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周王、明秀、何杰信是對方最后的君主。商朝仍然是奴隸社會時期,當時人們相信天上的一切,所以周王成為對象的國王是被選為天上的君主,根據(jù)《史記》,他天資聰明,財力出眾,有落后的九牛之威,但同時商周王是亡國君主,行為風格怪異,對后世的評價怎么辦?
帝辛在歷史上留下的大都是一些反面的記載,其中也包含了大量殘忍的刑法,其中最駭人聽聞的有以下幾種:醢(把人剁成肉醬)、脯(把人殺死晾成肉干)、蠆盆、劓殄以及炮烙之刑。那么炮烙之刑究竟為何物,它在商末發(fā)揮了什么樣的作用,扮演著怎么樣的角色,又是如何發(fā)展的呢?
炮烙之刑是被后世人評價為文明社會最污穢的沉渣。
炮烙起源
據(jù)史籍所記載,炮烙柱是商紂王于紀年前十一世紀所創(chuàng)的一種刑法。
《列女傳》釋日:“膏銅柱,下加之炭,令有罪者行焉,輒墮炭中,妲己笑,名曰炮烙之刑”【1】。
即讓犯人赤腳走在通紅的銅柱上,犯人受不了燙便跌入火中,化為灰燼。在電視劇版《封神演義》中,這樣的酷刑是在商紂王的宗親宴上,是商王的寵妃妲己由烤肉架聯(lián)想出來的,實則不然,《史記 殷本紀》記載:
“紂與妲己在林中戲,及得雨,雨陣后,一樹被雷劈倒并燃火,然多蟻自樹之一起向一頭,群蟻以不堪燙,乃由樹墜墮火?!?/p>
意思便是一日紂王與妲己在小樹林中玩耍,恰逢陣雨時節(jié),在雨后,有一棵樹被雷劈倒并燃燒著火焰,奇怪的一幕發(fā)生了,有很多螞蟻從樹的一頭爬向另一頭,一些螞蟻可能是因為受不了燙,紛紛從樹干上掉了下去跌進火里。紂王并未覺得有趣,妲己卻從這一現(xiàn)象里思辨出了令世人嘆為觀止的炮烙之刑。
妲己的這一想法勾起了紂王的好奇心,隨后便特命尤渾監(jiān)督制造炮烙柱。紂王為討好妲己,對炮烙柱的要求也更加嚴格,甚至要求犯人要死的慢一點,要更加具有觀賞性價值,否則就失去了意義。
因此,呈現(xiàn)在我們面前的炮烙之刑具有兩種方式:
一是讓犯人像螞蟻一樣赤腳趕著走過通紅的銅柱,進退失據(jù)、求生不得求死不能;二是將渾身赤裸的犯人綁縛在銅柱上用炭火進行加熱焚燒,直至死亡,同樣也是極其殘忍的。
在演義中的商紂王時期,許多的有志之士都慘死于炮烙柱之上,其中有三位非常著名的忠臣,第一位是趙啟,第二位是梅伯,還有一位是東伯侯姜桓楚。
趙啟在歷史上是不存在的,只是封神中虛構(gòu)的一個人物,但他所代表的卻是商朝諸多為國家赴湯蹈火的義士,趙啟在老丞相商容因諫言無果,撞柱慘死之后悲憤交加,大罵商王為昏君,慘無人道,引得商王震怒,將其炮烙致死,一時間震驚朝野上下,炮烙柱也因此開始在世間大放異彩。
而梅伯在歷史上是確有此人的,他本是商朝的一位諸侯,在紂王勵精圖治的幾年中,因為才學兼優(yōu)被授予太師之位,成為了一位與比干齊名的肱股之臣。梅伯為人正直敢言,見到商王昏庸無道、偏聽偏信,幾次冒死進諫,紂王均不采納,經(jīng)常有大臣勸他,忠言逆耳,會惹來殺身之禍,而梅伯卻義正言辭:“文臣就當因諫言而死,如果人人都不敢直言,朝廷要我們這些大臣豈不是毫無用武之地了?”他依然如故,凡遇紂王昏庸,便當庭指出。
梅伯最后一次頂撞紂王是為保住在朝堂上直言不諱的一代棟梁之臣杜元珗,紂王終于忍無可忍,把梅伯放上了炮烙柱,還殘忍地把梅伯的尸體剁成肉醬,梅伯因冒死直言,忠貞不屈而流芳千古。
在武王滅商后,將梅伯的后裔分封于黃梅,梅伯號為忠侯,其后世子孫皆以祖先的封邑為姓氏,稱梅,一直延續(xù)至今。
最后一位東伯侯姜桓楚是姜王后的父親(演義人物,但有歷史原型),一生為商朝鎮(zhèn)守邊疆,早已將生死置之度外,他的女兒姜王后一心為國,卻遭妲己陷害挖掉雙眼,東伯侯在戰(zhàn)勝敵人后進朝歌為女兒伸冤,想要以功抵過,卻遭小人挑撥離間,受到商王排擠疑心,最終遭受了炮烙之刑。
有詩嘆曰:血肉殘軀盡化灰,丹心耿耿燭三臺。生平正直無偏黨,死后英魂亦壯哉。烈焰俱隨亡國盡,芳名多傍史官栽??蓱z太白懸旗日,怎似先生嘆雋才?【2】
紂王在炮烙柱建造完成之后,曾邀請各諸侯大臣前來參觀這項大工程,大臣們只知這是紂王建造的一種新刑具,卻不知具體如何使用,卻在看完示范后無不冷汗淋漓,眾臣恐慌,今后行事更加謹慎。
紂王建造炮烙柱并當眾示范的目的無非有三點:
一是為了震懾諸侯大臣,樹威立信。
在當時的環(huán)境下,紂王雖然為一國之主,但在他即位之后,加重賦稅,嚴格祭祀,推行嚴刑峻法,使國內(nèi)社會經(jīng)濟發(fā)展處于下滑形勢,由此導致眾多諸侯大臣頗有抵觸。前期的紂王雖然暴虐,但也沒有亂殺大臣,為了緩解這種情況,重新確立起自己的威信,才選用了這樣的方式,讓諸侯大臣懼怕的目的,紂王的確是達到了,但人心卻也由此失去了大半。
二是為了社會的穩(wěn)定,建立一種新的社會秩序。
由于商紂王和妲己經(jīng)常與奴隸主貴族們以酒為池,懸肉為林,過著窮奢極欲的生活,這一系列的行為經(jīng)常激怒社會百姓,民間時常有暴動發(fā)生,紂王為鎮(zhèn)壓此起彼伏的民間暴動不勝其煩,不得不尋找一種方法使百姓害怕而不敢再有動亂,炮烙便為紂王提供了一個這樣的契機,通過嚴峻殘酷的刑罰來威懾人心,以此為基礎建立一種良好社會秩序。
《史記 殷本紀》記載:“百姓怨望而諸侯由釁者,于是紂乃重刑辟,有炮格之法。【3】”這是對以上兩點說法的論證。
三則是為了滿足自己的獵奇心理,也是為了取悅于妲己,和后世周幽王烽火戲諸侯只為褒姒一笑不相上下。
紂王本是一個有大志的人,但在當時四處征戰(zhàn)時,采用了殘酷的方式對待俘虜,戰(zhàn)爭過后,也同樣采用殘酷的刑罰來治理國家,久而久之,殘酷暴虐變成了紂王的代名詞,紂王也以此為借口,開始荒廢政務,沉迷美色和享樂。這時忽然有一件新的刑具出現(xiàn),紂王免不了要炫耀一番,再者便是妲己的魅惑,妲己生性怪異,與紂王十分情投意合,兩人一起做了許多傷天害理的事情,妲己在入宮后想盡一切辦法來獲得紂王的寵愛,使紂王迷失心智。
妲己喜歡看血腥的畫面,紂王便盡可能地滿足她,炮烙之刑以及其他嚴峻刑法便由此而產(chǎn)生。
比干曾言:“天下荒荒,北海動搖,聞太師為國遠征,不意天子信任妲己,造此炮烙之刑,殘害忠良,若使播揚四方,天下諸侯聞知,如之奈何!【4】”
由此可見,炮烙柱對商朝的滅亡有著很大的影響,炮烙柱不僅僅是炮烙大臣,它炮烙的也是大商的江山。
炮烙的發(fā)展與演變
但我們要知道的是,炮烙之刑縱然殘酷,但他存在的時間卻并不長,它甚至都沒有撐過商末的最后幾年,那么如此一個令紂王和妲己傾心至此的刑具,是怎樣消失在歷史長河中的呢?
那就要先簡單介紹一下西伯侯姬昌。姬昌,姬姓,名昌,岐州人,他是周太王之孫,季歷之子,他的父親死后,便繼承西伯侯之位,故稱為西伯昌,西伯昌在位五十年,勵精圖治,為武王伐紂滅商奠定基礎,是中國歷史上的一代明君。
西伯昌的父親季歷十分具有野心,在即位后不斷對周圍部落發(fā)起戰(zhàn)爭,并取得勝利,這樣勢力擴張的速度引起了紂王的不滿,于是將季歷招進朝歌進行封賞,加官進爵,實際上卻是對季歷的軟禁,最終以莫須有的罪名將季歷殺害,姬昌子承父位,成為西伯侯,姬昌此人十分愛民,并且禮賢下士,重用人才,許多部落的人都來投奔姬昌,這與當時的人心盡失的紂王形成了鮮明的對比。
正值此時,國內(nèi)形勢日益嚴峻,國外虎視眈眈,紂王卻為博紅顏知己妲己一笑,在冶煉并不發(fā)達的時期,勞民傷財?shù)亟ㄔ炝舜笮团诶又?,炮烙之刑使大臣們終日惶恐不安,卻也是敢怒不敢言,生怕自己有一日身首異處。
但姬昌不同,他是一個十分聰明的人,他雖然與紂王有著殺父之仇,但能夠隱忍多年,對紂王言聽計從,自從他即位以來,便一直在暗地里拉攏人心,謀劃滅商大舉,炮烙柱一出,姬昌認為這是一個拉攏人心的好機會,便上奏紂王,稱愿意為紂王獻上一塊土地,只求能夠廢除炮烙之刑。
紂王與妲己經(jīng)過再三衡量,最終以為百姓著想的虛假理由,廢除了炮烙之刑,姬昌因此得罪了紂王,并遭受了殘酷的懲罰,但同時也獲得了大量的民心,為后來伐商奠定了良好的民意基礎。
從此以后,炮烙刑便消失在了商朝的歷史中,但是如此耗費人力物力財力的炮烙柱就成為一件擺設,被紂王銷毀了嗎?
商朝的朝歌城位于如今的河南鶴壁市市區(qū)南邊淇河邊,那么炮烙柱也就應該在這里,但是由于年代距今久遠,無法確切的定位炮烙柱的位置,但經(jīng)過考古發(fā)現(xiàn)的殷商文化遺跡顯示,炮烙柱雖然在表面上消失,不再用來懲罰犯人,但偶爾還會被紂王和妲己做娛樂焚燒奴隸使用。
前面提到過,當時的冶煉并不發(fā)達,炮烙柱是用青銅冶煉而成的,在周文王滅商之后,一次天降暴雨,淇水沖毀堤壩,水淹朝歌城,炮烙柱也難逃此劫,被沖倒于水中,大水退后,在天人合一的社會思想影響下,周文王覺得此物已經(jīng)被上天所不容,便命人將其融化,取其青銅為用,之后炮烙柱便徹底消失在歷史之中。
我們了解炮烙刑是在流傳下來的古書中看到的,那商朝之后我們之前的古人也會了解到炮烙刑,炮烙刑在商朝后世的發(fā)展中有怎樣的演變歷史呢?
炮烙雖說是一種十分殘忍的刑罰,但對于至奸至惡之人來說,也不失為一種最有效的懲罰。炮烙刑消失之后,后世根據(jù)史書記載,各朝各代都有仿照炮烙制成的刑具,其中最著名的就是烙刑。
烙刑是由熨衣服的熨鐵改造而來,它雖然是模仿炮烙,但改變了處理犯人的方式,炮烙是通過折磨犯人而達到目的的酷刑,而烙刑則是審訊犯人時逼供所用的刑法,烙鐵的底部是平的,并接有一根長柄,時常放在火里,使鐵片被燃燒至通紅,在審訊犯人的過程中,使其接觸人體,在人的身體上形成燙傷的痕跡,并留下疤痕,這道疤痕代表著恥辱,即使會被釋放,也無法得到世人的尊重,只能做最臟最累的工作勉強維持生計。
烙刑在我國有著三千多年的歷史,它從另一種意義上來講是炮烙之刑的變種和延續(xù),被用作烙刑刑具的除了有專門的烙鐵之外,還有火鉗、燒紅的木炭等隨手的變種。
烙刑的使用方式至少有兩種:
第一種最一針見血簡單粗暴,便是將烙鐵隔著衣服觸碰人的身體,衣服會隨著皮肉的綻開滲入,最后在將衣服扯出,受刑者會忍不住疼痛而大叫并昏迷,留下的烙印終身不掉,據(jù)記載很少有犯人能夠撐過這一關。
第二種的痛苦程度次之,便是把烙鐵燒成微紅色,接觸到人的皮膚時會發(fā)出“呲呲”的響聲,這對人身體的折磨不大,但會給受刑人造成強大的精神壓力,在審訊時是最常用的一種方法,這種方式留下的烙印可能會在一段時間內(nèi)淡化消除掉。
結(jié)語:
由此我們可以看出,炮烙即使消失,也對后世產(chǎn)生了如此大的影響。商滅后,許多了解商朝歷史的古人都覺得自己生來幸運,沒有趕上紂王的暴虐和炮烙的殘忍,可當回首看一看自己的朝代,其實遠也沒有那么美好,某些方面甚至有過之而無不及,縱然不會像紂王那樣肆無忌憚,可被后世詬病的殘忍酷刑也絕然不在少數(shù)。
萬里長城今猶在,不見當年秦始皇,紂王再暴虐冷酷,也已經(jīng)成為了過去式。總體而言,社會制度一直在緩慢地進步,逐漸向輕刑化發(fā)展,對待有罪之人進行懲罰固然重要,但孟子說過人性本善,沒有人生下來愿意犯錯,最根本的原因在于社會對待他們的不友好,適者生存的原則無論在哪個社會都是沒有錯的,但不適者也不絕應該被淘汰,社會應該給與一些扶助,只要耐心地進行教化,有罪之人也能為社會做出貢獻,并為自己所犯的錯誤贖罪。
以炮烙為鑒,我們或許應當反省檢視,酷刑并不能穩(wěn)定人心,反而會加劇社會的恐慌和不穩(wěn)定趨勢,有堵有疏、小懲大誡、春風化雨即可達到的目的,不一定非要動用霹靂雷霆手段。
參考文獻:劉向著,張佩芳譯.《列女傳》[M].哈爾濱出版社,2009.許仲林著.《封神演義》:第六回.[M].時代文藝出版社,2000許仲林著.《封神演義》:一百回前傳.[M].時代文藝出版社,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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