarvan Overeem B.V.物權保護糾紛一案進行公開宣判,判令被告奧斯卡·凡·奧沃雷姆在判決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原告福建省大田縣吳山鄉(xiāng)陽春村民委員會、東埔村民委員會返還案涉“章公祖師”肉身坐佛像。
該案于2015年12月11日正式立案,并通過國際司法協(xié)助程序,成功向荷蘭的被告方送達了應訴材料。案經2018年7月26日、10月12日兩次公開開庭審理,查明了案件事實。
三明中院審理認為,“章公祖師”肉身坐佛像在其誕生地、長期保存地是重要的信物,承載著當?shù)乇姸嘈疟姷木窦耐小T摲鹣褚仓挥谢貧w其誕生地和長期保存地,才能真正具有融入眾多信眾日常生活的生命力?!罢鹿鎺煛比馍碜鹣褡鳛榧w所有的傳世文物,于法而言,陽春村和東埔村村民對“章公祖師”肉身坐佛像的集體所有權受法律保護。作為祖師信仰的信物,于情而言,“章公祖師”肉身坐佛像應當返還給信眾村民。作為人類遺骸的文化財產,于理而言,“章公祖師”肉身坐佛像亦當回歸其原始文化氛圍和故土環(huán)境。在“章公祖師”肉身坐佛像被偷盜、未經中國政府許可非法出口到國外后,陽春村委會和東埔村委會有權代表集體行使所有權,跨境追索,要求非法占有人返還流失的珍貴文物。據(jù)此,三明中院依照相關法律規(guī)定,作出上述判決。
三明中院在長達37頁、2萬多字的判決書中,對雙方當事人及其委托訴訟代理人在本案中爭議的焦點問題,逐一作出認定,彰顯了中國法院的司法能力與水平。三明中院所作出的判決結果,為我國通過民事司法渠道追索流失文物開辟了新的路徑,屬標桿性、突破性、開創(chuàng)性的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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