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收到一個客戶關于訴訟中財產擔保的查詢,覺得有必要在這里和大家分享一下,提醒一下。
此案為財產糾紛。原告老陸起訴老張,要求其支付100萬元。為了更好地實現(xiàn)自己的權利,老陸向法院申請訴訟財產保全,并為保全提供了保障。接到法院應訴通知書和傳票后,老張怒不可遏。明明是老陸先違約,現(xiàn)在卻一口回絕,反訴老陸,要求老陸支付100萬。經過法院二審,老陸被判向老張支付100萬。老張很高興。他認為老陸為訴訟財產保全提供了擔保,所以想申請老陸提供的擔保,但被告知老陸由保險公司的保單擔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以下簡稱《民事訴訟法》)第一百條:“人民法院可以根據對方當事人的申請,裁定保全其財產,責令其作出某些行為或者禁止其作出某些行為;當事人未提出申請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時也可以決定采取保全措施?!睘楸WC將來生效的判決能夠執(zhí)行或避免財產損失,人民法院支持案件當事人或利害關系人在起訴前或起訴后申請訴訟保全。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辦理財產保全案件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以下簡稱《保全規(guī)定》),訴前保全申請人應當提供相應的財產保全擔保,可以以自己的財產或者他人的財產為擔保,一般以財產保全為主。需要注意的是,非財產保全申請人提供的財產擔保并不能解決所涉及債權債務的強制執(zhí)行問題。也就是說,如果擔保是本案第三人的財產或者擔保,則不能直接執(zhí)行第三人的財產來解決本案的債務糾紛。
保險公司出具的保險單是什么?
能否成為訴訟保全的保障?
根據《保全規(guī)定》第七條的規(guī)定,保險人與保全申請人簽訂財產保全責任保險合同為財產保全提供擔保的,應當向人民法院出具擔保。擔保書應當載明因申請財產保全錯誤,保險人應當賠償被保全人因保全而遭受的損失,并附相關證據材料。"
從法律上可以看出,保險公司出具的保險單可以作為訴訟保全的保障。需要注意的是,與其他擔保方式不同的是,保險公司出具的保險單,只有在被申請人的財產損失是因當事人的錯誤申請造成的情況下,才承擔賠償責任。因此,財產保全申請人的損失不是因財產保全申請人錯誤申請造成的,不能在財產保全申請人的擔保中優(yōu)先受償。
目前人民法院訴訟保全擔保的主要方式有:金融機構出具的信用擔保;擔保公司出具信用證擔保;申請人(擔保人)提供現(xiàn)金或實物(主要是土地和房產)擔保;還有保險公司的保單。
律師提醒
無論選擇哪種保全保證方式,都要先確認被保全的財產是否是被申請人的財產,是否能夠勝訴。否則,保全申請人可能面臨保全錯誤的風險,并承擔必要的賠償責任。如最高人民法院在(2017)最高人民法院第118號案件中所述,財產保全申請人CICC實業(yè)公司為對抗青島宇能公司解封,不斷增加訴訟標的金額和查封限額,其財產保全措施申請缺乏適當性,客觀上給青島宇能公司造成了損失。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五條的規(guī)定,CICC實業(yè)公司應當賠償青島宇能公司的財產保全錯誤。
保障VS風險
因此,訴訟保全申請人在選擇保全擔保方式時應更加注意其弊端和風險,選擇最合適的方式,結合自身實際情況考慮擔保方式,選擇財產保全申請人的財產進行擔保。雖然實現(xiàn)方式簡單,可以節(jié)省擔保成本,但是對被擔保財產的使用會有一定的限制。(比如你把房子抵押后,急需用錢的時候不能把房子過戶套現(xiàn)。對于手頭資金相對緊張的申請人,可以考慮以保險單或金融機構出具的保函的形式進行擔保。金融機構出具的保單和保函一般門檻較低,比保全申請人更容易操作。雖然保存還可以,但不要魯莽。切記不要隨意查封、保全他人財產,造成保全錯誤。
如果難以確定擔保和保全的方式方法,不妨咨詢專業(yè)律師,為自己提出建議,更好地實現(xiàn)自己的合法權益!
1.《擔保方式 最流行的三種擔保方式,你知道嗎?》援引自互聯(lián)網,旨在傳遞更多網絡信息知識,僅代表作者本人觀點,與本網站無關,侵刪請聯(lián)系頁腳下方聯(lián)系方式。
2.《擔保方式 最流行的三種擔保方式,你知道嗎?》僅供讀者參考,本網站未對該內容進行證實,對其原創(chuàng)性、真實性、完整性、及時性不作任何保證。
3.文章轉載時請保留本站內容來源地址,http://f99ss.com/yule/65624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