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法社會,制度森嚴(yán)。法院內(nèi)部,甚至官員之間的會面、問候方式,都清楚地寫在憲章上,不能錯誤地不服從。
明代初年,朱元璋嚴(yán)刑峻法,懲治貪官污吏,糾察官的地位就上升了。
明代的筆記《治世余聞》記載說:近來有的官員張勢太過,三公九卿亦曲意奉承,慢慢都見怪不怪了。
有個名叫李興的官員,性情尤為躁暴。他巡察陜西時,凡三司官進見,負責(zé)接待的廳事吏都要先在大門口高叫:“三司官作揖!”再由門子宣傳:“進來!”然后皂隸齊聲喝道:“進來!”經(jīng)過這樣一個過程,三司官才得以見到李興。
后來,李興打死多個平民,又與巡撫韓文鬧別扭。韓文就彈劾他,派人查實后,判他殺頭之罪。后經(jīng)吏部尚書、太子太保王恕疏解,他才得以免死。
從這以后,才取消了三司官報門之例。作者陳洪謨說,他曾聽說,先年一位資格很老的翰林院掌院,他的幾個學(xué)生履新出京之前,相約來辭見他,并請教他有什么話說,不料這位老翰林聲色俱厲地說:“出去不可使人怕,回來不可使人笑?!?/p>
顯然,這位翰林目睹這些官員的“躁暴”絕非一天兩天了,耳聞這樣的事肯定也不是一件兩件。不是憋了很久,他見到自己的門生故舊,應(yīng)該不會如此嚴(yán)厲吧!
陳洪謨把這兩句話視為“名言”,鄭重地記錄在他的筆記里,說幾個人聽了這話的反應(yīng)是“群屬凜然”,可見是切中要害了。
古代那些“使人怕”的行為,還有官員的出行,那聲勢是很煊赫的。就連那些侍衛(wèi)官,慢慢地都借官員的威風(fēng),以權(quán)謀私,為非作歹,危害百姓。連漢光武帝劉秀都說:作官要作“執(zhí)金吾”。這“執(zhí)金吾”,就是手持大棒立在馬路兩邊的侍衛(wèi)。后來,他們的權(quán)力超越原來的范圍而越來越大,因而出去后也越來越令人害怕。
熟悉清代典章制度的內(nèi)務(wù)府鑲黃旗人福格,在《聽雨叢談》里說:
“此官之盛,由來久矣?!彼麛⑹隽恕皥?zhí)金吾”這一官職的演變過程后說:它不但掌管禁軍,巡捕五營,還自理詞訟,上傳下達,“出入九衢,清塵灑道,街官閭吏,呵殿道迎”,即使親王走在路上,也沒有這樣的威風(fēng)。
當(dāng)然,“使人怕”的不一定使人尊、使人敬,而往往不免讓人罵、讓人笑。有些臭名昭著的,被人一“笑”就是上千年,污點永遠也洗不掉了。
有一老吏,說他作幕僚二十年,作官三十年,游歷九行省,親見吏治之壞,因而說:“知府、知縣,幸不甚知。知則劫富民,噬弱戶,索土產(chǎn),百姓更不堪命;巡撫、巡道,幸不常巡。巡則攪驛道,折夫馬,斥供張,勒饋贐,屬吏更不堪命,仍苦百姓耳?!?/p>
記錄這件事的陳康祺,覺得“其言殊太激切”,后面又舉了一個正面的例子:
詩人袁枚任沭陽縣令時,南靖莊廉訪使前來巡察。來到縣館后,用酒肉招待他,只袁枚一人陪他。他詢問沭水原委、財稅收入、土風(fēng)民情等情況特別詳細。第二天,召集諸生于學(xué)宮,為他們講解《中庸》,“款款盡意,聞?wù)呱珓印薄?/p>
第三天,又觀看兵丁射箭。結(jié)果,箭大都沒有射中。點燃火器,火器也發(fā)不出去。兵丁伏地請罪,袁枚面子上也有點下不去了。
這時,只見這位廉訪使脫去外衣,手持弓箭,親自示范。十八發(fā)全部中的,火器也都命中目標(biāo)。歸而就坐,他笑著對袁枚說:“沒有什么可責(zé)備的,你專心治民就是了,巡視是我的職責(zé),來年再為你們示教吧!”
跟隨這位廉訪使的,只蒼頭二人、童子一人,皆自飲其馬,不煩接待。他臨去的時候,縣衙贈以金,辭不受。后卒于官,民為之罷市號哭,自動為他集錢,一日就達六千緡。由此可見他受老百姓愛戴是如何之深了。
寫完故事,作者感嘆:像這樣的巡察官,老百姓正怕他來的太晩呢!
這最后的感慨,真是余音繞梁,不絕如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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