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張(化名)和女孩婷婷(化名)原來是一個單位的同事。2013年,小張向婷婷表白,兩人正式確立了戀愛關系。他們的感情持續(xù)升溫,家人開始一起幫忙準備結婚。期間婷婷多次委婉的提到希望婚后有自己的房子。張和婷婷開始同居后,經(jīng)常因為雞毛蒜皮的小事吵架,矛盾越來越激烈。一年后,他們因為意見不合而分手,婚姻自然破裂。
“而且房子房貸也過了3個月了,一共1.4萬,我要把房子一分為二!”婷婷說她不能擁有房子的所有權,但小張不得不折價賠償她一半的份額。
下級法院審理后認為,爭議焦點在于雙方購買本案所涉房屋的目的是什么,即該房屋是男方所說的“彩禮”,還是女方所說的“共同投資”。
小張和婷婷本來是情侶關系,兩個人都到了適婚年齡。小張考慮到他們的婚姻生活,購買了本案涉及的房屋。為了表達他們對婚姻的誠意,購買的房子登記在他們的名下。
法院認為,由于該房屋的份額屬于“彩禮”性質(zhì),現(xiàn)在兩人已結束戀愛關系,且未實際登記結婚,且共有房屋的基礎已喪失,婷婷應返還小張交付的“彩禮”,即她占有的房屋份額。考慮到房子價值不斷上漲,小張愿意給婷婷更多補償,下級法院最終裁定房子歸小張所有,小張給婷婷打了3.5萬元的折扣。
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在下列三種情況下,當事人可以要求返還按照習俗支付的彩禮:
1.雙方均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xù);
2.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xù)但不同居的;
3.婚前支付,造成支付人生活困難。
后兩種情況,離婚應該是條件。
1.《還1.4萬要一半房 前男女朋友法院如何裁判詳細法律條例》援引自互聯(lián)網(wǎng),旨在傳遞更多網(wǎng)絡信息知識,僅代表作者本人觀點,與本網(wǎng)站無關,侵刪請聯(lián)系頁腳下方聯(lián)系方式。
2.《還1.4萬要一半房 前男女朋友法院如何裁判詳細法律條例》僅供讀者參考,本網(wǎng)站未對該內(nèi)容進行證實,對其原創(chuàng)性、真實性、完整性、及時性不作任何保證。
3.文章轉(zhuǎn)載時請保留本站內(nèi)容來源地址,http://f99ss.com/junshi/11960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