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八月份江西發(fā)生了一起重大的入室殺人案,現(xiàn)在殺人犯曾春亮已經(jīng)被依法逮捕,并且在今日開庭審理,曾春亮庭審現(xiàn)場實錄:當庭表示后悔,希望能夠盡快槍斃自己,法院并未當庭作出宣判,而是擇日在進行宣判。接下來,大家可以和見聞坊小編一起詳細了解一下哦~
曾春亮庭審現(xiàn)場實錄:當庭表示后悔
2020年8月,江西曾春亮盜竊未果后,6天殺3人案引起廣泛關注。12月21日,曾春亮案在江西省豐城市看守所開庭審理。2020年12月21日中午,曾春亮案庭審完畢,法院表示擇日宣判。
封面新聞記者在庭審現(xiàn)場觀察到,曾春亮身穿防護衣,背對旁聽席。回答問題時十分流暢,語速較快,沒有明顯情緒波動。
公訴方一側,康家姐妹低著頭,不忍正視曾春亮,當曾春亮語氣平常地說起殺人經(jīng)過時,康家姐妹摘下口罩,不停用紙擦拭淚水。
庭審中,辯護人問曾春亮:“你后悔嗎?”
曾春亮回答:“現(xiàn)在肯定后悔了?!?/p>
此外,庭審中公訴方出示的證據(jù)顯示,曾春亮出獄后十分好賭,多次向親戚朋友借錢。當?shù)卮甯刹吭o曾春亮介紹口罩工廠工作,曾春亮當庭表示,覺得在那打工“掙三四千元煙錢都不夠”、覺得“這點錢對男人來說沒什么用”,所以一直想開采石場賺大錢。檢方起訴書顯示,曾春亮認為自己無處藏身的現(xiàn)狀系山碭鎮(zhèn)厚坊村駐村干部沒有為其解決開釆石場以及住房等要求所致,遂起殺害村干部之念。
對殺害康家兩人,曾春亮當庭表示“當時思想狹窄了,不想坐牢,覺得是因為報警導致自己未來無望?!惫V方出示的證據(jù)顯示,曾春亮本想殺康國帥,但因為沒找到康國帥,就覺得殺他父母也一樣,又因為覺得已經(jīng)殺了兩人,再多一個孩子也無所謂,因而對7歲孩子行兇。
康家家屬代理律師侯士朝當庭表示,如此一個殺人狂魔,噬血如命之人,不對其處以極刑,對社會將是一個極大的威脅。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guī)定,本案犯罪情節(jié)極其惡劣、罪行極其嚴重,被告人曾春亮不存在自首、立功等法定從輕處罰情節(jié),且是累犯,依法應當從重處罰,判處死刑立即執(zhí)行。
對此,曾春亮當庭表示,希望盡快槍斃,追求死刑。
曾春亮致三死一傷案審理完畢 曾春亮當庭要求“盡快槍斃,追求死刑”
12月21日上午8時30分,曾春亮涉嫌故意殺人等案在江西省宜春市豐城市看守所開庭審理。津云新聞記者獲悉,宜春市檢察院指控曾春亮涉嫌搶劫罪、故意殺人罪和盜竊罪。
2020年8月8日,江西省樂安縣山碭鎮(zhèn)山碭村發(fā)生一起重大刑事案件,一男子入室殺人致2死1傷。當?shù)鼐綉屹p通告稱,經(jīng)查,曾春亮有重大作案嫌疑。8月13日,曾春亮在逃跑過程中疑再次犯案,將該縣醫(yī)保局駐厚坊村扶貧干部桂高平殘忍殺害。8月16日下午4點半,曾春亮在樂安縣山碭鎮(zhèn)航橋村附近落網(wǎng)。
記者從受害者家屬提供的兩份刑事附帶民事起訴書上看到,原告人受害者家屬康國帥、康帥紅、康樂瑩訴訟請求,判決被告人曾春亮構成故意殺人罪、搶劫罪、盜竊罪,數(shù)罪并罰并對其處以極刑。請求依法判決被告人曾春亮賠償附帶民事原告人各項經(jīng)濟損失人民幣2727553.75元。
同時,原告人受傷男孩李雨訴訟請求依法判決被告人曾春亮構成故意殺人罪、搶劫罪、盜竊罪,數(shù)罪并罰并對其處以極刑。請求依法判決被告人曾春亮賠償附帶民事原告人各項經(jīng)濟損失人民幣1593093.7元。
原告代理律師侯士朝在庭審結束后告訴記者,本案并未當庭宣判,將擇日宣判。侯士朝說,自己當庭向曾春亮發(fā)問是否認識被害人及家屬,曾春亮回答不認識。
侯律師還表示,曾春亮在庭審過程中要求“盡快槍斃,追求死刑”,不過曾春亮對7月22日逃脫時,是否使用了暴力構成了搶劫罪存在異議,法庭對此情節(jié)專門恢復了法庭調查,對此情節(jié)進行再次查明。
對于本案的判決結果,侯士朝認為判處“死刑、立即執(zhí)行”的可能性很大。
受害者家屬康樂瑩告訴記者,在整個庭審過程中,她看到曾春亮一直在笑著說話,“這讓我感到他對生命的漠視,讓我不寒而栗”。
本案的另一受害者為厚坊村扶貧干部桂高平,記者在庭審現(xiàn)場外見到了桂高平的家屬。桂高平妻子的表弟熊先生告訴記者,案件發(fā)生后,表姐已經(jīng)不敢再在家里住了,全家受到的打擊很大。
因對藏身地不滿下山再行兇
發(fā)現(xiàn)殺錯人后還想追趕再殺
起訴書顯示,2020年8月9日,曾春亮在豐城市東方紅大街383號西門五交化經(jīng)銷部購買尖刀一把以及生活物品若干,逃至樂安縣龔坊鎮(zhèn)殷坊村三星腦村附近的杯山上藏匿。其間,曾春亮認為自己無處藏身的現(xiàn)狀系山碭鎮(zhèn)厚坊村駐村干部郝平?jīng)]有為其解決開釆石場以及住房等要求所致,遂起殺害郝平之念。
2020年8月12日傍晚,曾春亮攜帶手電筒翻墻進入厚坊村委會,在一樓廚房吃東西后,到辦公樓二樓爬窗進入駐村干部休息室(誤以為系郝平住處、實為桂安住處)蹲守。由于衣物鞋子潮濕,曾春亮換上休息室他人的內(nèi)褲、拖鞋,其間,還爬窗到一樓尋找食物,并將大便解于休息室一塑料袋中。
次日上午8時許,被害人桂安與郝平、陳海三人到厚坊村委會上班。桂安上二樓休息室,曾春亮聽到動靜后遂手持尖刀躲于門后,待桂安進入休息室,從其身后用左手捂住其嘴巴,右手持刀朝桂安右頸部捅刺貫穿左頸部,致桂安倒地。郝平、陳海聽到動靜后持木棍趕上二樓,曾春亮持刀追趕后又返回休息室穿上衣服,再次追趕郝平等人,追至厚坊村委會院子里。拉開郝平的車子駕駛室車門查看了一下后,從村委會大門逃離。
侯士朝律師補充稱,曾春亮從山上跑下來進入村委會后,發(fā)現(xiàn)衣服褲子鞋子都濕了,所以脫掉了。桂安上樓后,曾春亮不確定是不是想殺的那個駐村干部,只想著如果不殺掉人就會被發(fā)現(xiàn),所以直接動手導致錯殺。見郝平、陳海兩人逃走,曾春亮還喊:“你們不是要抓我么,來抓我??!”因為當時曾春亮只穿了一條內(nèi)褲,光著腳,覺得沒穿衣服會比較丟人,所以才又回休息室把衣服穿好。
起訴書顯示,曾春亮逃至離厚坊村委會一公里左右的田埂上。盜竊紅色三輪電動車一部,駕駛該車至山碭鎮(zhèn)蔡芳村山腳下,棄車逃離。后又到山碭鎮(zhèn)桐江村新居一村民家門口盜竊輛力帆摩托車,逃至公溪鎮(zhèn)古城村礦山上。8月16日,曾春亮欲返回厚坊村、在界溪村進口沖卡,被民警追至航橋卡點抓獲。
經(jīng)司法鑒定,被害人桂安系被他人持銳器捅刺頸部致右頸總動脈離斷引起大失血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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