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朝陽大道的街道

一個男人舉起了手中的鋼管

在交警面前

怒砸車

具體是什么情況

......

↓↓↓

朝陽交警鳳凰一中隊三名成員在朝陽大道巡邏時,發(fā)現一輛牌照為云CNFXXX的普通雙輪摩托車,其駕駛員未按要求佩戴安全帽。

《鋼管哥》公然挑釁交警

被值班大叔攔住后,問他為什么不戴安全帽,當事人答非所問。當他要求當事人出示機動車駕駛證時,當事人開始激動,大喊“不”。

他向他要身份證號碼和司機信息,但當事人拒絕了。

之后,他告訴司機,他會暫時扣留他的摩托車,去值班站治療。該男子開始放火,向值日官吐唾沫,侮辱值日官,然后開始叫朋友來現場。

拒不守法,砸車泄憤

然后,司機開始用腳踢摩托車。隨即,當事人的朋友趕到現場,配合摩托車司機從周邊工地尋找錘子、鋼管等工具瘋狂砸摩托車。

當交警在現場疏導交通時,該男子逃離現場。

經核實,運CNFXXX摩托車車主名叫錢某某,被砸車輛為本人所有。警察立即聯系車主到大隊治療,扣留了他的車。

適當的執(zhí)法不能是挑釁

6月19日下午,翟某某在家人的帶領下,主動去大隊配合相關處理。

事后,翟某某表示,他已經深刻認識到自己的錯誤,當警察遇到執(zhí)法人員時,他會全力配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條第一款、《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八十七條第一款第九十九條第一項、第二項、第二項的規(guī)定,交通違章駕駛無駕駛證摩托車的,給予行政拘留10日,罰款伍佰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條,第九十條;根據《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七十七條第項,對駕駛摩托車時未按規(guī)定佩戴安全帽的交通違法行為人處以50元罰款。

因為某個人不滿18周歲,不會按照《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guī)定》第一百四十條第二項的規(guī)定送看守所執(zhí)行。

昭陽交警也提醒道:

公眾積極配合和支持合法的執(zhí)法活動,自覺遵守交通法律法規(guī),依法文明駕駛,共同創(chuàng)造和維護良好的交通秩序,共同維護法律尊嚴。

來源| @昭陽微交警

1.《鋼管哥 00后“鋼管哥”不服交警執(zhí)法怒砸愛車,然后,然后他服了~》援引自互聯網,旨在傳遞更多網絡信息知識,僅代表作者本人觀點,與本網站無關,侵刪請聯系頁腳下方聯系方式。

2.《鋼管哥 00后“鋼管哥”不服交警執(zhí)法怒砸愛車,然后,然后他服了~》僅供讀者參考,本網站未對該內容進行證實,對其原創(chuàng)性、真實性、完整性、及時性不作任何保證。

3.文章轉載時請保留本站內容來源地址,http://f99ss.com/shehui/171588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