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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點符號是為了區(qū)分句子閱讀和標記語義。然而,現(xiàn)代漢語中標點符號的使用一直模糊不清,缺乏權(quán)威和明確的規(guī)范。比如破折號的約定很混亂;引號的使用也有問題。第一層使用雙引號,第二層使用單引號。第三層呢?我在雙引號里見過。但是如果有四層呢?怎么標注?這樣單雙交替還有別的辦法嗎?偷換思想,不如從外到內(nèi)用單層,雙層,三層等等。——當然要盡量避免三層以上。類似于引號,書名的使用也有問題。尤其是黨政機關(guān)轉(zhuǎn)發(fā)的文件,有些涉及三級標題,使用和查看特別不方便。因為一般只有一層,所以使用'',

但我這里想說的是書名使用的另一個問題。既然標點符號最重要的作用是區(qū)分句子閱讀,那么兩個并列的書名之間有必要加停頓嗎?這完全沒有必要。我沒有給自己加標點,但我從來沒有找到一個同伴。看著2011年第三期《文史知識》,終于找到了。第90頁的一條信息:" 2011年審議大會上有以下文字:

來自中國社會科學院等科研機構(gòu)、國家圖書館《文學》和中國社會科學院文學研究所《文學遺產(chǎn)》等學術(shù)期刊、人民日報、光明日報、中國圖書商報、21世紀經(jīng)濟報道等新聞報紙、網(wǎng)易歷史頻道的同仁,以2011年第一、二期《文史知識》為樣本,對修訂后的《文史知識》的形式和內(nèi)容進行了更正。

這段話中,并列的標題之間沒有停頓。這個可能不標準,但卻是合理的用法。不幸的是,在同一時期,在下一頁,廖岷寫了一篇文章《現(xiàn)代新小說中的新妓女群體形象》,內(nèi)容如下:

到了清末民初,青樓文化由于時局的巨大變化,逐漸從北方的傳統(tǒng)中分離出來,并蓬勃發(fā)展,尤其是狹邪小說。從早期的《花月痕》《藍家夢》到后來的《海上花傳》《海中雪》《九尾龜》《胡寶玉》等等。

仍然是一個常見的用法?!段氖分R》編輯部似乎已經(jīng)意識到書名的用法有問題,愿意改正,但不敢理直氣壯地改正作者的文章。這是令人遺憾的。

另外,在陳樸青代表溫孤《管子》所作的序言(岳麓書社,第三版,1988年8月)中,書名之間沒有停頓,附錄《與溫孤《管子》有關(guān)的文體分類常識》中有停頓。對于書名之間是否加停頓,似乎有不同的理解。但我還是堅持不應該多此一舉。當然也有人濫用書名,比如機構(gòu)、會議、事件、展覽等名稱,這自然是不對的,也不是本文的重點。

我對引號的用法也持同樣的看法:如果連續(xù)使用引號,兩個引號之間不應該有停頓。

以上意見于2011年在網(wǎng)上公布。最近發(fā)現(xiàn)自己的想法得到了更多人的認可:一些知名報紙采納了;去年我們組織出版《長江作家小品文》時,出版社明確要求把書名和引號之間的停頓完全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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