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位:1799年,腐敗價值銀約為8.22億,當時調整11年的財政收入,是中國歷史上的第一號貪官。
第九名:魏忠賢(明朝)十大罪:一與皇帝并列,二蔑視皇后,三搬弄兵權,四無二祖列宗,五克削藩王封爵,六目無圣人,七濫加爵賞,八掩蓋邊功,九剝削百姓,十交通關節(jié)。
第八名:哈嘛(元朝)狂征暴斂,全家被誅。持朝政達20余年。他利用自己的權勢,在各地強占民田,同時挾權經(jīng)商,獲取四方之利,在家中設置總庫。他還仗勢欺人,欺男霸女,擁有妻妾400余人,荒淫到了極點。
第七名:秦檜(宋朝)以“莫須有”的罪名殺害了岳飛
第六名:李林甫(唐朝)唐宗室。初為千牛直長,后官至宰相。為人奸詐陰險。厚結宦官、妃嬪,迎合玄宗,排除異己;“口有蜜,腹有劍”;收羅黨羽,結黨營私;唯庸才是用,以固其權。他廣收賄賂,生活奢侈。致朝風日益腐敗,終于釀成歷史上著名的“安史之亂”。公元752年十一月,死
第五名:楊素(隋朝)附晉王楊廣參與宮廷陰謀,廢太子楊勇,殺文帝。楊廣立,他拜司徒。素十分驕橫,任意侮辱屬臣,凡逆己者,必加陷害。貪圖財貨,廣營產(chǎn)業(yè)。公元606年,死。
第四名:阮佃夫(南北朝)會稽人,公元456年,佃夫等殺前廢帝,立彧為帝,是為宋明帝。繼因平定長史鄧琬之亂,遷龍驤將軍、司徒參軍。后為太子步兵校尉參預朝政,權壓人主。橫征暴斂,人有逆之,禍害立至。大收賄賂,生活奢侈,諸王莫及。廣用親信。公元472年,明帝死,立太子劉昱為后廢帝,佃夫加給事中、輔國將軍,權任益重。次年,鎮(zhèn)壓建平王劉景素之亂,以功為南豫州刺史、冠軍將軍。公元477年,因廢長立幼,被誅。
第三名:黃皓(三國)宦官,縱后主劉禪淫樂,朝治日益腐敗。自是操弄權柄,以至滅亡。魏征西將軍鄧艾,知其奸險,將殺之。皓賄賂艾左右,終免一死。
第二名:董卓(三國)率兵入洛陽,廢少帝,立獻帝。自為相國,專斷朝政,兇暴淫亂,激起全國反對。焚燒洛陽,西遷長安。掠奪錢財巨萬,計黃金二三萬斤、白銀八九萬斤,錦綺奇玩堆積如山。公元192年,為司徒王允等人所殺。
第一名:趙高(秦朝)始皇死于出游途中,高偽造詔書,改立胡亥,殺始皇長子贏扶蘇、十二公子、十公主及大將軍蒙恬、右丞相馮去疾等人。及胡亥即位,高為郎中令。乃殺丞相李斯,自為丞相,集大權于一身,駕空二世。他橫征暴斂,濫殺無辜,譽“殺人眾者為忠臣”;在危機四起之時,又殺二世,立贏子嬰為秦王。后為子嬰所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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