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行李箱絆倒死亡家屬起訴箱主人被行李箱絆倒的家庭成員起訴行李箱主人
去年3月8日,在北京西站北廣場二樓門口,67歲的王女士被63歲的劉女士的拉桿箱絆倒受傷,15天后在醫(yī)院去世。王女士的家人認為劉女士犯了一個嚴重的錯誤,所以她起訴豐臺法院,要求賠償62萬多元。8月18日庭審中,劉女士認為王女士是因為在入口處逆行被絆倒,劉女士正常排隊,沒有任何過錯。據(jù)原報道,2019年3月8日12時30分左右,王女士前往北京西站乘坐K267列車回石家莊老家。在北廣場二樓入口進站時,王女士被劉女士的箱子絆倒。上車后,王女士感到劇烈的頭痛、頭暈等嚴重不適。16時36分,王女士下火車時已不省人事,被坐輪椅的警察和乘務員推下火車。
16點50分左右,前來接站的王女士的侄女隨即撥打了120急救電話,王女士被送至石家莊第一醫(yī)院,被診斷為腦出血。由于情況復雜,當日19點18分左右,王女士被轉(zhuǎn)院至河北省第二人民醫(yī)院住院治療13天,后轉(zhuǎn)至河北友愛醫(yī)院住院兩天后去世。原告認為,對于王女士的跌倒,被告存在重大過錯,應當承擔至少60%的責任。原告向被告劉女士索賠醫(yī)療費、死亡賠償金、精神損害賠償金等損失共計62萬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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