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篇內容的主旨是要拆分契與閼伯。
關于商族的來歷,《史記》是以一個神話講起的。
《史記·殷本紀》載:“殷契,母曰簡狄,有娀氏之女,為帝嚳次妃。三人行浴,見玄鳥墮其卵,簡狄取吞之,因孕生契。契長而佐禹治水有功。帝舜乃命契曰:“百姓不親,五品不訓,汝為司徒而敬敷五教,五教在寬?!狈庥谏蹋n姓子氏。契興於唐、虞、大禹之際,功業(yè)著於百姓,百姓以平?!?/p>
其實太史公的這段記載也是通過多個材料整理出來的,因為材料之間的沖突,太史公也只能含糊其辭地講故事,如太史公只說契的母親叫簡狄,并且又說簡狄是帝嚳的次妃,卻偏偏不說契是帝嚳之子,反倒要說契是簡狄吞玄鳥之卵而生,言外之意就是契的親生父親并不是帝嚳。
商族譜系太史公當然也是有苦衷的,因為他的《史記》不能與《詩》相抵牾,《詩》中沒有與帝嚳相關的記載,而關于商族的起源,《詩》中卻有明確的說法。
《詩·商頌·玄鳥》載:“天命玄鳥,降而生商,宅殷土芒芒。”
這里的重點其實是“天”,“玄鳥”只是“天”的工具而已,也就是說,生商的并不是玄鳥,而是“天”,而“天”的神格即是“帝”。
《詩·商頌·長發(fā)》載:“有娀方將,帝立子生商。”
那么,這里的“有娀”顯然就是商族的始祖母,相當于姜嫄之于周族,但《詩》中并沒有指明“有娀”或“有娀之女”就是“簡狄”。
此外,上海博物館館藏的《戰(zhàn)國楚竹書·子羔》載:“契之母,有娀氏之女也,游于央臺之上,有燕銜卵而措諸其前,取而吞之, 娠三年而劃于膺,生乃呼曰:“銫(金)!是契也?!?/p>
在這個記載里,同樣沒有將有娀氏之女稱之為“簡狄”,但同《史記》一樣的是,也強調了有娀氏之女,那么,這個有娀氏顯然是一個氏族稱謂,也就是說,契的母系來自有娀氏,但父系卻不得而知,而這種“不得而知”通常與早期的母系氏族有直接關系。
像這種不講父系的上古傳說在漢代是行不通的,因為漢儒肩負著政治任務,需要去編織一個自黃帝開始直至漢代的正統(tǒng)的傳承體系,那么,夏、商、周三代就都有必要被編織進黃帝一族,于是硬生生地將商契之母(有娀氏之女)和周棄之母(姜嫄)都許配給了被認為是黃帝后裔的帝嚳,且把周族的始祖母排在前面,成為元妃,那么,契的母親只能屈居次位了。
同樣是受這種動機的驅使,漢儒整理的《禮記》顯然也并不都是可靠的。
《禮記·祭法》載:“殷人禘嚳而郊冥,祖契而宗湯。周人禘嚳而郊稷,祖文王而宗武王?!?/p>
同樣是關于祭法的記載,成書早于《禮記》的《國語》卻有不一樣的說法。
《國語·展禽論祀爰居》載:“商人禘舜而祖契,郊冥而宗湯;周人禘嚳而郊稷,祖文王而宗武王?!?/p>
比對《國語》,《禮記》的記載有明顯后人重新整理的痕跡,如“殷人”與“商人”之分,事實上,商族從來不自稱為“殷”,在先秦文獻中,也都是以“商”或“殷商”相稱,反倒是到了西漢,才習慣于以“殷”代“商”。
還有就是祭祀順序,祭祖是由遠及近的,但在《禮記》中,殷人的祭祀順序卻是:嚳、冥、契、湯,分別對應著禘、郊、祖、宗四個祭法,這顯然是把冥和契弄反了,相比之下,《國語》的舜、契、郊、湯才是正確的順序。
之所以弄反是因為在周代,的確是按禘、郊、祖、宗的順序進行祭祀的,但商代卻不一定也是這個順序,更可能就是禘、祖、郊、宗,并且自虞夏以來都是這樣的順序,直至周代才將“祖”與“郊”顛倒過來了,漢儒不明就里,以為自虞代開始就是禘、郊、祖、宗。
另外,后世學者面對《國語》和《禮記》的沖突時,大都選擇了后者,甚至因為找不到反駁《國語》的理由,有學者牽強而武斷地認為是《國語》誤將“嚳”寫成了“舜”,且自此成了定論。
事實上,商族禘祭的原本就是舜,而不是嚳!堯舜傳說也的確就是商族傳承下來的傳說,儒家源自孔子,宋國又是商族的遺民之國,那么作為宋國的后裔,孔子所講的祖先傳說自然就是商族的祖先傳說。
也就是說,契同堯、舜是密切相關的,《書·舜典》講契為舜的司徒,這還是有一定的可信度的。
那么,接下來我們再來講講閼伯,關于閼伯的記載,主要集中于《左傳》。
閼伯臺《左傳·襄公九年》載:“陶唐氏之火正閼伯居商丘,祀大火,而火紀時焉。相土因之,故商主大火?!?/p>
首先我們知道,閼伯的職位是火正,而火正是早于堯舜時代的更古老的官職,最有名的火正應該是祝融,與帝顓頊時代相仿,其職位來源可能與人類早期保留火種以及刀耕火種的農(nóng)業(yè)生產(chǎn)方式有關,到了堯舜時代似乎不再有火正一職。
這里需要補充一下的是,陶唐氏也是一個上古氏族,并不等同于堯,在《左傳》里,陶唐氏遠早于堯,關于陶唐氏和堯的關系我會在以后的文章中去討論。
此外,閼伯來自高辛氏。
《左傳·昭公元年》載:“昔高辛氏有二子,伯曰閼伯,季曰實沈?!?/p>
那么,由以上兩條記載可知,閼伯出自高辛氏,擔任火正一職,而通過前面的論證可知,契出自有娀氏,擔任司徒一職,閼伯是陶唐氏時代的人物,契是堯舜時代的人物,兩者顯然完全不同。
那么,二者又是怎么被整合的呢?
這其實要從《左傳》的那句:“陶唐氏之火正閼伯居商丘,祀大火,而火紀時焉。相土因之,故商主大火。”來剖析,關鍵在于“相土”是誰?
關于相土,《史記·殷本紀》有載:“契卒,子昭明立。昭明卒,子相土立”,顯然,按《史記》的說法,相土應該是契的孫子,兩者之間至少還有一個昭明,假如閼伯就是契,那么“相土因之”顯然就不成立了,應該是昭明因之啊。
關鍵在于怎么去理解“因之”,其實,我們可以同樣在《左傳》中查找“因之”的用法。
《左傳·昭公二十年》載:“昔爽鳩氏始居此地,季荝因之,有逄伯陵因之,蒲姑氏因之,而后太公因之?!?/p>
這段講的是齊國這塊土地的歷史,最早是爽鳩氏的土地,后來是季荝占據(jù),再后來依次經(jīng)歷了逄伯陵、蒲姑氏,最后被太公占據(jù),這里的太公指的就是周代齊國的開國君主呂尚,俗稱姜子牙。
所以,這里的“因之”其實是替代繼承的意思,而“相土因之”顯然也是這個用法,也就是說,相土占據(jù)了閼伯一族的商丘,并從來稱之為商,那么,“商”這個稱謂顯然是自相土才開始有的,因此相土很關鍵,于是《詩》有“相土烈烈,海外有截”,而相土的“爺爺”——契,其族群既不在商丘,也不被稱之為“商”。
商丘那么,《史記·殷本紀》講契被“封于商,賜姓子氏”并不可信,也就是說,商族早期的確占據(jù)了商丘,但卻是自相土開始的,而更早的契并不來自商丘。
以上內容是為我們后續(xù)討論商族起源打一個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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