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高校對諾貝爾獎得主的熱情追捧,一直備受爭議。
贊同者相信,諾貝爾獎得主不僅做出過杰出的科研成果,更擁有過人的科學遠見和科技資源,邀請諾貝爾獎得主加盟,對高校的師資力量、科研水平和國際交流都大有裨益。
反對者則認為,近年來的諾貝爾獎常常頒發(fā)給數(shù)十年前的重要科技成果的創(chuàng)造者,獲獎者的年齡普遍偏大,多數(shù)早已過了科研創(chuàng)新的頂峰時期;更重要的是,這些重金聘請來的諾貝爾獎得主,多數(shù)不會全職在國內(nèi)高校工作,有些甚至只有“虛職”“虛銜”。
那么,就讓我們來試著算一下中國高校引進諾貝爾獎得主的“性價比”吧。
以近期引入的這9位諾貝爾獎得主為例,他們的平均年齡約73歲,最年長的是2008年諾貝爾獎得主哈拉爾德·楚爾·豪森,83歲高齡,被天津醫(yī)科大學聘為名譽教授;最年輕的則是2014年諾貝爾獎得主愛德華·莫索爾,57歲,被山東大學聘為兼職講席教授。
國內(nèi)高校引進的諾貝爾獎得主普遍年齡偏大,倒不是因為不歡迎正值盛年的獲獎者,只是這樣的人選實在太少了。
2016年的一組統(tǒng)計數(shù)據(jù)顯示,已公布的諾貝爾獎獲得者平均年齡超過70歲,且自20世紀下半葉以來,獲獎者的年齡呈現(xiàn)出一定的“增長”趨勢。這可能與近幾十年科研工作者和科研成果的數(shù)量激增,一些成果“等待”獲獎的時間相應延長有關。
今年83歲的哈拉爾德·楚爾·豪森,首次提出宮頸癌可能由生殖器多瘤病毒引起,是在38歲那年;今年81歲、獲聘哈爾濱工程大學榮譽教授的野依良治,成功合成BINAP分子是在42歲那年。這與一些研究者提出的科學家最佳研究年齡基本相符——有人曾統(tǒng)計1901~1999年諾貝爾獎獲得者,發(fā)現(xiàn)他們的創(chuàng)造高峰期大約在25歲到50歲之間。
同樣高齡的諾貝爾獎得主也可能處于不同的工作狀態(tài)。哈拉爾德·楚爾·豪森的課題組近年來保持了較為活躍的論文產(chǎn)出。2019年以來,他參與發(fā)表的論文有3篇,其中一篇是作為第一作者發(fā)表的。而野依良治在2016年到2019年間,只發(fā)表了一篇題為《融合并整合我們的知識以維持人類(Converging and Integrating Our Knowledge to Sustain Humanity)》的社論文章。
但即便是依然“高產(chǎn)”的諾貝爾獎得主,也很難說究竟是倚靠世界一流課題組的綜合水平,還是諾貝爾獎得主的個人實力;是整個團隊欣欣向榮,還是課題組長老驥伏櫪。
鑒于國內(nèi)高校絕大多數(shù)情況下是引進了諾貝爾獎得主本人,而非邀請整個團隊入駐,對這個問題應當慎思明辨。
縱覽諾貝爾獎得主的引進名單,不難發(fā)現(xiàn),“名譽教授”“榮譽教授”“特聘教授”等字眼頻頻出現(xiàn)。這些“××教授”頭銜,通常是高校授予在學術界有突出貢獻學者的榮譽稱號,往往不存在合同約束。即便有合約性質(zhì),很多也缺乏實質(zhì)性的約束措施。也就是說,諾貝爾獎得主作為某一高校的“名譽教授”“榮譽教授”或“特聘教授”,究竟應該為這所高校履行哪些義務,常常是沒有明確規(guī)定,或缺少制度保障的。
不過近年來,部分高校也與時俱進地為諾貝爾獎得主提供了一些創(chuàng)新職位。比如海南大學今年成立國際顧問委員會后,一次性聘請了4位諾貝爾獎得主作為委員會委員。據(jù)悉,該委員會的職責在于為海南大學制定與實現(xiàn)各項戰(zhàn)略目標提供建設性意見和建議,并為海南大學的發(fā)展提供幫助與支持。
山東大學目前已聘請至少2位諾貝爾獎得主擔任“兼職講席教授”。校方的相關文件中,明確這一崗位的職責包括:指導學科建設和發(fā)展規(guī)劃,帶動學科排名明顯提升;指導和幫助本學科杰出人才獲得國家級科研獎勵;指導和幫助團隊成員入選國家級重點人才項目等。
引進國際高端人才,且有明確的“用人”目標,這是好事。但值得注意的是,這些受聘的諾貝爾獎得主有不少是“多面手”。
就拿擔任海南大學國際顧問委員會委員的其中兩位諾獎得主來說,邁克爾·萊維特同時也是浙江大學教授、西北工業(yè)大學名譽教授和復旦大學名譽教授;阿龍·切哈諾沃與中國的淵源更深,他不僅身兼西華師范大學特聘教授、香港中文大學(深圳)杰出教授、南京大學名譽教授等職,還是第一位擔任中國高校領導的諾貝爾獎得主——2015年起,他開始出任籌建中的廣東以色列理工學院常務副校長。
不知道這些“不把雞蛋放在同一個籃子里”的科學家們,是否還有精力對每一個籃子悉心裝點。
難道就沒有來中國做全職教授的諾貝爾獎得主嗎?還是有的。
2010年,因發(fā)現(xiàn)艾滋病病毒而獲諾貝爾獎的呂克·蒙塔尼被上海交通大學聘為全職教授,并帶領自己的研究團隊集體落戶。當時報道稱上海交通大學將成立蒙塔尼生物醫(yī)學研究所。但之后關于這個研究所的信息鮮有耳聞。在學術網(wǎng)站上查詢發(fā)現(xiàn),呂克·蒙塔尼與上海交通大學蒙塔尼生物醫(yī)學研究所有關的研究成果發(fā)表,大多集中在2011年,2013年后便不再有新的產(chǎn)出。
2018年,呂克·蒙塔尼又與新成立的中國發(fā)明成果轉(zhuǎn)化研究院簽署了共建“呂克·蒙塔尼實驗室”的合作協(xié)議。報道稱“該實驗室將成為呂克·蒙塔尼在其祖國法國之外建立的首個國外實驗室”。不知這里提到的“首個”,是否有將多年前的“蒙塔尼生物醫(yī)學研究所”考慮在內(nèi)?
那么,這些諾貝爾獎得主是否一如坊間猜測的那樣,個個身價高昂呢?從有據(jù)可查的有限信息來看,不同機構和不同引進方式的差距還是比較顯著的。
據(jù)媒體報道,深圳市政府計劃到2020年,引進不少于10名自然科學領域諾貝爾獎科學家。符合條件的諾貝爾獎得主來深圳組建實驗室,最高可以得到1億元的建設資助。
而山東大學公示的兼職講席教授待遇,則為“聘期內(nèi)提供10萬元/年的崗位津貼;聘期內(nèi)根據(jù)學科特點提供科研活動經(jīng)費6萬元”。
其實,6萬也好,1億也罷,高校引進諾貝爾獎得主等高端人才的目的,歸根結底還是提升科研水平、建設學科團隊、培養(yǎng)優(yōu)質(zhì)人才、擴大社會影響力。如果這些目的達到了,那么誰也不能說這筆錢花得冤枉。問題的關鍵在于,每一位諾貝爾獎得主“引進”“受聘”“入駐”時,都有宣傳有喝彩,一番熱鬧景象;幾年下來,關于這些舉措取得了什么成果、起到了多大作用,卻總是靜悄悄的。
缺少了后續(xù)的產(chǎn)出報告,重金引入諾貝爾獎得主的“性價比”,難免成了一筆糊涂賬。
希望未來,這些來華工作的諾貝爾獎得主,都可以做出與諾貝爾獎背景相稱的貢獻,讓這些關于“性價比”的爭議,都化作一時笑談。(李晨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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