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網(wǎng)速記者今天從昆明市公安局發(fā)言人辦公室獲悉,3月27日下午14時許,一名攜帶1公斤炸藥和電雷管的男子在省高院門口揚言要自爆。民警下班后,該男子主動交出炸藥,帶回福海派出所調(diào)查。
昆明警方稱,這名男子名叫周,38歲,來自甘肅省山丹縣。該男子2009年因交通事故在陸豐縣被法院判刑后,周不服法院判決,交警搞錯了。27日下午14時許,他在省高院門口拿了一公斤炸藥和電雷管組成的炸藥,揚言要自爆。警察工作結(jié)束后,這個人主動交出了炸藥。
目前,該男子正在接受昆明警方的進一步調(diào)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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