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慶祝香港回歸祖國23周年之際,一名涉嫌在銅鑼灣拔刀刺死防暴警察的24歲男子被證實是香港大學畢業(yè)的工程師。因犯罪而被通緝。由于擔心逃脫不了罪責,他從“臺獨”黑頭目的快速潛逃計劃中得知,在作案兩小時后買了一張去英國的單程票,持特區(qū)護照和過期的BNO登上飛機。
然而,天網恢復了,警方在飛機起飛前12分鐘收到了一份秘密報告,以了解其下落。飛車到達停機坪,事發(fā)8小時后成功在機艙內將嫌疑人抓獲。據報道,警方有望以最嚴重的傷害罪起訴嫌疑人,對這一罪行的最高處罰是終身監(jiān)禁。
受傷的警察是HKU畢業(yè)的工程師。警察在起飛前12分鐘收到一份秘密報告。據文慧網報道,24歲的被捕青年黃俊華畢業(yè)于HKU土木工程系,較早獲得職業(yè)資格。他現在是一名助理工程師,月收入超過2萬港元。他和父母住在磁政村鄭明樓的一個單元里。父母都退休了,住在CSSA。他女朋友是香港大學的同學。黃俊華被捕后,將被警方調查。
消息稱,嫌疑人被捕后不配合,無犯罪記錄。雖然他在修法風波中多次上街鬧事,但從未被捕,警方最初認為他有仇視警察的心理。昨晚半夜10點,偵探護送嫌疑人回住處搜查,查獲電腦、衣物等證據,正在追查身后是否有黑暴徒。
據案情透露,在黃作案后的八個小時內,直到他被捕,由于逃跑計劃是臨時的,警方才匆忙追捕他。七月一日下午約四時,疑犯在銅鑼灣高士威道拔出一把刀并刺傷警方后逃離現場。雖然他在施暴時戴著黑色面具,但他的眼睛、耳朵和額頭都被媒體清晰地拍到。他很快從網上得知自己的身份被泄露,立即聯系女友透露了他從英國潛逃的計劃,并返回住處領取護照。
據初步調查,黃回到住處后,當晚6時許,他成功購買了國泰航空公司飛往英國倫敦的CX251航班的單程票,并請人為他籌集和提取外幣和港幣,然后與和他一起在家的女友匆匆離開住處。當時警方正在全力追查他的身份,但沒有重大突破。深夜,他的女朋友把黃送到機場就走了。黃持特區(qū)護照成功登機。飛機原定11點55分起飛,黃的潛逃計劃指日可待。
11點43分,客機登機口即將關閉,警方接到密報,懷疑刺客乘坐CX251飛往英國。警方立即通過民航處查詢乘客信息,發(fā)現只有一名男子購買了7月1日當天的機票。掌握了初步信息后,他迅速通知了機場警區(qū)巡邏隊和機場特警。
嫌疑犯拒絕帶著過期的BNO獨自離開船艙。離飛機起飛只有10分鐘左右。幸運的是,駕駛警車的警官對機場客機泊位很熟悉,只花了3分鐘左右就到了登機橋。當時機艙門準備關閉,警察立即停車,向機長報告情況,讓姐姐空用無線電叫黃的名字,讓他自己離開機艙。然而,黃軍在多次電話后沒有回應。
一名便衣警察隨后進入機艙。由于乘客沒有坐滿,警察發(fā)現黃坐在機艙后面的最后一排,而不是原來指定的座位。后來,根據黃的頭發(fā)、相貌和右手傷疤,他被確定為通緝犯,然后通知他的同事進入機艙帶走黃。
據了解,黃當時很緊張,但拒絕回答警官的問題。后來,黃被帶回機場派出所,交給商業(yè)罪案調查科調查。航班被推遲到昨天凌晨1點02分。
據警方初步調查,黃只有一個隨身背包,沒有托運行李。當時,他有一部手機,約2萬港元,人民幣和歐元約2萬港元,一本特區(qū)護照和一個過期的BNO。不排除有人到英國后想續(xù)借BNO,希望能有機會在英國多呆一段時間。
據了解,警方可根據香港法例第212章《侵害人身罪條例》第17條(俗稱“傷人17”)的規(guī)定,以傷人罪起訴疑犯。一旦定罪,最高刑期為無期徒刑。罪名強調被告“故意造成嚴重身體傷害”,包括被告故意對被害人造成嚴重身體傷害,被害人遭受嚴重身體傷害,被告的傷人行為是違法的、惡意的。
包括刺客女哨兵黃俊華在內的四名被警方通緝的暴徒被捕,并不意味著案件已經結案。最先圍攻搶劫防暴警察的至少有三男一女至今在逃,部分被媒體曝光,尤其是其中一名拿著紅傘襲擊警察的女性,警方現在正全力追捕。
根據現場拍攝的照片,七月一日下午約四時,一群防暴警察在銅鑼灣維多利亞公園外的銅鑼灣道向前推進,進行驅散及拘捕行動。在此期間,一名男警官在興發(fā)街路口附近的人行道上試圖制服一名穿著波爾多襯衫的男性暴徒時,遇到了強烈的掙扎和抵抗。在附近,三男一女暴徒沖出來包圍警察,并試圖搶劫他們。一些人甚至向警察投擲磚塊和其他硬物。
其中,一名頭戴黑帽的綠色男暴徒首先拖住嫌疑人的手,試圖強行帶走他,而另一名白人男暴徒和一名黑人男暴徒則用拳頭暴力襲擊警察?;靵y中,一名曾經在旁邊拿著雨傘作為掩護的白人女暴徒干脆合上雨傘加入了攻擊,不斷將紅色雨傘的尖端插入警官的身體。
因為被襲擊的男警官是想抓住嫌疑人,所以只能單手回答。突然,另一個戴著黑色帽子、戴著黑色面具、穿著黑色連衣裙的男性暴徒出現了。他拔出背后的一把尖刀,扎進警官的左肩。警官被刺后,一身制服的鮮血瞬間染紅,暴徒抓住嫌疑人逃跑。據初步調查,除刺客黃俊華外,至少有4名男性嫌疑人此前被同一方襲擊、搶劫并釋放。
消息稱,搶劫初期,涉嫌持刀刺客黃俊華不在現場。他懷疑自己是被遠處附近高樓的黑風暴“崗哨站”通知后,才趕到現場發(fā)動攻擊的。那個打著紅傘的白衣女人事先被拍到在路邊玩手機。她懷疑自己原本就是個“哨兵”。事件發(fā)生時,她打開雨傘擋住記者的鏡頭,但隨后加入了攻擊“強盜”的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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