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格案”時任刑警隊長自縊身亡
封面新聞記者 陳彥霏2020年12月30日, 封面新聞記者從呼格吉勒圖家屬處獲悉,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區(qū)分局原刑警隊長劉旭,已于去年自縊身亡,呼格吉勒圖的大哥從內部人士處確認了此事。
據(jù)了解,劉旭曾因“呼格吉勒圖冤案”被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行政記大過處分。大白新聞報道,劉旭因牽涉多年前的刑事案件,于去年10月份前后被當?shù)丶o委調查并要求其“說明當時情況”。在其再次接到赴紀委配合調查的通知后不久,劉旭即“神秘消失”,包括家人在內均無法獲悉其行蹤。三天后,劉旭被發(fā)現(xiàn)在呼和浩特市東郊的一片樹林內自縊身亡。進一步消息顯示,劉旭自縊前夕,系寫好遺書留在家中后只身外出。外出時未攜帶任何證件、通訊工具和現(xiàn)金。
公開資料顯示,1996年4月9日晚19時45分左右,一名楊姓女子從呼和浩特市錫林南路千里香飯店去廁所,當晚21時15分后,發(fā)現(xiàn)該女子被扼頸窒息死于內蒙古第一毛紡織廠宿舍57棟平房西側的公共廁所女廁所內。
呼格吉勒圖于當晚與同事閆峰吃完晚飯分手后,聽到女廁內有女子呼救,便急忙趕往女廁內施救。而當他趕到時,呼救女子已經遭強奸后扼頸身亡。隨后,呼格吉勒圖跑到附近警亭報案,呼格吉勒圖被時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分局局長馮志明認定為殺人兇手。
1996年,事件僅僅61天后,法院在沒有充足證據(jù)支持的情況下,判決呼格吉勒圖死刑,并予以立即執(zhí)行。
2005年10月23日,呼和浩特市破獲一起系列殺人案。犯罪嫌疑人趙志紅在交代的十幾起案件中,其中第16起就交代了呼和浩特第一毛紡廠宿舍大院女廁所的一起命案,經過再次調查,確認“4·9”女尸案系趙志紅所做。
2014年12月15日上午10點,內蒙古自治區(qū)高級人民法院就此案的進展召開了發(fā)布會,在發(fā)布會上,新聞發(fā)言人宣布呼格吉勒圖案故意殺人罪、流氓罪的事實不清,證據(jù)不足。對辯護人的辯護意見、檢察機關的檢察意見予以采納。對申訴人的請求予以支持,發(fā)布會上通報改判呼格吉勒圖無罪。
呼格吉勒圖案經內蒙古自治區(qū)高級人民法院改判無罪后,有關機關和部門迅速啟動追責程序,依法依規(guī)對呼格吉勒圖錯案負有責任的27人進行了追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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