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02日——近日,山東省青島市市北區(qū)人民法院對曾經備受社會關注的“7天連鎖酒店電梯事故”一案進行一審判決,判處電梯維修單位兩名責任人有期徒刑2年,緩刑2年,緩刑2年,緩刑3年。
2015年,一位72歲的四川婦女帶著年僅3歲的孫女來到青島旅游。她在連鎖酒店坐了7天電梯,爺爺奶奶和孫子孫女都掉進電梯井里當場死亡。
兩人因維修違反技術規(guī)范而死亡
事故發(fā)生在2015年。青島某電梯公司接到一家連鎖酒店打來的7天電話,得知營口路32號酒店的電梯有燒焦的味道。業(yè)務經理林違反“雙證作業(yè)”規(guī)定,將無維修資質的劉單獨送修。
維修過程中,劉違反技術規(guī)范,只需簡單調整剎車,電梯繼續(xù)運行。維護過程中沒有發(fā)現其他問題。第二天中午,發(fā)生了一起事故,72歲的四川旅客和3歲的孫女周掉進電梯井,當場死亡。
經審理,法院發(fā)現,由于制動力矩和制動襯片與制動輪間隙調整不當,導致電梯正常運行時制動襯片與制動輪長時間摩擦,造成制動襯片過度磨損,摩擦過熱導致熱裂碳化,導致制動時制動襯片無法緊密均勻地附著在制動輪表面,制動面摩擦副摩擦系數降低。制動器的制動力不足以使空轎廂系統保持靜止狀態(tài),停止其低速向上運動,最終導致電梯門和層站門未完全關閉時空轎廂在較大的力的作用下意外向上運動,是本次事故的原因。由于制動輪與制動蹄間隙調整不當,運行中的電梯制動蹄襯片磨損嚴重,導致制動蹄襯片與制動輪間隙異常。事故發(fā)生時,由于剎車失靈,剎車正常制動時,制動力矩嚴重不足,電梯無法有效停車,導致轎廂在配重重力作用下向上滑移,這是祖孫間墜入電梯坑內死亡事故的直接原因。
法院認為修理工劉應負直接責任,違反安全法規(guī)的林應負領導責任。2.被告人是過失犯罪,是初犯,積極賠償并取得諒解,責任人主動自首并如實說明違法事實,可作為量刑情節(jié),酌情從輕處罰,故作出上述判決。判決現在生效。
記者了解到,事發(fā)后,連鎖酒店的投資公司向死者吳老太太的近親屬支付了100萬元人民幣,向吳老太太孫女的近親屬支付了100萬元人民幣。在本案審理過程中,被告人林、劉與死者近親屬達成和解協議,各自對被害人近親屬給予經濟補償并達成諒解。
電梯事故暴露了維修弊病
《法制日報》記者發(fā)現,電梯頻繁墜落,暴露出電梯維修中的諸多頑疾。
保養(yǎng)搶救不及時。在一些小區(qū),由于物業(yè)管理公司更換頻繁,入住率低,物業(yè)費收繳困難,無法落實電梯維修資金;有的小區(qū)管理混亂,電梯安全技術檔案缺失,沒有專門的電梯安全管理人員;雖然部分用戶按照質監(jiān)部門的要求與維修單位簽訂了維修合同,但存在“降價”等現象,繳納的維修保費大幅降低,導致維修公司“只修不維修”,用戶和維修單位。為了爭維護費,推卸責任,無法保證電梯安全運行,甚至導致操作人員不到位;一些酒店、寫字樓、單位不愿意花錢對使用時間較長的舊電梯、電梯、貨梯進行檢修維護,以“臨時暫?!睘橛刹粓筚|監(jiān)部門檢查,而在乘客多或貨物升級的情況下私自經營。
一些舊電梯停止使用了。70、80年代生產的電梯,設計、制造、安裝技術都不完善,電控、機械故障多,乘客非常擔心。目前這些電梯逐年減少報廢。但與此同時,隨著電梯行業(yè)的快速擴張,一些小型電梯廠不公平競爭,通過降低成本的手段生產低價電梯,因此存在許多質量問題。此外,非專業(yè)人員操作電梯造成的事故也時有發(fā)生。
質檢人員特別提醒電梯乘客,無“安全檢查合格”證書或有證書但已通過檢查有效期的電梯是不安全的,用戶應及時報告此類電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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