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瑞安的一位余女士,通過“鄰家朋友”的功能和一位男士交了朋友。男的喜歡曬朋友圈里的豪車豪宅。
在交談中,于女士發(fā)現(xiàn)對方姓蔡,其父是銀龍公司CEO。此人待人和善,形象亮麗,很快贏得了于女士的信任。
但3月17日,憤怒的余女士前往寶田派出所報案稱被微信好友詐騙1.5萬元,并向警方提供了其好友的微信賬號、手機號、銀行卡號。
原來,當該男子被余女士信任,謊稱自己撞車急需用錢時,余女士匯款給他。匯款后,她再也聯(lián)系不上對方了。
警方立即展開了案件調(diào)查。根據(jù)于女士提供的銀行卡賬號,警方找到了卡的序列號。
經(jīng)調(diào)查,警方發(fā)現(xiàn)該賬戶匯款記錄異常。自2015年6月使用該賬戶以來,每隔三兩天就有一筆匯款。這些匯款被轉(zhuǎn)到另一個銀行賬戶。警方追查匯款人后發(fā)現(xiàn),這些匯款人也有同樣的情況:匯款后無法再與朋友聯(lián)系。
經(jīng)過對受害者的深入分析,警方總結(jié)出一個規(guī)律:受害者均為女性,年齡在30-45歲之間,集中在塘廈地區(qū)。
為了引誘這個花花公子出洞,警方迅速制定了行動方案:注冊一個女性微信賬號,引誘敵人上鉤。果不其然,幾天后,他在塘廈下的社福廣場成功見到了她。
“別動!不許動!”4月3日下午6點,警方成功將他逮捕入箱。
面對確鑿的證據(jù),蔡如實交待。原來“蔡某”,姓戴,45歲左右。他慣用的手法是把自己包裝成離異的富二代,用情感上的挫敗來博取受害者的同情,用光鮮亮麗的形象來騙取受害者的信任。幾天后,他以撞了車,對方想安定下來為由,騙受害人給他寄錢。
據(jù)悉,本案共受騙53人,詐騙金額超過10萬元。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并繩之以法,已進入移送法院判決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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