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港媒報道,有12名香港立法會參選人不獲確認參選資格。包括黃之鋒、岑敖暉、袁嘉蔚、梁晃維、何桂藍、劉穎匡、鄭錦滿、梁繼昌、楊岳橋、郭家麒、郭榮鏗、鄭達鴻。網友評論,這些亂港分子劣跡斑斑,被DQ是罪有應得、大快人心!

香港特別行政區(qū)政府今日表示認同和支持選舉主任就今年立法會換屆選舉12名獲提名人士提名無效的決定。香港特區(qū)政府注意到,選舉主任在其理據(jù)中,明確指出在決定獲提名人士的提名是否有效時,核心問題是他/她是否符合《立法會條例》的聲明要求,即是擁護《基本法》和保證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qū)。

根據(jù)《立法會條例》規(guī)定,立法會選舉參選人須按照法定提名程序在提名表格簽署聲明,表示明確擁護《基本法》和保證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qū)。

選舉主任指出,參照特區(qū)原訟法庭就陳浩天案的判詞,在第40條的聲明要求下?lián)碜o《基本法》的意圖,并非僅僅為遵守《基本法》,而更需支持、推廣及信奉《基本法》及142段)。

香港特區(qū)政府重申,擁護《基本法》是立法會議員的基本憲制責任。支持香港獨立、以民主自決或支持香港獨立作為自決前途選項來處理香港體制;進行尋求外國政府或政治組織干預有關香港特別行政區(qū)的事務;原則上反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qū)維護國家安全法》以及將其列入《基本法》附件三并在香港公布實施;表明意圖在確保于立法會占多數(shù)后,行使立法會議員權力無差別地否決任何政府提出的立法建議、任命、撥款申請及財政預算案,以逼使政府接受若干政治要求;及拒絕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對香港特別行政區(qū)行使主權以及香港特別行政區(qū)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一個地方行政區(qū)域的憲制地位等行為的人士,不可能真誠地擁護《基本法》,因此不可能履行立法會議員職責。

香港特區(qū)政府指出,該12名獲提名人士因不符合《立法會條例》規(guī)定,被選舉主任決定其提名無效。其他獲提名人士的提名是否有效,選舉主任仍在依法進行審核,不排除仍有部分獲提名人士被選舉主任決定提名無效。選舉主任的決定旨在令選舉能在符合《基本法》及其他適用法律下公開、公平、誠實地進行,與部分社會人士指稱的政治審查、限制言論自由或剝奪參選權無關。香港特區(qū)政府全力支持選舉主任依法行使法定職能;不會容忍任何針對選舉主任的羞辱或恫嚇。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警方等執(zhí)法部門會跟進有關的惡意行為。

香港特區(qū)政府尊重及維護香港居民依法享有的權利,包括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亦有責任執(zhí)行和維護《基本法》,確保所有選舉均在符合《基本法》及相關選舉法律下進行。

來源 | 南方+,版權歸原作者所有編輯?| 舒舒
校對 |?朱曉明審簽?| 魯釔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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