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3日上午,根據(jù)最高人民法院發(fā)布的執(zhí)行命令,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依法處決了故意殺人兇手孫文彬。
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查明,2019年12月4日,被告人孫文彬及其親屬將其母親孫偉送往民航總醫(yī)院救治。孫文彬痛恨楊文醫(yī)生對他母親的治療,并打算報復。12月24日6點左右,孫文彬在急診室,用事先準備好的尖刀反復砍傷值班醫(yī)生楊文的脖子,導致楊文死亡。孫文彬犯罪后向警方自首,并被公安機關逮捕。
2020年1月16日,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被告人孫文彬故意殺人案,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宣判后,孫文彬提出上訴。經依法審理,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于2020年2月14日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并將孫文彬的死刑判決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準。經過法律審查,最高人民法院于2020年3月17日裁定批準孫文彬的死刑判決。
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在執(zhí)行死刑的過程中,依法充分保障了被執(zhí)行死刑的罪犯的合法權利。
此前消息孫文斌案,二審維持死刑判決2月14日,北京“民航總醫(yī)院醫(yī)生遇難”二審宣判,備受關注。肇事者孫文彬的上訴被駁回,維持了先前的死刑判決。
長安街知事注意到,北京高院將依法將孫文彬的死刑判決上報最高人民法院核準。
據(jù)民航總醫(yī)院官網(wǎng)消息,2019年12月24日上午6時許,民航總醫(yī)院急診科副主任醫(yī)師楊文在正常診療過程中被患者家屬惡意傷害,導致頸部嚴重受傷。
事發(fā)后,民航總醫(yī)院立即組織全院進行搶救。25日凌晨0時50分,楊文不幸去世。
據(jù)北京朝陽警方報道,24日6時許,北京市公安局110報警服務臺接到報警,稱民航總醫(yī)院內一男子持刀刺傷一名女醫(yī)生。
朝陽分局民警迅速趕到現(xiàn)場,當場控制住犯罪嫌疑人孫文彬。
12月27日,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三分院經法律審查,以涉嫌故意殺人罪批準逮捕孫文彬,并于12月30日移送審查起訴。
2020年1月16日,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依法舉行公開審理,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被告人孫文彬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法院認定,2019年12月4日,孫文彬及其親屬將他的母親魏實送往民航總醫(yī)院治療。因為孫文彬不滿意楊文醫(yī)生對他母親的治療,他懷恨在心,打算報復。
12月24日6點左右,孫文彬在急診室,用事先準備好的尖刀反復砍傷值班醫(yī)生楊文的脖子,導致楊文死亡。孫文彬犯罪后向警方自首,并被公安機關逮捕。
法院認為,孫文彬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其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情節(jié)極其嚴重,應當依法懲處。孫文彬犯罪后向警方報案,到案后能夠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應視為自首。
鑒于孫文彬的犯罪性質極其惡劣,殺人手段特別殘忍,情節(jié)和后果特別嚴重,對社會危害極大,雖然有自首情節(jié),但光從輕處罰是不夠的。法院依法作出了上述一審判決。
一審宣判后,孫文彬拒絕接受并提出上訴。2月14日,北京市高級法院就孫文彬故意殺人罪上訴案開庭公開審理,依法裁定駁回孫文彬上訴,維持原判,并將孫文彬的死刑判決提交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核準。
北京市高級法院二審認為,一審判決認定的事實清楚,證據(jù)真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依法作出上述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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