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南京10月22日電(記者朱國亮)江蘇省人民檢察院22日公布一起民警徇私枉法典型案例,在一起故意傷害致人死亡案件中,江蘇徐州一位刑警中隊長竟策劃一起頂包案,讓保安為毆打致人死亡的老板頂罪。案件最終在16年后“反轉”。
據出席發(fā)布會的徐州市睢寧縣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董云海介紹,2003年6月8日晚,原徐州市銅山縣新區(qū)一小區(qū)發(fā)生一起故意傷害致人死亡案件。翻墻入院、疑似行竊的張某被人毆打致死,小區(qū)保安馬某被認定為兇手,后被判刑4年。然而,2019年,曾任這一小區(qū)開發(fā)公司總經理的楊某因其他案件落網。據其交代,當年將張某毆打致死的是其本人和一個“小兄弟”,馬某只是一名“替罪羊”。
案件“反轉”,檢察機關決定對該案立案偵查,發(fā)現“導演”這場頂包案的主謀是當時銅山縣公安局刑警大隊新區(qū)中隊中隊長梁某。原來,當年張某被制服、捆綁帶至小區(qū)門衛(wèi)室后,楊某和一個“小兄弟”對其毆打、逼問,致其重傷,送至醫(yī)院搶救,最終于2003年6月10日死亡。致張某重傷后,楊某找到梁某,央求其幫忙。6月9日晚,在一個小酒館,梁某伙同他人與楊某共同策劃了頂罪方案,如張某因傷不治,就由楊某拿錢出來補償,由馬某頂罪。張某死亡后,楊某直接打電話給梁某報案。梁某接警后,參與案件辦理,并錯誤引導偵查方向,將兇手確定為馬某,而楊某逍遙法外16年,梁某則多次收受楊某財物共計7.6萬元。
目前,這一頂包案已宣判,梁某被判處有期徒刑7年。江蘇省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俞昕水說,依據《刑事訴訟法》賦予的權限,江蘇檢察機關對司法工作人員徇私枉法等14項職務犯罪將嚴肅查處,堅決清除政法隊伍中的“害群之馬”。
22日,江蘇省人民檢察院召開新聞發(fā)布會介紹,2019年以來,江蘇全省檢察機關共立案偵查司法工作人員相關職務犯罪案件56件66人。其中,今年前9個月共立案偵查31件35人。被立案偵查的人員涉及公安民警、法院審判人員、監(jiān)獄民警和檢察人員,涉嫌罪名較多的是徇私枉法、玩忽職守、民事枉法裁判等。
江蘇省人民檢察院同時公布了6起典型案例,包括徇私枉法包庇真兇、收受賄賂枉法裁判、向涉案親屬通風報信、收受賄賂違法提請減刑、刑訊逼供、民事裁判和執(zhí)行環(huán)節(jié)瀆職等。發(fā)生在2003年的這起頂包案是6起案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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