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太爺和縣官是古代中國的二種官銜,基本上沒人不清楚,遭受歷史時間影視作品和古代小說的危害,許多 人覺得縣太爺便是縣官,他們全是一縣之長。

但是客觀事實并不是這樣,從歷史進程看來,二者有顯著的各自。

那麼,縣太爺和縣官究竟有哪些不一樣?二者當中,哪一個官銜更高呢?

一聽“縣”,很多人會想到郡縣制,覺得這一官銜起起源于秦代。

實際上并不是這樣,東漢后期就會有很多諸侯王實行了郡縣制,始皇帝統(tǒng)一六國后,郡縣制才在全國各地實行。

在郡縣制的管理體系中,官府只要到郡、縣一級,其首長由官府立即任職。

可是,縣下列也有“鄉(xiāng)、亭、里”三級,其首長都由當?shù)厝藦娏彝扑],官府并不干預。

春秋時期,一縣委書記官稱之為“縣太爺”或是“縣委書記”,但二者也是有細微差別。

一般狀況下,人口數(shù)量做到萬家之上的縣,首長被稱作“縣太爺”,月俸從六百石到千石不一;

人口數(shù)量萬家下列的縣,首長被稱作“縣委書記”,月俸從三百石到五百石不一。

魏晉時期,由于戰(zhàn)爭的關聯(lián),造成 人口數(shù)量大減,因此 縣太爺和縣委書記的評價指標又有不一樣。

《晉令》有記述,“縣千戶已上,州郡治五百已上,皆為令;不滿意其為長?!?p>

魏晉南北朝,由于中華處在軍閥混戰(zhàn)時期,每一個我國的領土并不牢固,總會有很多人口數(shù)量的外流。

這時候,每朝每國取消了“縣委書記”的叫法,一縣之長通稱為“縣太爺”,這在《宋書·州郡志》和《隋書·百官志》上都有記述。

來到唐代,有時候會出現(xiàn)縣太爺閑置,由縣上別的高官臨時性代理商縣太爺?shù)臓顩r,這時候,這一高官就被稱作“縣官事”,這也是“縣官”一詞第一次走上歷史的舞臺。

總體來說,從西漢到隋朝,一縣之長的叫法為“縣太爺”。

非常值得說的是,由于我國自漢至今的強勁,數(shù)千年一直是亞太地區(qū)列國的宗主國,因而縣太爺一詞也傳入北朝鮮、日本國、越南地區(qū)等地,縣太爺也是這種我國一縣之長的叫法。

直至宋代,“縣太爺”一詞才發(fā)生改變,從唐代后半期到宋代前期,二百年的藩鎮(zhèn)割據(jù),引起年年戰(zhàn)爭,老百姓民不聊生。

宋太祖趙匡胤創(chuàng)建宋代后,汲取前朝的工作經驗,一方面重文抑武,一方面更改地區(qū)高官的權利。

宋太祖趙匡胤從唐代的“縣官事”遭受啟迪,干脆已不任職地區(qū)高官,只是由官府外派高官代理商地區(qū)事務管理,稱之為“參議”。

因而,之前的刺史、刺史和縣太爺?shù)慕蟹ǘ及l(fā)生變化,變成后代了解的知州、縣令和縣官。

特別注意的是,宋代的“縣官”比“縣太爺”的權力也要大,不但管理方法一縣政務服務,還管控地區(qū)國防。

元朝并不是漢族人皇朝,沒選用漢制,一縣之長既并不是縣太爺,也不是縣官,而被稱作“縣尹”。

明代前期,為了更好地操控地區(qū),明太祖朱元璋承襲了宋代的“縣官”制。

清代盡管并不是漢族人皇朝,可是絕大多數(shù)規(guī)章制度全是承襲明代的,“縣官”就是這般。

那麼,縣太爺和縣官有什么不同呢?二者盡管全是一縣之長,但“縣太爺”是地區(qū)性高官,而“縣官”確是官府下派的。

從官銜的高矮而言,縣太爺大多數(shù)是“正五品”高官,而縣官則是“正七品”高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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