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近日發(fā)布公告,自2021年3月1日起辦理2020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
去年的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
引起網(wǎng)友不小的關注
大家情況不一:
有不退不補的
一年一度的個稅綜合所得匯算到來
今年我是退稅還是補繳?
什么是“綜合所得”?
我是否需要辦理年度匯算?
哪些項目可以稅前扣除?
個稅年度匯算網(wǎng)上咋辦理?
▽一文看懂▽
辦理時間 01
2021年3月1日至6月30日
(大家趕早不趕晚?。?/p>
如何退稅/補繳? 0 2
知識點:一個公式
應退或應補稅額=[(①綜合所得收入額-②60000元-③“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④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⑥捐贈)×⑦適用稅率-⑧速算扣除數(shù)]-2020年已預繳稅額
啥啥啥?
中括號、小括號、又減又乘
都啥內(nèi)容?
咱們按序號一一解釋
①“綜合所得收入額”包括四項收入,即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
工資薪金
勞務報酬
稿酬
特許權使用等
②至⑥五項內(nèi)容可以減除后個稅起征點60000元/年
基本養(yǎng)老保險費、基本醫(yī)療保險費、失業(yè)保險費、住房公積金等專項扣除
納稅人符合條件的子女教育、繼續(xù)教育、住房貸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贍養(yǎng)老人和大病醫(yī)療支出等專項附加扣除
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
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事業(yè)捐贈
⑦適用稅率和⑧速算扣除數(shù)
個人所得稅稅率表
(綜合所得適用)
完成這一步
本年度最終應納稅額
計算完成!
“退稅”還是“補繳”?
這是一個正負數(shù)的問題
計算完本年度最終應納稅額后,再減去2020年度已預繳稅額,得出應退或應補稅額:
得出結果為正數(shù)(如“1350”),則需要補繳相應數(shù)額(1350元)的稅款;
得出結果為負數(shù)(如“-1350”),則可得到相應數(shù)額(1350元)的退稅。
隨后,可向稅務機關申報并辦理退稅或補稅。
↓知識點再來一遍↓
計算公式:
應退或應補稅額=[(①綜合所得收入額-②60000元-③“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④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⑥捐贈)×⑦適用稅率-⑧速算扣除數(shù)]-2020年已預繳稅額
年度匯算不涉及這些所得
依據(jù)稅法規(guī)定,年度匯算不涉及
財產(chǎn)租賃等分類所得
納稅人按規(guī)定選擇不并入綜合所得計算納稅的全年一次性獎金等所得
算好了嗎?
算對了嗎?
相信大家的數(shù)學能力
那問題來了:
我計算得出結果是正數(shù),無論數(shù)字大小,都一定需要補繳嗎?
而得出結果是負數(shù),但不辦理年度匯算,能退稅嗎?
哪些人可以不辦,哪些人要辦?
03
三類納稅人可以不辦理年度匯算
根據(jù)有關規(guī)定,納稅人在2020年度已依法預繳個人所得稅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無需辦理年度匯算:
年度匯算需補稅但綜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過12萬元的;
年度匯算需補稅金額不超過400元的;
已預繳稅額與年度應納稅額一致或者不申請退稅的。
兩類納稅人需要辦理年度匯算
依據(jù)稅法規(guī)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納稅人需要辦理年度匯算:
已預繳稅額大于年度應納稅額且申請退稅的;
綜合所得收入全年超過12萬元且需要補稅金額超過400元的。
那么要辦要辦一定要辦的納稅人該如何辦理呢?
——畢竟是有實實在在的退稅款項到手,而漏繳稅款又面臨法律風險。
咋辦?
應用在手,辦稅不愁
04
“個人所得稅”App
了解一下?
第一步:在各大應用市場搜索下載“個人所得稅”App
第二步:打開App點擊“2020綜合所得年度匯算”模塊
注:3月1日起,綜合所得年度匯算正式開始,目前可先進行準備。
第三步:“查看”已填報信息或“去填報”相關項目
之后,按照“個人所得稅”App流程指示,完成操作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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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央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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