浸過燒酒的楊梅,其實會成為酒駕的罪魁禍首。
7月13日晚,圣典交警中隊在同途路與梅地思路西路口設卡,對酒后駕車違法行為進行整治。20時18分左右,一輛黃色的大眾汽車沿著通往路口的大道路線由西向東行駛時,被警察攔下檢查。經現(xiàn)場呼吸酒精測試儀檢查,結果為29mg/100mL,涉嫌酒后駕車。
經調查,司機姓張,47歲,家住寧波江北,目前在家待業(yè)。兩個月前,為了補貼家用,張師傅利用業(yè)余時間做了一名專車司機。
那天午飯,張師傅喝了兩瓶啤酒。晚上因為覺得脹氣,拿出一瓶泡了多年的楊梅果酒,吃了三顆楊梅。當晚19時45分,張師傅在專車站臺上搶到一筆生意,說是從空浦到武鄉(xiāng),然后開車時被警察抓走。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交警對張師傅處以2000元罰款,記12分,暫扣駕駛證6個月。同時,根據中國互聯(lián)網協(xié)會共享經濟工作委員會最近發(fā)布的規(guī)定,張燦不再從事網絡汽車工作。
在這里,交警還提醒廣大市民不要碰運氣喝酒開車,不要吃含酒精的食物開車。作為一名滴滴司機,你要嚴于律己,自覺遵守交通安全法規(guī),對自己和乘客負責,努力做一名合格的司機。
[浙江新聞+]
2016年7月11日,中國共享經濟工作委員會互聯(lián)網協(xié)會聯(lián)合發(fā)布了移動司機禁行標準,首次明確了網絡司機從業(yè)資格考試的“負面名單”,即有重大、暴力、危害公共安全、嚴重治安違法、交通安全違法、精神疾病等三類犯罪記錄者,一票否決,禁止進入移動旅行平臺。
網絡汽車司機禁止列表:
重大犯罪禁止:逃亡者、危害國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強奸罪、猥褻罪、販賣罪、綁架罪、搶劫罪、毒品罪、故意傷害罪、盜竊罪、擾亂秩序罪、淫亂罪、交通肇事罪、危險駕駛罪;
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體、結伙毆打、多次毆打、傷害他人、誹謗他人、吸食或者注射毒品、向他人提供毒品、教唆他人吸食毒品的;
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禁止:酒后駕駛機動車、交通事故后逃逸、未構成犯罪、無證駕駛等違法行為,扣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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