亂港分子周庭早前承認于2019年6月21日參與及煽惑包圍灣仔警察總部的未經批準集結,被判監(jiān)10個月,其后被囚于羅湖懲教所。據(jù)港媒2020年12月31日爆料,周庭早前已被懲教署“升級”為甲類犯人,并被安排轉倉往大欖女懲教所服刑。
周庭
據(jù)香港東網報道,有香港資深懲教人員估計,周庭自入獄后,仍然不斷通過探訪渠道宣傳獄內生活,形容“似做真人秀”,延續(xù)對外界的影響力,同時也間接吸引其他在獄中的追隨者,以此凝聚“勢力”。
該資深懲教人員還指出,為降低其影響力及保安考慮,所以將周庭的保安級別升為甲級,方便管理。過往也有類似情況,例如一些有勢力及影響力的囚犯,刑期即使較短,也會放在甲級倉處理。
周庭曾被亂港分子封為“學民女神”,15歲成為反對派組織“學民思潮”成員,21歲被取消香港特區(qū)立法會參選資格,曾因非法“占中”被捕,香港網民紛紛指其跪舔日本反華政客,“暴力無腦又媚外”。她和亂港分子黃之鋒、羅冠聰?shù)热嗽恰案郦殹苯M織“香港眾志”的成員,2020年6月30日,他們通過社交媒體上宣布退出“香港眾志”,該組織即日起解散,并停止一切會務。該組織解散之后仍生出諸多事端,包括在網上非法籌款并涉嫌詐騙等。并且解散后其賬戶原有的2166萬港元也不翼而飛,周庭個人賬戶卻突然錢款大增,引發(fā)外界質疑。
2020年12月9日香港“東網”消息稱,亂港分子周庭就2019年6月21日灣仔警察總部被包圍一事,早前承認煽惑及參與未經批準集結兩罪,被判監(jiān)10個月,她在裁判法院申請保釋外出等候上訴被拒,2020年12月9日在香港高院原訟庭再申請保釋。法官張慧玲聽罷雙方陳詞后,認為申請人沒有顯示極高或合理上訴成功機會,而10個月監(jiān)禁的刑期不算太短亦不算太長,不認為服刑時等候上訴會造成不公允,決定拒絕周庭的保釋申請,法庭稍后會以書面形式解釋理由。
香港電臺報道稱,周庭由囚車押解到高等法院,她束起頭發(fā)及戴眼鏡,坐在犯人欄內,不時緊握雙手及望向公眾席。周庭的律師駱應淦稱,相較其他同類案件,本案的判刑過高,而原審法官沒考慮一些因素,周庭并無煽動他人使用暴力。
另據(jù)“東網”報道,24歲的周庭早前承認的案情顯示,大批示威者于2019年6月21日早上,在立法會綜合大樓外聚集。至早上11時許,包括周庭在內的400名示威者在夏愨道聚集,期間周庭曾高叫口號并步向灣仔警察總部,在警察總部的主入口集結。集結期間,周庭拿著擴音器,高舉卡紙及叫口號。至晚上10時,有9000名示威者在警察總部和灣仔警署外聚集。示威者于翌日凌晨3時多全部散去,有關集結歷時共15小時。
同案的黃之鋒及林朗彥,早前亦就同一事件認罪,其中承認煽惑及組織未經批準集結兩罪的黃之鋒,被指控充當領導者角色,判監(jiān)禁13個半月;承認煽惑罪的林朗彥則被判監(jiān)7個月。
黃之鋒及林朗彥則未提出申請。
黃之鋒曾三度入獄,此次是他“四進宮”。
據(jù)港媒披露案情細節(jié),2019年6月21日上午7時許,有示威者在金鐘立法會綜合大樓附近聚集,有人用雜物堵塞夏愨道,導致嚴重交通擠塞。
至11時許,現(xiàn)場逾400名示威者聚集,黃之鋒、林朗彥及周庭出現(xiàn)。黃、林分別以揚聲器煽動在場示威者包圍香港警察總部,而周則在旁參與行動。兩名警員為阻止示威者堵路,于是在警察總部汽車入口設立防線。約15分鐘后,一輛警車欲駛入警察總部時,遭示威者包圍,周等人站在車旁,重復呼吁示威者分批圍堵警察總部兩個出入口。
控方稱,黃之鋒當天扮演“領導角色”,在較高顯眼處發(fā)出指令,還帶頭喊口號。
至當晚10時,有9000人在警察總部和灣仔警署外聚集,令職員不能出入,多個警察部門暫停運作,導致超60個電話求助未獲響應。最終,該事件致7名警員和8名餐廳員工不適,需救護車到場救治,示威者于次日凌晨3時才散去。
此案發(fā)生前4天,即2019年6月17日,黃之鋒才剛剛出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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