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1年6月11日,福建省順昌縣方道公社,普通民房內。
床上橫放著兩具尸體。
大的那具是一個成年女性,她的脖子被割斷,但傷口紊亂不齊,骨肉還牽連著,看起來異常猙獰,估計兇器應當不是特別鋒利。小的那具則是一個小女孩兒,脖子也被割斷了,不過與另一具尸體不同的是,她脖子的傷口非常平滑整齊,應為利器所致。
事實上,這是一對母女。成年女性尸體是母親魏牽娣,小女孩兒則是3歲的女兒黃雅金。
她們的身上沒有多余的傷口,現場亦無掙扎痕跡。所以警方推測,兩人應該是被兇手在睡夢中殺害的,而且該兇手很可能就是熟人。巧的是,母女倆的丈夫黃火奴此時正好不見蹤影。
那么,丈夫黃火奴會不會就是殺害妻女的兇手呢?這件慘案到底是怎么回事?
駭人案件
警方在案發(fā)當天就接到報案,并于清晨一早趕去。
當看到現場觸目驚心的一幕,所有辦案人員都感到脊背一陣發(fā)涼,確認這是一對母女后,就連人群中經驗最豐富的老警員,也不由得抿嘴感嘆:“真慘啊……”
能做出這樣事情的兇手,不管什么身份,無疑都是窮兇極惡之人,絕不可放任不管。
警方初步調查現場后,將不知所蹤的丈夫黃火奴列為第一嫌疑人,并著手制定計劃,準備要對其進行追查,盡快將之找到。在警方看來,從現場情形推測,黃火奴就算不是兇手,也絕對是破案的關鍵。
為追蹤黃火奴的下落,警方找上了死者魏牽娣的姐姐魏金燦了解情況。
“他是上門女婿,和我妹妹關系不太好,兩個人在一起過日子,經常吵來吵去,上次我妹跑來找我哭,說自己早晚要死在黃火奴手里邊兒……”
根據魏金燦的描述,黃火奴作為上門女婿,魏牽娣其實不太看得起他,可黃火奴本人又性格要強,所以兩人平日間沒少發(fā)生矛盾,黃火奴甚至做出過對妻子的死亡威脅。
這時候,又有村干部找上了警方,向辦案人員反應道:“這個黃火奴我不知道在哪兒,但我們社一個叫楊海金的社員先前跟我說,他今早起得早,天還沒亮就做飯,那會兒正好隱隱看見一個灰黢黢的人影經過他家不遠處,急匆匆往村頭跑了去,看起來有點兒像黃火奴,只是不能確定?!?/p>
與妻子魏牽娣關系不太好,一大清早就急匆匆地出村……從這兩份情報來看,黃火奴尤為可疑,不過僅僅如此,還不足以作為證據,警方隨后又對作案的兇器進行了調查。
“柴斧,是這把吧?”
“你看這上面還有血,應該是,錯不了。”
辦案人員對案發(fā)的房間進行了一番搜查,于床下發(fā)現了砍柴的斧頭,質地沉硬,刃口帶著凝固的鮮血。
在上世紀70年代,像這樣的工具比較稀缺,并非每家都能有,而且各家有的斧頭,在具體形狀上也多少有些不同,因而警方找來村民,很快就辨認出這把斧頭是黃火奴自家的。
把已得的三條線索放在一起,警方很容易就做出了推斷:
黃火奴因為上門女婿的身份與自身性格緣故,和家中妻子魏牽娣關系不合。二人矛盾越積越深,在一天晚上的時候,黃火奴就趁著妻女熟睡,拿起家中斧頭,將二人殘忍殺害。
發(fā)泄完自己心中的不滿,黃火奴很快懼怕起來,于是又趁著天還未亮,畏罪潛逃離開了村莊。
尋找兇手
沒有比這更合理的解釋了,警方越想越覺得真相很可能便是如此,當即準備發(fā)動人手,對黃火奴進行大范圍搜尋。
他們制定出了一番計劃,然而還沒等開始實施,僅僅第二天,就有村民上報,說他們找到了黃火奴。
警方火急火燎趕到現場,看到的只有一具冷冰冰,還渾身帶水的尸體。
發(fā)現他的兩個村民說道:“昨天不是都說黃火奴殺人跑了嗎?社長就叫我們大伙都去找找。今天早上的時候,我們路過這河邊,遠遠便看見有什么東西飄在水面,挺大個,怪瘆人的,走近一看,果然是具尸體。我倆再一瞧,這不就是黃火奴嗎?所以把他給撈了上來……”
人已經斷氣了,但死因還得探查,畢竟,誰也保不準黃火奴到底是自個兒墜進河里、還是被人殺害后再拋尸入河的。
警方請法醫(yī)來到現場。經過一番仔細檢驗,法醫(yī)給出結論:“這人身上沒發(fā)現別的明傷暗傷,從鼻腔內的情況看,他是生前入水溺死的?!?/p>
換言之,黃火奴很可能是自己跳水自殺的。
殺了妻女后,覺得逃無可逃或良心過意不去,而畏罪自殺嗎?一位老成的辦案人員皺著眉頭說道。
從現已掌握的線索來看,這樣的解釋應該是最為正確的,可又覺得似乎有哪里不對勁……兩夫妻生活了這么多年,孩子都3歲了,會僅僅因吵架鬧矛盾,便鬧出血案嗎?殺掉妻子也就罷了,連自己親生的孩子也不放過?
慎重起見,警方決定繼續(xù)調查,盡可能找出黃火奴殺人的真正動機,最大程度還原案件的真相。而他們這一查,果然發(fā)現了疑點。
“這夫妻倆確實經常吵架,但我經常和他們家來往,他們其實沒有想象中那么壞,還是相處得蠻不錯的。就前天下午,我經過黃火奴家門口,兩夫妻在那兒吃飯,我親眼看見他們二人讓來讓去,互相喂對方喝田蛙湯呢!”
這是與黃火奴同社的社員張娟的說法,他稱,黃火奴夫妻倆雖然會爭吵,可總的來講,還算恩愛,關系沒有看起來那么壞。
警方循著此線索又進一步詢問,其他一些社員也普遍表示,黃火奴對女兒非常好。
“他可稀奇那閨女兒了,上哪兒都要帶著,平常下地干活,閨女兒就在菜地旁邊田埂上坐著,想吃什么,他哪怕兜里沒錢,也要想辦法、甚至借錢給閨女兒買……”
這樣一番排查,黃火奴是作案兇手的可能性很快就降到微乎其微了。
警方探查到,黃火奴本人從沒有什么精神病,排除發(fā)瘋作案的情況,以他平時對妻子尚可,對女兒無比喜愛的情形看,根本就不具備其余可能的殺人動機。
挨著黃火奴家的一戶村民還說,在案發(fā)前一天,黃火奴作息什么的都一切正常,下午趁著休息時間,他還把自家的自留地都干干凈凈收拾了一遍,不像一個內心預謀著殺人的人。
重要突破
案情一時間陷入了僵局。
現在,案發(fā)現場是黃火奴的家,被害者在睡夢中死去,現場沒有任何掙扎痕跡,作案兇器也是自家的……
如果這樣,黃火奴本人都不是兇手的話,那兇手究竟是誰呢?
辦案人員冥思苦想也想不出個頭緒,關鍵時刻,一位警員再次對黃火奴家及其本人尸體進行斟察,意外發(fā)現了兩個新的線索。
“這雙鞋是什么牌子的?”
“力士?!?/p>
“力士?嗯……看起來挺新的,你們以前有誰見過他穿這雙鞋嗎?”
“沒有,以前我們從沒看他穿過,也沒見他何時買過?!?/p>
“是這樣啊……”
警方留意到黃火奴腳上的新力士鞋,向村民們詢問,村民們紛紛表示不知情,以前這雙鞋從未在黃火奴身上出現過。
此外,警方又發(fā)現,黃火奴家原來養(yǎng)了兔子,有知情者稱,原本他家有5只兔子,現在圈里只剩下4只,丟失的一只是公兔。
少掉的那只兔子去哪兒了?
這時,魏牽娣的姐姐魏金燦向辦案人員做出了解答:“那只公兔我知道,前兩天謝旺相來過,說是借只公兔去給他姐姐家的母兔配種?!?/p>
謝旺相?借公兔給母兔配種?辦案人員下意識覺得,這很可能是案情的突破口,于是前往謝旺相姐姐家進行調查,結果一問,謝旺相姐姐卻說自己根本沒養(yǎng)過兔子,也從沒叫自己弟弟去黃火奴的家借公兔!
如果魏金燦和謝旺相姐姐所言屬實的話,那謝旺相無疑是說謊了。警方隨即趕到了謝旺相家。
沒有任何母兔來配種,在謝旺相家里,警方只發(fā)現剩下的些許兔子皮毛,至于那只公兔,則已被他殺掉吃了。
謝旺相很可疑,為了加快破案進度,辦案人員決定雙管齊下,一邊暗中摸清謝旺相的底細、以及他與黃火奴之間的關系;一邊正面審問,看謝旺相的反應。
審訊室里,警方刻意將場面布置得十分肅穆,對謝旺相嚴詞審訊,質問他為何要說謊“借”走兔子并殺死,與黃火奴之間是不是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
一開始,謝旺相極力否認,稱沒有這件事,自己從沒“借”過兔子。
審訊員這時發(fā)現,謝旺相的衣服后背有零星的血跡,審訊員冷著目光逮住這點追問……節(jié)奏緊迫、步步緊逼……面對撲面而來的壓力,謝旺相果然慌神,無法保持鎮(zhèn)定。
他的話語逐漸邏輯混亂,變得前后不搭、語無倫次。警方又根據他講話的漏洞,進一步緊逼,終于擊破了其心理防線。謝旺相不再隱瞞,一股腦交待了所有。他承認,黃火奴一家三口人,都是他殺的……
真相浮現
事情的來龍去脈是這樣的。
原來,謝旺相在村里的風評很不好,曾經聯(lián)絡黃火奴一起做了不少偷雞摸狗的事。
但是到1969年,黃火奴卻突然良心發(fā)現,主動向組織承認了自己的錯誤,并將謝旺相也交待了出來,坦言了自己曾與謝旺相一起偷生產隊谷子的事。結果,黃火奴因為自首舉報有功,沒受太大影響,謝旺相卻受到了嚴肅懲罰。
這是背信棄義!謝旺相知曉后暴跳如雷,心里自此對黃火奴怨恨不已,發(fā)誓早晚有一天要殺掉對方,讓其付出應有的代價。
謝旺相在心中做出謀劃,他突然想到,自己要是隨便報復黃火奴,會成為村里人的頭號懷疑對象,所以必須先隱忍,等時機成熟再動手。
什么樣的時機才算成熟呢?謝旺相決定由自己創(chuàng)造。
他第一步是“化干戈為玉帛”,在二人關系僵化一段時間后,謝旺相首先出擊,在許多小事情上都對黃火奴做出讓步,盡可能緩和二人之前的矛盾。
緊接著,就是要取得黃火奴的信任。為此,他與黃火奴看到便打招呼,且在許多方面都對其表示出關心。
就這樣,謝旺相通過假意示好,讓黃火奴覺得自己是真的放下過往、不計前嫌時,他再次出擊,于一日帶著酒,主動請求要和黃火奴拜把子、結為兄弟。
看著謝旺相情真意切的表情,絲毫不似作偽,黃火奴感慨不已,也沒多想,便非常高興地同意了。
目的已經達到了一半。憑借拜把子兄弟的身份,村里的人們都漸漸遺忘他們曾經鬧過矛盾的事。
謝旺相則趁機搜集黃火奴家的作息規(guī)律、生活習慣等情報。根據了解到的這些信息,他處心積慮地寫下了一份殺人計劃書,藏在自家床板下。
1971年夏天,謝旺相苦等的時機終于來臨。
他得知黃火奴由于常年的勞動,有很嚴重的腰病,一直在尋醫(yī)問藥找辦法醫(yī)治。有一個名叫“蜂皇漿”的膠囊,他就經常服用。于是,謝旺相從公社保健室里偷了幾十片安眠藥,碾成粉末后,悄悄裝進了幾?!胺浠蕽{“藥物里。
謝旺相預備著要在黃火奴家中實施作案,但黃火奴家養(yǎng)狗,很麻煩。所以為避免節(jié)外生枝,在5月份的時候,謝旺相就于一天偷偷下藥,把黃火奴和他鄰居家附近一片人戶的狗,全給弄死了。
到了6月份來臨,謝旺相預備實施作案。他提前了解到黃火奴腳的尺寸,買了一雙新力士鞋,打算作案時用。到時自己穿著,可以避免舊鞋留下腳印之類的線索,作案后套在黃火奴的腳上,也方便制造出其畏罪自殺的假象。
但即便如此,一個人作案還是容易出現紕漏,為此,黃火奴早在年前就決意實行計劃,拉自己妻子徐巧仙下馬了。
塵埃落定
1971年年初的時候,謝旺相欺騙徐巧仙說,自己因為經常去黃火奴家,就與黃火奴的妻子魏牽娣發(fā)生了曖昧關系,沒曾想魏牽娣是個惡婦,竟然讓自己找機會偷偷下藥毒死徐巧仙,她也順便毒死丈夫黃火奴,這樣便能和自己在一起。
如此謊言,正如謝旺相預料的那樣,果然激起了徐巧仙的怒火,謝旺相趁機表態(tài),說自己現在很后悔,不該與魏牽娣曖昧,并言自己與徐巧仙可以先下手為強,就這樣,謝旺相說服了徐巧仙,使其成為了自己殺人的幫兇。
在謝旺相的授意下,春節(jié)期間,徐巧仙就去鐵匠鋪,找鐵匠設計打造了一把鋒利無比的尖尾刀。
為了偽裝成黃火奴殺了妻子的假象,作案前一天,謝旺相跑去黃火奴家,借走了他家的斧頭。這時候謝旺相的口舌之欲犯了,于是他又借口配種,騙走了一只公兔。
作案那天終于到來,謝旺相巧借歸還斧頭之名,來到了黃火奴家,拿出自己準備好的新力士鞋,假意作為禮品送給黃火奴。然后又設計,拿出自己準備好的、偽裝成膠囊的藥物,設計使黃火奴與魏牽娣服下。
到了深夜,黃火奴一家人熟睡。謝旺相叫來妻子徐巧仙,一起偷偷潛入黃火奴的家。謝旺相拿起斧子對著魏牽娣的脖子砍下,徐巧仙則用尖刀殺害了3歲的女孩黃雅金。
完事后,徐巧仙先行離開,謝旺相清理現場。他穿上了先前送出的那雙新力士鞋,再背著因為服用了過多安眠藥,而睡得昏沉的黃火奴,在天未亮之時來到了河邊,與妻子一起,把腳下鞋子脫下給黃火奴穿上,再將之丟入河中淹死。
而村民在清晨看到的黃火奴,則是謝旺相穿上黃火奴的衣服假扮的,目的也是為了將殺人案嫁禍給黃火奴。
交待完這一切,謝旺相懊惱地稱自己現已認錯,只請求警方能夠從輕發(fā)落,然而迎接他的,只是辦案人員冰冷的目光。像他這樣的劊子手,簡直死不足惜!
1971年年末,經法院判處,謝旺相和徐巧仙因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刑立即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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