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飛被嚇壞了,她讓媽媽帶她回家。
據(jù)肖飛說,她覺得她的家是她自己的安全區(qū)。
然而,噩夢還沒有結束。
5月1日,王樂妍向在餐館工作的同事打聽肖飛的地址,然后瘋狂地追過去,要求見見肖飛。
肖飛一家不同意,以“理由”將王樂妍帶到當?shù)嘏沙鏊?河北省保定市淶源縣公安局五龍溝鄉(xiāng)派出所),派出所調解雙方。
王樂妍答應不再糾纏肖飛。
然而,五一假期結束后,小飛回到學校后,王樂妍又追了上去。
5月16日,肖飛在學校校園里閑逛時撞見了王樂妍。她非常害怕,立即向父母和室友求助。她的家人來帶她回老家。
5月17日,被打擾的肖飛和她的家人一大早就跑到當?shù)嘏沙鏊鶊蟀?。母親趙尹稚對警察說:“我(女兒)恐怕被搶了”。
處理此事的警察回應說:
“搶什么搶,沒有搶的問題。這次你要打110?!?/p>
另外,警察還說:“在學校和北京被騷擾之前,你沒有報警?,F(xiàn)在來我們村報警。侵權尚未發(fā)生。過來再說一遍。”
這家人必須回去。
然而,就在同一天,王磊竟然拿著刀和棍子出現(xiàn)在肖飛家門口,他的家人和當?shù)卮迕裣蚺沙鏊鶊蟀浮?/p>
但是當警察趕到時,王樂妍已經(jīng)逃走了。
根據(jù)報警案件登記表記載的內容,當時“王持刀到家要求見女兒,雙方發(fā)生口角糾紛”。
那天晚上,震驚的肖飛一家不敢住在自己家里,跑到淶源縣的賓館暫住。
然而,王樂妍沒有讓她走。
5月29日晚9點,王樂妍再次來到肖飛家騷擾,并說“如果你不見肖飛,你將服毒自殺。”
肖飛的家人報了警。警察趕到時,王樂妍已經(jīng)不見了。
根據(jù)警察局當天的“情況表”,當警方與王樂妍談話時,王樂妍“拒絕與警方合作”,所以警方安排肖飛的家人在親戚家呆到很晚。
5月底,學校了解情況后,制定了《學生安全突發(fā)事件應急處理方案》,組織宿舍和班級的學生陪同肖飛,以確保她在學校時所有學生都陪同她。
在那之后的一段時間里,王樂妍沒有出現(xiàn)。
然而,據(jù)肖飛的哥哥王鵬說,當王樂妍失蹤時,他威脅要給肖飛的父親王新元打電話,說下次他來的時候,會是肖飛的家人去世。
2018年7月11日晚11點,王磊真的來了。
02
由于肖飛住在政府建造的經(jīng)濟適用房里,位置稍遠(離村子大約5分鐘路程),附近只有兩戶人家。
為了安全起見,父親王新元從親戚那里借了兩條狗看守院子,哥哥王鵬專門花了200塊在淘寶上買了一個報警器和一個攝像頭(不知道是不是攝像頭質量太差,事發(fā)前十天無法正常工作)。這家人每天換到不同的房間睡覺,肖飛每天都睡在枕頭下,甚至還拿著一把菜刀。
這把菜刀其實是后來用的。
7月11日深夜,院子里的狗突然吠叫起來。
根據(jù)肖飛的描述:
“當我聽到狗叫時,我父親醒了。然后我拉開窗簾往外看。我看見他翻過墻來到我們家。當時父親很著急。他連衣服都沒來得及穿就沖出去了。叫我報警?!?/p>
警方記錄顯示,報警時間為晚上11點06分。
然而,當警察趕到時,王樂妍已經(jīng)死了。
在接受《新京報》采訪時,肖飛向記者描述了大致過程:
事發(fā)時,她透過窗戶看到王樂妍拿著兩件東西(即一根投擲棍和一把水果刀)向他父親沖去,而王新元則拿著一把鐵鍬和一根長棍子向他打招呼。這時趙的母親也跟著沖了出去。
王樂妍身高一米,而年邁的王新元夫婦顯然不是王樂妍的對手。
看到父母被打,肖飛拔出枕頭下的菜刀,撿起桌子上的一塊石頭,沖了出去。
"我一出門,王樂妍就放開我的父母,直接來找我。"
肖飛試圖用石頭打王樂妍,但在戰(zhàn)斗過程中刀子和石頭一起掉在了地上。然后王樂妍過去給肖飛一把刀,切開肖飛的腹部,用手抓住她的脖子。
母親趙沖過去拉住,王樂妍倒在地上,于是拿起菜刀,用刀背打了。
之后,父母保護了肖飛,回到了家里。當她再次出來時,王樂妍已經(jīng)倒在血泊中了。
那么是誰和哪個行動對王樂妍造成了致命的傷害,她說不清楚。
根據(jù)警方調查結果:
事發(fā)當晚,王某手持甩棍、水果刀翻墻進入王新元家,與一家人發(fā)生肢體沖突,沖突期間,王某使用甩棍、水果刀致曉菲腹部、趙印芝手部、王新元胸腹部、腿部及雙臂受傷。曉菲使用家中菜刀的背部擊打王某背部、王新元使用木棍、鐵鍬擊打王某,并使用菜刀劈砍王某頭頸部,王某倒地后,趙印芝使用菜刀劈砍王某頭頸部,王某頸部受傷嚴重死亡。經(jīng)鑒定,王某符合顱腦損傷后合并失血性休克死亡。7月12日,肖飛和她的母親被淶源縣公安局刑事拘留。
7月15日,肖飛的父親被刑事拘留。
8月18日,經(jīng)淶源縣人民檢察院批準,淶源縣公安局逮捕了肖飛的父母,取保候審。
其中,趙的母親以“涉嫌故意殺人罪”被逮捕。
9月7日,鄧家莊村委會以集體名義向檢察院出具書面證明,要求從輕處罰肖飛一家。對王樂妍的評價是:
“進屋的人對我村有不好的影響。這個人經(jīng)常拿著刀在我的村子里游蕩,無視法律,傲慢自大。天黑了我的村民不敢出門,對我村村民的生命和人身安全構成了極大的威脅?!?/p>
之后,淶源縣檢察院向縣公安局下發(fā)了《關于變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強制措施(釋放)的議案》。檢方在提案中指出:
該案有正當防衛(wèi)性質,趙印芝沒有羈押的必要性,建議辦案機關變更強制措施。然而,淶源縣公安局沒有采納檢察機關的建議,在給檢察院的答復中說:
趙拿菜刀砍了幾刀,也不知道是不是死了。"。主觀上對自己傷害他人的行為采取放任的態(tài)度,有傷害的意圖??赡鼙慌刑幱衅谕叫桃陨稀4送?,事件發(fā)生時的手段殘忍而魯莽。由此可見,趙長期受到受害者的騷擾,充滿仇恨。不能排除突然的家庭變動是否會對社會進行報復,所以不能保證他離開監(jiān)管后不會發(fā)生社會危害?!?/p>
對此,肖飛表達了不同的觀點。
在接受《人民日報》采訪時,肖飛認為,自己和父母的行為應該屬于正當防衛(wèi):
“那天晚上,他拿著武器打傷了我們所有人。我們求他放了他,他沒有,然后我們別無選擇,只能動手。
他當時可能已經(jīng)癱了,但是天太黑了,他看不清自己的傷,而且還在下雨。我和父母都很害怕。如何才能有時間和心情冷靜下來,看看他的傷勢如何,判斷他是否可以繼續(xù)作案?怎么才能知道他是真的暈倒還是裝死?
父母六十多歲,父親身體不好,我們三個當時都受傷了。如果他起來繼續(xù)傷害我們,我和我媽怎么可能打得過小男孩?當我們受傷,父母盡力保護我的時候,我們只能繼續(xù)自衛(wèi)。如果當時的情況不是這樣,我們三個人的生命都有可能失去。"
肖飛的哥哥王鵬補充道:“我媽媽是農(nóng)村婦女。直到現(xiàn)在,她才知道什么是‘正當防衛(wèi)’。”
03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條:
1.為了保護國家、公共利益、自己或他人的人身、財產(chǎn)和其他權利不受正在進行的非法侵害,為制止非法侵害而采取的任何行為,對非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是正當防衛(wèi),不承擔刑事責任。
2.正當防衛(wèi)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承擔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3.對正在進行的暴力犯罪,如殺人、搶劫、強奸、綁架等嚴重危害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衛(wèi)行為,從而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認為防衛(wèi)過當,不負刑事責任。
以上第三點也叫特殊防衛(wèi)(或無限防衛(wèi)權)。
去年轟動一時的“余海明反殺龍哥案”被認為是特殊防衛(wèi),所以他不承擔刑事責任。
當時公安機關認定,余海明拿刀后7秒內5次刺切劉海龍屬于連續(xù)防衛(wèi)行為,對龍哥致命一刀符合防衛(wèi)時機(即正在進行不法侵害)。
這次淶源縣公安局認為,趙在墜地后將其修復,造成死亡,存在“故意傷害”,不屬于正當防衛(wèi)。
但問題是,你落地的時候會失去傷害的能力嗎?
對此,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陳璇分析說:
“在這種情況下,雖然王樂妍已經(jīng)倒地,但根據(jù)日常生活經(jīng)驗,即使侵權人倒地,仍然有可能起身反擊,或者使用其他工具繼續(xù)侵權。這時,趙、等人不能確定已經(jīng)完全喪失了入侵的能力,也不能確定他如果停止自衛(wèi)就不會受到對方的攻擊。法律不能要求捍衛(wèi)者承擔他們可能繼續(xù)受到侵略者攻擊的風險。”
北京師范大學中國刑法研究所副所長彭新林認為:
“拋開前期王樂妍對肖飛家人的反復糾纏和騷擾不談,他在晚上11點的時候帶著王樂妍攜帶的刀具、棍棒等住進了醫(yī)院。,毆打和刺傷肖飛的父母,他的行為已經(jīng)是犯罪行為。也就是說,肖飛家族有自衛(wèi)的前提。當時環(huán)境黑暗,他們長期受到王樂妍的騷擾和折磨。他們有心理壓力,甚至有一定程度的怨恨。盡管王樂妍倒在地上,但他仍有可能完全站起來,收回他的刀,并可能繼續(xù)對肖飛的家人實施暴力襲擊。整個違法侵權事件還沒有結束?!?/p>
“我們應該把王樂妍前后的行為理解為一個完整的過程,所以在王樂妍倒地后,肖飛的母親多次用刀砍傷王樂妍的脖子,導致她死亡,這大體上符合建立特殊防衛(wèi)的條件。要受害者覺得自己掉在地上就不會侵權是不可能的。它不具備期待的可能性。”
當然,也有持不同意見的法律專家。
例如,西南政法大學張繼喜教授認為,余海明反殺龍哥是一個持續(xù)防衛(wèi)的過程,而在淶源反殺案中,王樂妍倒地后,肖飛父母實施了用菜刀抽打、剁王樂妍的行為,對王樂妍受傷、王樂妍生死置之不理。在這種情況下,很難想象肖飛的父母會遇到辯護的機會。
04
從以上內容可以看出,不同的法律專家對本案是否符合正當防衛(wèi)(主要是對防衛(wèi)時機的判斷)有不同的看法。
但這恰恰反映了我國法律目前面臨的一個困境。
在之前的文章中,我特別提到了最高人民檢察院2018年12月19日新發(fā)布的第十二批指導性案例。其中有這樣一段關于余海明反殺龍哥案的說法:
當時我總結了這段話背后的三個要點:
第一,違法侵權的判斷標準不能機械地理解和判斷刑法的開始和完成;
二是判斷違法侵權是否正在進行,對具體行為和現(xiàn)場情況進行具體分析;
第三,如果違法侵權已經(jīng)達到既遂狀態(tài),但侵權尚未終結,則應視為正在進行。
當最高人民檢察院需要通過指導性案例告訴法律界時,違法侵權的判斷標準“不能機械地理解和判斷刑法的開始和完成”,這恰恰說明我國現(xiàn)行法律規(guī)定過于機械,已經(jīng)與司法實踐脫節(jié)。
公眾對此案有何評論?
“制定法律的出發(fā)點是為了保障公民的人身和財產(chǎn)安全,使合法公民能夠過上更有尊嚴的生活。我們不能用刀反擊,又怎么能活得有尊嚴??!!"
——網(wǎng)友@來去匆匆
“這個案子說明了普通人的困境。我們在家里有安全感。我們常說風可以進雨,國王不行。家是最后一道屏障。
現(xiàn)在躲不了家,報警不了,被人拿刀過墻,一輩子遵紀守法,善待他人。最后還得被人拿刀帶回家,被人威脅,被人傷害,怎么才能過得好?
我們普通人面對這樣的事情,要怎么做才能繼續(xù)活下去?"
——網(wǎng)友@楊梅
“友情提醒所有司法工作者,長此以往,有人會出來說‘依法治國’,后果非常嚴重?!?/p>
——網(wǎng)友@照片
“有需要就報警”,這是中國千千數(shù)以千計的普通人共有的一個簡單想法。
然而,在向警方報告了這么多次(至少五次)之后,它仍然未能阻止王樂妍騷擾和侵犯肖飛的家人。
警方提供的“案件描述”中也提到:
王磊反偵查意識高,藏匿于附近山上,烏龍溝派出所出動所有警力,對王磊實施抓捕未果。這是本案中不可忽視的一件事。
肖飛的家人在謀殺前做錯了什么嗎?
不,肖飛只是拒絕了一個她不喜歡的人。她和家人為什么要這樣受苦?
現(xiàn)在,警察未能保護誠實守法的好公民。反而是那個潑皮無賴半夜拿著刀闖進你家。
你又報警了,警察沒到。你會怎么做?
跪求憐憫?
如果一個國家的法律真的這樣馴化人民,你不覺得悲哀嗎?
有人說中國警察人力不足,工作辛苦,有很多實際困難。
對此我沒有異議。
但問題是,當公權力無法幫助守法公民時,難道不應該允許公民使用最后手段(私力救濟)來保護自己和家人嗎?尤其是我們在家的時候。
小飛第一次被猥褻時,為什么第一反應是回家?
因為家應該是我們感到安全的地方,是我們最后的防線!
但如果法律不允許公民在家保護家庭,政府有什么資格要求公民保衛(wèi)國家?
是不是很諷刺?
對于在沒有有效警察保護的情況下多次忍受后被迫拿起武器保衛(wèi)家園的家庭,警方表示涉嫌故意殺人,并要求肖飛的父母承擔刑事責任。
這是這個案子最可悲的部分。
讓我們回顧一下肖飛被無罪釋放后對記者的回答。
記者:你放心嗎?
肖飛:沒有,不僅沒有,而且我感覺壓力更大了。
我現(xiàn)在無罪了。但是我父母還在里面。我也很擔心我的父母。而且如果我是無辜的,最后父母被判有罪,我會更加自責。
跟我沒關系,我怕我爸媽最后被判刑。
我父母太老了,他們不得不去坐牢。我受不了了。真的受不了。
事件發(fā)生后,肖飛的父母已經(jīng)被拘留了半年多。
我不知道他們最后會怎么樣,但我希望法律最終站在正義的一邊。
也希望我們的法律能夠完善。刑法中關于正當防衛(wèi)的規(guī)定是否應該進一步細化?是否應該出臺《城堡法》、《非租界法》等法律,賦予公民保護家園的權利?
有人說正義會遲到,但不會缺席。
但對肖飛來說,7月11日的雨夜已經(jīng)成為她生命中揮之不去的陰影。
最后,希望正義不要總是遲到。
畢竟,每個學生都知道,如果他遲到三次,他就會缺課。
附言
如果一個國家的人對法律失去信心會怎么樣?答案可以在水滸傳里找到。
慢君:工科男,985大學,是時代中文圖書的簽約作者。有一些故事,也有一些看法;有點理性,有點溫度。我發(fā)表過《我喜歡你這樣》。公眾號:慢慢說(環(huán)碩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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