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截圖

  編者按:輿論喧囂,沸沸揚揚,但當下我們?nèi)孕桁o下心來,從憲法出發(fā),去尋求”獨立司法權“的根源……

  1月14 日,最高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周強在北京談及全國各級法院做好意識形態(tài)工作必須掌握的幾項內(nèi)容:要堅決抵制西方“憲政民主”、“三權分立”、“司法獨立”等錯誤思潮影響,旗幟鮮明,敢于亮劍,堅決同否定中國共產(chǎn)黨領導、詆毀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和司法制度的錯誤言行作斗爭,決不能落入西方錯誤思想和司法獨立的“陷阱”,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

  此言一出,頓時一石激起千層浪,輿論喧囂,沸沸揚揚,紛紛稱“沒有司法獨立,哪有司法公正”。作者看來,周強院長的意思,被過度解讀了或誤讀了。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與西方“憲政民主”、“三權分立”、“司法獨立”最根本的不同,是產(chǎn)生這些制度的土壤不同。

  憲法序言明確指出,中國將在中國共產(chǎn)黨的領導下,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發(fā)展和建設富強、民主、文明的社會主義國家。同時指出,全國各族人民、一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各政黨和各社會團體、各企業(yè)事業(yè)組織,都必須以憲法為根本的活動準則,并且負有維護憲法尊嚴、保證憲法實施的職責。

  中國的最高權力機關是人民代表大會,憲法第三條第三款規(guī)定:國家行政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都由人民代表大會產(chǎn)生,對它負責,受它監(jiān)督。

  以上可見,憲法確立的中國共產(chǎn)黨的領導地位,確立的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道路,即政權和制度,是不可動搖的憲法根本。憲法也規(guī)定了各政黨應以憲法為根本的活動準則,說明黨大還是法大不必進行討論。人民代表大會既是國家最高權力機關,又是立法機關,行政機關與司法機關均由人民代表大會產(chǎn)生。

  因此,在現(xiàn)有憲法框架下,行政權與司法權不可能獨立于人民代表大會,行政權與司法權不可能與人民代表大會的權力同等高低、并駕齊驅(qū)。

  但是美國的司法權,與立法權、行政權分立行使,無分高低,甚至“最高法院在美國人生活中處于核心地位”,這與我國的憲法規(guī)定的司法機關地位必須在人民代表大會之下,是完全不同的,這便是中國法治與美國的“憲政民主”、“三權分立”、“司法獨立”制度的相異的根源。

  江平先生指出,有司法獨立,才有司法公正。作者認為,江平先生所指的司法獨立,是指司法機關獨立行使司法權不受非法干預,而不是西方國家意義上的“司法獨立”。

  憲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百三十一條分別規(guī)定了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依照法律規(guī)定獨立行使審判權、檢察權,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可見,西方的“司法獨立”與我國憲法規(guī)定的獨立審判權、獨立檢察權,有重合的內(nèi)容,即司法權不受非法干預!

  憲法確立的堅持黨的領導,司法機關產(chǎn)生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與司法機關獨立行使審判權、檢察權并不沖突。司法權必須遵循黨所制定的總的政策路線,維護國家穩(wěn)定和安全,在獨立行使司法權時受人民代表大會監(jiān)督。在具體案件上,法官、檢察官必須享有獨立司法權,免受為了自身利益服務的或?qū)で蟛徽攲嶓w結果的,卻打著黨委或人大幌子的官員或其他機關、團體的非法干預。

  回到主題上來,很多言必稱“司法獨立”的人,其實是利用西方“憲政民主”、“三權分立”、“司法獨立”的說辭,其目的是為了不斷輸入西方的司法觀念,貶損中國的政治制度,周強院長的表態(tài),不過是重申憲法的精神而已。

  輿論喧囂,也反映出了廣大人民群眾對司法公正的焦慮和期盼,人們最大的恐懼,是來自于一些官員或機關為一己之私干預司法破壞司法公正。

  這個問題,作為執(zhí)政黨十分清楚,黨的十七大報告提出,“保證審判機關、檢察機關依法獨立公正地行使審判權、檢察權”,“各級黨組織和全體黨員要自覺在憲法和法律范圍內(nèi)活動,帶頭維護憲法和法律的權威?!秉h的十八大和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的司法改革的重點之一,是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和檢察權”。

  當下正在進行的司法改革,其根本目的就是為了維護人民的權益,使合法權益受到平等的、充分的保護,違法犯罪者受到應有的懲治,無辜的受害人能夠獲得應有的救濟。獨立行使審判權和檢察權作為一項憲法原則,確保著司法機關對審判權的公正行使,只有深化司法改革,切實保障司法機關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和檢察權,才能促進和保障司法公正,真正實現(xiàn)司法為民,使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義。

 

 相關新聞

  最高法連發(fā)5篇長文 批西方“司法獨立”錯誤思潮

  堅持道路自信,敢于向錯誤思潮亮劍

  人民法院作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的重要踐行者,必須對內(nèi)切實承擔統(tǒng)一思想、凝心聚力的職能,對外充分發(fā)揮解疑釋惑、爭取支持的作用。周強院長要求全國法院深刻認識到新形勢下加強意識形態(tài)工作的極端重要性,切實把思想統(tǒng)一到中央關于意識形態(tài)安全的決策部署上來,在提倡什么、反對什么上旗幟鮮明,在大是大非問題上敢于發(fā)聲,在思想交鋒中敢于亮劍,應成為當下人民法院意識形態(tài)工作必須肩負的責任和使命。

  旗幟鮮明地維護和落實依法獨立審判的憲法原則

  我國憲法對司法制度的最大貢獻之一,就是自始至終堅持了依法獨立審判的法治原則。三十年前,中共十三大報告首次在改革開放后發(fā)出了“保障司法機關依法獨立行使職權”的號召。從此,每一屆黨代會的報告就再也沒有讓依法獨立審判缺位。更有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將司法改革作為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重中之重”,從而使依法獨立審判原則的生命力隨著各項改革措施的推行迸發(fā)出來。

  “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不等于西方的“司法獨立”

  我國現(xiàn)有的國情政體、法律體系、司法制度及審判模式,決定了在中國共產(chǎn)黨的領導下,在人民代表大會的監(jiān)督下,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才是適應我國國情的制度。我們要旗幟鮮明,敢于亮劍,不照搬照抄西方模式,要勇敢打破西方至上的觀念,用馬克思主義理論不斷探索適合自己的道路。

  堅決抵制西方“司法獨立”等錯誤思潮影響

  堅決抵制西方“憲政民主”、“三權分立”、“司法獨立”等錯誤思潮影響,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是旗幟鮮明地表明了我們堅決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領導的決心。國家審判機關只有在堅持黨的領導的前提下,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堅決抵制西方“司法獨立”,才可稱之為人民法院,才能充分發(fā)揮其在社會主義經(jīng)濟發(fā)展中的重要作用,并為逐步縮小我國同世界先進水平的差距、在社會主義基礎上實現(xiàn)中華民族偉大復興做出新的更大貢獻!

  亮劍西方“司法獨立”有法可依

  獨立行使審判權和檢察權作為一項憲法原則,確保著司法機關對審判權的公正行使,只有深化司法改革,切實保障司法機關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和檢察權,才能促進和保障司法公正,真正實現(xiàn)司法為民,使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義。

1.《司法獨立的意義 司法獨立是什么意思?最高法:決不落入錯誤思潮陷阱》援引自互聯(lián)網(wǎng),旨在傳遞更多網(wǎng)絡信息知識,僅代表作者本人觀點,與本網(wǎng)站無關,侵刪請聯(lián)系頁腳下方聯(lián)系方式。

2.《司法獨立的意義 司法獨立是什么意思?最高法:決不落入錯誤思潮陷阱》僅供讀者參考,本網(wǎng)站未對該內(nèi)容進行證實,對其原創(chuàng)性、真實性、完整性、及時性不作任何保證。

3.文章轉載時請保留本站內(nèi)容來源地址,http://f99ss.com/guonei/149145.html