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的本意——銀獎(jiǎng)“剜喉”的刑罰。
漢字“民”始于甲骨文,始于“目的”中的“列”。
甲骨文字形“10”是“針”的楚門(數(shù)字“10”在甲骨文中使用“呵呵”):
因此,電子助詞的意圖非常明顯。武器戳人的眼睛,因此失明。
郭沫若先生認(rèn)為,這是是殷商時(shí)代的奴隸的特征:【注1】圖引自【注2】
根據(jù)《尚書》等經(jīng)典的記載,上古時(shí)代的有五大酷刑:【墨、劓、刖、宮、大辟】:
這些酷刑在甲骨文中都有所反應(yīng)。裘錫圭先生有一篇很經(jīng)典的論文叫做《甲骨文所見的商代五刑》進(jìn)行過考證【注3】:
書影引自【注3】
「刺目致盲」之刑屬于五刑中的「劓刑」,表示「劓刑」甲骨文的甲骨文從「自」從「刀」,「自」是「鼻」之初文:
但是,「劓刑」只殷商時(shí)代破壞五官之刑的泛稱。
從甲骨文來看,殷商的「劓刑」有三種:刵——割耳、劓——割鼻、(目又)——挖眼睛,主要針對的對象是外族的戰(zhàn)俘和奴隸,比如「羌人」:
書影引自【注4】
「割耳、割鼻、挖眼睛」的「劓刑」,主要的目的是殘害受刑人的五官,改變?nèi)说拿娌?,使其成為奴隸的一種醒目特征,丑化的同時(shí),也可以防止逃跑。
關(guān)于殷人對異族戰(zhàn)俘的慘無人道的酷刑和殺戮,在這篇《甲骨文中的大歷史:恐怖的人祭和人殉》有過詳細(xì)的討論,這里我也就不重復(fù)。
《甲骨文合集20231》中有「卯民」一詞,這里指的就是「卯祭」,在「卯祭」中把「民」當(dāng)做人祭的人牲。漢字「卯」的本義其實(shí)大致上就是「大卸八塊」的意思。
二、「民」之意義變化——殷「民」和周「民」之別
《說文》對「民」的解釋是:
民,眾萌也。從古文之象。
綜上可見,這個(gè)解釋是不大對的,因?yàn)樵S慎看到是篆文,篆文已經(jīng)完全看不出「針刺眼」的會意:
「民」其實(shí)就是「盲」的初文,「民、盲」本一字分化,「盲」是「民」的后起形聲字,承擔(dān)其造字本義。
從殷到周,中國古人的「三觀」可以說發(fā)生巨變,語言和文字的意義也會發(fā)生改變,那么,漢字「民」意義也為之一變。
殷人尊鬼神,在殷人眼里,「戰(zhàn)俘、奴隸」之「民」,根本就不是人,是隨時(shí)可以以被割鼻、挖眼、肢解、祭殉的「一堆肉」。
但是周人的政治觀是「以德配天,以民為本」。所以,「民」在西周金文變成褒義詞:百姓、庶民、人民。
這個(gè)「民」變成了最高統(tǒng)治者必須安撫和取悅的對象,人民的幸福安康,是國家長治久安的關(guān)鍵之所在,這個(gè)「引申義」一直直到今天。而殷商時(shí)代「民」字中「恐怖酷刑」的原始意義完全被隱匿。
比如:
- 《豳公盨》:民好明德。
- 《大盂鼎》:?正厥民。
傳世文獻(xiàn)如:
《論語.子路》:「上好禮,則民莫敢不敬?!?/p>
同時(shí),「民」也是一種中性稱謂,表示「人、人類」:
《詩經(jīng).大雅.生民》:「厥初生民,時(shí)維姜嫄。」朱熹集傳:「民,人也?!?/p>
《韓非子.五蠹》:「上古之世,人民少而禽獸眾,人民不勝禽獸蟲蛇?!?/p>
「民」表示某種特定人群、特定職業(yè)的人:
《春秋谷梁傳.成公元年》:「古者有四民:有士民,有商民,有農(nóng)民,有工民。」
總之,「殷民」和「周民」完全是天壤之別之別。從周代開始「民」完全沒有貶義。
三、結(jié)論
前幾天,我們講過漢字「德」:「行直」為「德」,「道路」與「人生」的隱喻
「德」這個(gè)字雖然始見于殷商甲骨文,但在甲骨文中,就是表示「直線前進(jìn)」的意思,到西周金文中,「德」才開始有「道德、德行」的意義。
因此,漢字「民」和「德」一樣,由商到周有一個(gè)意義的轉(zhuǎn)變,反應(yīng)的是中國古人「三觀」的變化。
「民」的原始意義是「剜目致盲,奴隸之征」,體現(xiàn)殷代恐怖的刑法和奴民悲慘的命運(yùn)。周人代商之后,尚德重民,以民為本,漢字「民」的意義發(fā)生改變,
所以,「民、德」二字的意義的變化,一定程度上也反應(yīng)商周之際,從「以神為本」到「以民為本」的一種政治觀的變化。
今天,我們視作「以人為本」為不言而喻的理所當(dāng)然。
但是,縱觀人類幾千年的文明史,我們可以發(fā)現(xiàn),人類古文明大多數(shù)是「以神為本」,不管是古埃及、古猶太以及基督教文明,即便在今天,還有很多國家以宗教觀立國。
中國人在數(shù)千年前就走出了「宗教國家」的牢籠,這一點(diǎn)非常了不起!
亞圣孟子「民為貴,社稷次之,君為輕」之句流傳千古,「民為邦本,邦固國寧」是華夏文明貫穿數(shù)千年的政治觀,在人類文明史中是獨(dú)一無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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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xiàn)
- 李樂毅. (2000),《漢字演變五百例·續(xù)編》, 北京語言文化大學(xué)出版社,頁248
- 古文字詁林編纂委員會編纂.(2001).,《古文字詁林》,上海教育出版社,冊 ,頁906
- 趙佩馨(裘錫圭的筆名). (1961). 甲骨文中所見的商代五刑——并釋(兀刂)、剢二字. 考古(2), 107-110.
- 王宇信等(2011),《 商代史·卷四·商代國家與社會》,中國社會科學(xué)出版社,頁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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