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承包土地期滿后,再延長30年!土地要到2057年才會重新分配。
這幾天農民朋友都在后臺留言發(fā)表意見。有人歡喜有人愁,有人喜聞消息。心里一塊石頭落地了,土地升值空就不說了。這種土地經營權在未來40多年內保持不變。想怎么調節(jié)就怎么調節(jié),每年也是穩(wěn)定的收入。
如果你上一輪沒有拿到地,你的心里會被填滿。未來30年我該怎么辦?
同時,這里解釋一下北方新農村。很多人經常問,為什么人死后土地還在,我的孩子生了這么多年卻沒有土地?
雖然最初的土地契約是以人頭為基礎的,但是是以家庭為基礎的。不然為什么叫家庭聯(lián)產承包責任制?
其實對我們農民也有點不公平。在土地分配之初,如果家庭人口多,這個家庭的總承包地面積會更多,如果當時人口少,這個家庭的總承包地面積會相對較小。
然而,現(xiàn)在,當人口增加而人口減少時,那些家庭人口少的人將會受苦。隨著科學技術的進步,人們的壽命增加,導致家庭人口越來越多,而土地卻越來越少。
今天,北方新農村將回答農民最關心的兩個問題:
第一,家里有土地的老人去世后,子女可以繼承原來承包的土地嗎?
二、新增人口還有機會獲得承包地嗎?
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家庭承包是指農民在集體經濟組織中,以農民為承包單位,以家庭為承包單位,以人為本的承包方式。通過家庭承包獲得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在家庭一方或一部分成員死亡的情況下,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存在繼承問題,但子女可以繼續(xù)耕種;家庭成員全部死亡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消滅,承包土地由用人單位收回。這就是死,除非都死了,村里的集體都會被拿回來。
但根據《土地合同法》,林地承包合同的承包人死亡的,其繼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內繼續(xù)承包。
提醒大家:所以要想保住土地,戶籍很重要。小心搬出農村戶口。如果可以搬回來,那就趕緊搬回來,因為在承包期內,如果承包人全家搬到小城鎮(zhèn)定居,應該保留其土地承包經營權或者允許其按照承包人的意愿轉讓其土地承包經營權。承包期內,承包人全家遷入設區(qū)的市,轉為非農業(yè)戶口的,承包的耕地、草原歸發(fā)包人。承包人逾期不歸還的,發(fā)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對于新增人口,可以分配這三種土地:
一是集體經濟組織依法儲備流動土地;
二、通過依法復墾的方式增加;
二、承包人依法自愿返還。
但是在我國人地少的現(xiàn)狀下,這三種土地是很少的。老實說,通過這三種方式獲得土地承包權并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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