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借貸利率新規(guī)的滲透仍未停止,導致消費金融公司在處置金融借款糾紛時困難重重,甚至部分機構由原告變成了被告。
撰文 | 格東
出品 | 消費金融頻道
6月25日,中國人民銀行貨幣政策委員會2021年第二季度(總第93次)例會于在北京召開,提到將繼續(xù)釋放貸款市場報價利率改革潛力,推動實際貸款利率進一步降低。從存貸兩端看,利率降低趨勢越來越明顯。
一方面貸款利率市場化改革仍在持續(xù),另一方面消費金融公司等市場主體已感受到由民間借貸利率下調所帶來的定價壓力。雖然民間借貸利率新規(guī)的適用范圍被多次限定,但伴隨貸款市場利率下調趨勢,民間借貸新規(guī)對消費金融供給主體的滲透遠未停止。
「消費金融頻道」從法催從業(yè)者那里得知,目前一些消費金融公司的債權處置阻礙重重,尤其是兩三年以前的案件,大多實際貸款年化超24%,如果想勝訴,必須主動放棄超出24%的部分。除此之外,還可能面臨借款人主動上訴的風險,他們要求法院判決以15.4%(現行一年期LPR的四倍)支付息費。
在消費金融公司的司法催收中,消費金融公司主張所涉案件系金融借款糾紛,不應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無奈不同地區(qū)的法院對金融借款糾紛處置辦法不同,也就會出現參考民間借貸的標準處置金融借款合同糾紛。
無論從市場角度還是司法角度,消費金融公司都面臨重塑定價規(guī)則的局面。目前,大多數持牌消金機構將產品年化利率上限降至24%以下,未來還有多大的降價空間不得而知。
15.4%強勢滲透
自民間借貸新規(guī)出臺以后,不斷向金融領域滲透,銀行、消費金融公司都難以幸免。隨著平安銀行勝訴,最高法明確小貸公司不適用民間借貸新規(guī),金融借款糾紛案件就鮮有適用四倍LPR的情況。
如今,四倍LPR在金融借款糾紛中卷土重來,給金融機構增添不少煩惱?!赶M金融頻道」查詢判決書發(fā)現,在河南省洛陽市澗西區(qū)人民法院于2021年5月28日審理的中銀消費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一案中,中銀消費金融主張的利息和滯納金利率標準被駁回。
中銀消費金融要求借款人償還借款本金及利息、滯納金,但法院最后判決滯納金實質上也屬于違約產生的損失,利息與滯納金相加之和不應超過實際損失,利息與滯納金應按照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標準為宜,從逾期日起計算至借款實際清償之日止。
近期,河北省石家莊市橋西區(qū)人民法院在審理一則關于某公司的金融借款糾紛案時也參考四倍LPR執(zhí)行,借款人在2018年5月向某公司申請貸款7萬元,后來貸款逾期。
某公司在該筆貸款中每月收取貸款利率2%、服務費率0.833%,另每月收取客戶保障服務包手續(xù)費91元、靈活還款服務包費15元,四項費用總計折合年利率35.82%。
法院認為合同約定的貸款利率、服務費等總計折合年利率35.82%,已遠遠超出全國銀行間同業(yè)拆借中心公布的貸款市場報價利率,也明顯超出一般金融機構通常情況下約定的貸款利率。對約定利率超出2%之外的其他費用,依法不應支持。
同時,法院支持借款人按照民間借貸利率上限支付利息,自2020年8月20日起到借款返還之日的利息部分,使用新規(guī)定的利率保護標準。這意味著借款人可以按照15.4%支付新規(guī)生效之后的利息。
法院對此解釋稱,根據金融服務實體經濟、降低融資成本等原則和精神,應區(qū)別對待金融借貸和民間借貸,并適用不同規(guī)則和利率標準。雖現有法律及司法解釋沒有明確規(guī)定金融借款利率上限,但因金融借款利率比民間借貸利率低,因此,一般來說,金融借貸的利率應不高于民間借貸利率。
此前,民間借貸新規(guī)就已滲透至消費金融公司訴訟案件中。成都市郫都區(qū)人民法院、長沙市岳麓區(qū)人民法院在審理四川錦程消費金融、長銀五八消費金融兩家機構的金融借款合同糾紛判時,均要求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以不超過同期LPR四倍。
去年8月份,最高法正式發(fā)布《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修改<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的決定》,明確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的4倍為標準確定民間借貸利率的司法保護上限。一年期LPR長期穩(wěn)定在3.85%,因此利率上限標準當前仍穩(wěn)定15.4%,這個利率較消費金融公司的利率而言大幅降低。
商業(yè)銀行、持牌消費金融公司,小貸公司、助貸機構,都擔心15.4%的標準適用在自己身上。直到最高法在2020年12月29日關于新民間借貸司法解釋適用范圍問題的批復中,明確小額貸款公司等七類地方金融組織不適用新民間借貸司法解釋,金融機構才松一口氣,但實際司法審判中民間借貸新規(guī)的滲透還在繼續(xù)。
利率下調
民間借貸利率新規(guī)滲透與貸款利率下行趨勢疊加,持續(xù)影響消費金融市場,尤其是對定價、利潤、催收、客群的沖擊甚大。中銀消費金融副總經理章濤以前就公開透露,雖然民間借貸新規(guī)明確提及并不適用金融機構,但仍舊會通過司法判例、輿論導向等途徑,逐步傳導至消費金融行業(yè)。
在定價層面,消費金融公司的利率上限也會降低。自從民間借貸利率上限大幅下調之后,大部分消費金融公司的現金貸產品利率上限降至24%,此前多維持在36%的水平線。如果利率下行趨勢繼續(xù)向前推演,很可能會引發(fā)持牌消費金融第二次利率調整,畢竟持牌機構要起到表率作用。
業(yè)內人士稱,消費金融公司利率下行都是看似市場化的行為,未來伴隨存款利率下調,同業(yè)資金成本降低,定價上限可能會進一步降低。因此,消費金融機構應該抓緊適應利率下行的節(jié)奏,及時調整產品運營策略,這樣才能化被動為主動。
消費金融公司對于利率下行的擔憂并非無稽之談,首先,利率下行會影響到不良資產處置,法訴也會受阻。消費金融存量資產中利率超過4倍LPR的有數萬億,若對金融機構采用民間借貸利率標準,涉及存量資產的權利主張可能面臨失效。
其次,持牌消金的盈利也將受到波及。目前,已開業(yè)的消費金融公司中主要的盈利模式為利息收入,以定價覆蓋風險的方式博得更多利潤。在產品的定價結構里,一般會包含資金成本、系統技術成本、壞賬成本、獲客成本、數據風控成本以及人工成本,成本不易降,定價下降便意味著利潤水平降低。
最后,定價上限被壓縮,高利率覆蓋高風險行不通,持續(xù)可靠的利息收入才是王道。在民間借貸利率及整個消費金融市場定價下行趨勢中,選擇向低利率覆蓋的優(yōu)質客群滲透成為未來趨勢。目前,頭部消費金融公司已開始布局優(yōu)質客群的產品。
從監(jiān)管政策導向來看,金融借貸利率市場化是未來方向。無論利率市場化規(guī)則怎么變,比民間借貸利率高就說不過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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