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淮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對鄭淵潔 實(shí)名舉報的特大侵犯著作權(quán)案作出判決。涉案的兩家公司因侵犯著作權(quán)罪分別被判處罰金50萬元,被告人王成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罰金300萬元,李會雄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6個月、罰金260萬元,另有8名被告被判緩刑和罰金,為相關(guān)銷售以及印刷公司的員工。另有一被告因特殊原因未能到庭,法院將擇期對其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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