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wǎng)4月9日電據(jù)中國之聲全球中文廣播網(wǎng)報道,韓國一家法院近日判處一名女子強奸罪,成為韓國首例女性強奸案。此前,韓國強奸罪犯都是男性,被判處3至50年不等的監(jiān)禁。
據(jù)悉,被判強奸罪的韓國女子全今年45歲。四年前,認識了一個大幾歲的男人,成了戀人。男方未離婚,于今年7月提出結(jié)束愛人關(guān)系。后來,他被那個女人以“最后一面”的名義騙進了自己的家。女方先用含有安眠藥的飲料將男方暈過去,然后將男方手腳綁在床上企圖發(fā)生性行為。當男子醒來試圖逃跑時,被女子用鈍器擊中頭部。
2003年,韓國將強奸罪的名稱從“男子對婦女的性侵犯或性暴力是強奸”改為“性脅迫和人與人之間的性暴力”,將受害者的范圍從婦女擴大到男子。據(jù)網(wǎng)友反映,女性強奸男性并不少見,但男性往往羞于直言。在工作場所和學校,女性高管和教授也不是沒有受到對手和學生的騷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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